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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再延三年不是緩衝 而是背棄政見推諉塞責

文/臺大醫院企業工會等六大醫療工會

據昨日(4/29)報載,賴清德總統親自致電衛福部石崇良部長,對三班護病比入法表達高度關切籲積極推動,石部長亦赴立法院接受衛環委員質詢有所回應。針對入法時程、修法環節、工作小組、執行力度、配套措施等,六大醫院工會茲發表聯合聲明如下:

一、再延三年不是緩衝,而是背棄政見推諉塞責

據報載內容,衛福部近期將成立「醫事人力優化研議推動小組」,針對護理師及各職類人員之人力標準事宜,進行統籌規劃,並有意於今年公布三班護病比具體入法時程、修訂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同時設定二至三年緩衝期,最快恐至2029年才會正式上路施行。

對此,我們對於如此寬裕的「緩衝期」規劃表達強烈譴責。三班護病比早為賴總統2023年所做政治承諾,宣示兩年內入法執行,如今不僅已逾期限,若延至2029年更已交由下任總統及行政團隊統籌,如此規劃倘若為真,無疑是背棄政見、擺明推諉卸責。

三班護病比總體達標率已近八至九成,中央政府亦已投入百億納稅錢支應醫院人事成本,各項條件均已成熟穩定,不應放任醫院雇主叫板喊價拖延時程、棄病人安全風險及護理過勞負荷於不顧。我們呼籲衛福部拿出執行魄力,儘速提交部版草案以行預告修正。

二、母法子法不相衝突,同步修訂確保執行到位

石部長於昨日下午赴立院接受質詢時,表示針對三班護病比之具體人力標準,將比照往例修訂於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子法)內,因此無須經由立院修訂醫療法(母法),即可由衛福部逕自制定,如此既能確保修訂效率、也能保留執行彈性以便於未來調整應對。

對此,我們認為依循法律位階及過往前例,三班護病比的具體人力標準確實可以選擇修訂在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子法)內,但這不意味著醫療法(母法)本身的修訂沒有任何討論及調整的空間,兩者本不相衝突,甚至應該考慮如何同步修訂以確保執行到位。

包含:如何納入基層工會及一線護理人員的意見、參與實質決策?如何確保未來執法過程中的督導、裁罰乃至停業執行到位?如何避免地方衛生機關有球員兼裁判的狀況?我們認為這些執行面的重要環節,均應在醫療法中有所修訂調整,同步整合以精進作業。

三、現行標準闕漏百出,黑數平均數均亟待改正

針對三班護病比入法事宜,縱然醫院雇主團體一再以窒礙難行為由,持續向各方施壓、渲染恐慌輿論、無限推遲時程,然而,我們要明確重申,現行三班護病比已是闕漏百出、一退再退、退無可退的政策產物,入法本身僅是冰山一角,諸多闕漏均須儘速改正。

包含:明有護理師照護的隔離病床,卻不被計入公式內的黑數問題;採用全月全院平均數計算,以致帳面數據與臨床實務嚴重脫鉤的失真問題;未考量護理人員實際休假天數、加班時數、是否遭跨單位調動,導致醫院雇主為達標數據,反加重基層負擔的問題。

對此,我們認為衛福部即將成立的「醫事人力優化研議推動小組」,除了針對各職類醫事人員的人力配置制定標準、擬定入法時程之外,也應同步針對現行人力標準下的嚴重闕漏有所檢討改正,倘若只是「先求有再求好」卻一味擱置問題,最終恐淪本末倒置。

四、醫療業界聲音多元,呼籲部分團體謹言慎行

有關三班護病比入法輿情,昨日中午報導剛出,衛福部尚未有正面回應前,便已有部分協會及基金會以「醫界」自居,明確主張應延長入法時程,亦有部分全國聯合會以「護理界」自居,明確主張延長至2029年入法施行是「可接受的方案」,對此我們難以苟同。

無論是醫師或護理師,乃至整體醫療業界,每個人員任職在各個醫療單位、身處各個年齡世代、有著各種工作資歷,自然可能會對同一個政策有不同的想法和表態,前述團體貿然以「醫界」「護理界」自居,忽略醫療業界多元聲音,顯非民主社會的成熟展現。

對此,我們除了希望前述團體能愛惜羽翼、謹言慎行,在針對重大議題表態前能三思而言之外,也呼籲記者媒體朋友可為其正名「醫院資方團體」「護理管理階層團體」,應較能貼合該團體核心利益及其決策人員身分屬性,避免相關報導造成民眾誤解及困惑。

▌共同聲明團體: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企業工會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分院企業工會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企業工會
臺北榮民總醫院企業工會
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企業工會
振興醫療財團法人振興醫院企業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