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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南聰包庇吃案,多年仍不改。為何虧待小孩的學校一直在,違法的人也一直高升?

文/人本教育基金會

我們感謝也萬分肯定監察院,對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性平案件處理違失的戮力調查,目前已彈劾黃法川、郭勇佐兩位嚴重違法人員。對也有嚴重違失的陳秀雅、陳杉吉也持續處理中。

南聰22年來,結構沉痾的另一個剖面

目前查證屬實的案件中,校方最早包庇的性平案,發生在2004年。監察院目前的新彈劾案的重要意義,是對南聰長達22年間集體吃案、大家升官的惡劣沉痾的另一個深刻剖面。

這個剖面非常重要,不過我們也同時期待,監察院能對於南聰結構性問題的全貌,進行更全面的調查來呈現。

悲劇一再重演,因為包庇縱容之人成了南聰的主導者

14年前的監察院彈劾案,證實了南聰164件驚悚的性平事件。當時的調查與處理本應是撥亂反正的契機,但最終的懲戒輕輕放下當年的包庇者與失職者—陳秀雅、陳杉吉、黃法川,在風頭過後不僅沒有被依法汰除,反而一路晉升為校長、教務主任與輔導主任。

在南聰,保護學生、依法通報的人沒有好下場,但壓案、吃案、逼迫受害者轉學的人,卻能高升掌權。

  • 時任陳秀雅校長,在14年前事發後成為輔導主任。當年,學校把受害人視為麻煩製造者,陳秀雅逼迫一再受害的女學生轉學,後來高升校長。

  • 時任教務主任陳杉吉,在14年前是教務處組長,當時他在本會記者會上,用手語發表意見,然後質疑本會不懂手語要怎麼調查,質疑調查內容,以保密為由要人本噤聲。雖然他企圖帶風向,掩蓋本會所調查出來的結果,但後來證實,發生的案件比本會調查到的還更多。這個掩蓋事實的人,後高升教務主任。

  • 時任輔導主任黃法川,當年是輔導組長,當時他曾遭到彈劾的內容,有70件未依法通報地方主管機關,87件未依法通報教育部,44件未調查未處理,2件知悉後未依法召開性平會,17件違法自行調查處理。後來竟然高升輔導主任。

不能再輕放一再違法的校方以及累犯的人員

故意掩蓋、吃案及包庇嚴重違法的教職員,漠視學生受害,欺負學生家庭、障礙等弱勢,這些正是當年南聰爆發164件性平案這個悲劇的直接原因。

但前述這些14年前被輕放且高升的人,以及這所學校,後來完全沒有記取教訓!在本案中,繼續重複犯下當年的嚴重違失:不通報、私設程序、違法處理性平案件。甚至如同當年一樣,還想吃案,在同一案件中,選擇性的故意只通報師生衝突而不通報更為嚴重的性平案件。

這些人當時被輕放,還得以高升主管治理校園,這正是導致南聰到現在還敢掩蓋重大性平案,校園安全遲遲無法取得足夠進展的關鍵。絕不該容忍這些一錯再錯的人,繼續擔任教育人員,戕害孩子。

本案屬嚴重性平事件

行為人乙師濫用其教師身分,違反倫理,對未成年且家庭弱勢之障礙學生發展情感關係,且情節嚴重,在被害學生向教務主任陳杉吉求助時,即已表示:「你想的到的他都有跟我做了」。

在性平法施行多年,任何教育人員聽聞到這個內容,都會警覺案件嚴重性,會立即通報,學校也會啟動性平調查。但是這個在其他學校被認為是常識的處理方式,到了國立台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依然在校長、學務主任、教務主任、輔導主任等經營團隊的共同討論下,把每一個程序環節都做到違法!

陳秀雅、陳杉吉的嚴重違法失職

時任校長陳秀雅,在掌握學生求助訊息後,並不是立刻依法啟動性平程序,而是違法私設程序,主持實為消音會議的「校園危機處理會議」。本來應該是守護學生安全的學校最高主管,但做出來的卻是掩蓋事實。

