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文化

反對投資客拿文萌樓炒地皮 日日春要求文化局接管

ant-investor市定古蹟「文萌樓」見證公娼歷史與其抗爭過程,去年轉賣給劉姓屋主,屋主稱將文萌樓收回自用,不續租給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引發社會大眾保衛文萌樓的意識。

台北市文化局一反過去一年來的消極應對,主動召開協調會,邀集日日春、劉姓屋主、地主台灣銀行以及文資學者專家,針對文萌樓的後續使用與都更後的風貌問題進行討論。

日日春訴求是,文化局應站穩文化資產捍衛者的角色,面對文資流失的危機,應立刻接管文萌樓!彌補未依文資法行使「優先承購權」的行政疏失,依文資法第24條代為管理維護文