時任教務主任陳杉吉,是第一個收到學生求救訊息的人,後續也一直參與相關討論,是共同決策掩蓋本案事實,違法不通報也不召開程序的人。

112年7月22日

01:46、11:10、11:57 陳杉吉陸續接獲被害學生訊息:「(乙師)有跟我在一起」、「可以不要給他當老師嗎?」、「你想的到的他都有跟我做了」。

12:13 陳杉吉傳訊息給時任學務主任郭勇佐,告知被害學生的訊息,隨後電話討論。

12:31 郭勇佐將被害學生訊息截圖,傳給時任輔導主任黃法川,兩人隨後有通話討論。

13:35 郭勇佐電話將被害學生的求救訊息,以及與黃法川的討論內容向陳秀雅報告。隨後將被害學生訊息截圖也傳給陳秀雅。

此時陳秀雅已掌握充分資訊,依法應該要立即啟動性平事件處理程序。

112年7月24日上午

黃法川向陳秀雅建議召開「校園危機處理會議」。

11:10 陳秀雅擔任主席,主持校園危機處理小組會議,黃法川及陳杉吉也全程在場,現場只討論:「師生溝通問題,衍生社群軟體上惡意散播不當言論,避免事件擴大,故緊急加開會議討論後續處理事宜」,刻意略過非常明顯的性平案件。會議決議則是:由輔導室黃法川和陳○婷先溝通安撫,請他把指責行為人乙師「渣女」的貼文下架。請蔡○真老師協助與乙師聯繫了解情況。

除了仍未召開性平程序是明顯違法外,會議的結論主要任務,一是要掩蓋事件,二是要違法在程序外調查和接觸行為人。

112年8月23日(陳秀雅校長知情一個月後)

8:50 南聰的社工師,接獲臺南市家防中心來電詢問該校是否有該兩位當事人,並提及該中心收到性平事件通報。

18:51 南聰向社會局進行法定通報。

112年8月24日

9:43 南聰進行校園性別事件通報。

從以上的時間序,可以明顯看出,就乙師嚴重違反倫理與學生發展情感關係的性平事件,校長以及高階主管,已經決定要掩蓋吃案,是直到紙包不住火,才補通報。要是這些人繼續擔任教育人員,將成為學生安全的嚴重破口。

教育部後續需要思考,如何為被嚴重虧待的孩子謀福祉

教育部多年來,嘗試過各種督導、專家入校輔導、附屬在國立大學來汲取專業資源等方式來協助南聰轉型、正常化。但現在的案件,讓我們看到,當惡質校園文化長期存在,包庇者都上位的情況下,這些協助杯水車薪,無法抵銷惡質包庇文化的複製與蔓延。

南聰仍是那樣,虧待失聰或家庭功能較弱等多重困境的孩子,整整22年。

我們要呼籲教育部,在本案後續的一切行政、政策的決策處置上,必需以「孩子的最佳利益與福祉」為核心,並拿出破釜沉舟的改革決心:

  1. 個案上,實質處理不適任人員

教育部強力監督校方,啟動不適任教師處理程序,將陳秀雅、陳杉吉、黃法川、郭勇佐等四位嚴重違背法規情節重大的學校高層解聘,並使其終身不得擔任教育人員。

  1. 請教育部務實評估,南聰存在是有利還是有害於孩子?

如果國立臺南大學,沒有能力使南聰真正改善,能夠真正照顧好孩子。那就應該認真思考,改為將每年1.5億預算真正用在失聰的孩子身上。這麼充沛的預算,完全足以讓南聰每一位孩子,在離家近的學校獲得充分學習照顧,對家庭也足以提供充分支持與協助。

國家不該將每年1.5億的政府預算,用來維持一所持續虧待孩子、持續包庇不適任人員的不安全學校,用來禁錮孩子。

請教育部,做對得起孩子的決策!

現行處理程序及法規的不足

陳杉吉在校多年,長期擔任各大教師團體重要職務(曾任台南市教師會理事長、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特教委員會主委、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校內外勢力深厚。教育部就其違法失職,已多次催促學校應對其記大過處分,但多次催促仍未果,可見校方包庇意圖明確,且教育部無法可用。

此外,陳杉吉等主任,雖然完整參與違法處理的過程,而這個決策也包含未對主管機關進行性平通報。但以目前教育部訴願會的見解,他只要對校內通報後,就沒有性平法上的通報責任。這在本案上可以看出,這樣的見解將可能會放過部分故意不通報的人,可能成為安全破口。

為此,人本教育基金會嚴正提出以下訴求:

  1. 請教育部在思考未來決策上,以孩子的福祉為核心,並將南聰停招,經費轉為安置協助學生,作為認真思考的選項。

  2. 共同決策故意違法的主管陳秀雅、陳杉吉、黃法川、郭勇佐不只應受彈劾。教育部也應啟動不適任教師處理程序,就其教職做出解聘並終身不得擔任教育人員的處置。

  3. 教育部應考慮建立教育人員的疑似性平事件簡易通報程序,讓所有知情的通報義務人,都要對主管機關進行性平通報

  4. 對於校方在主管機關屢次監督下,仍然不對明確違法失職人員記過,可見主管機關在現行法規的監督手段不足。就校方故意抵抗監督,不實施考核處分的狀況,教育部應考慮修法,賦予主管機關逕核處分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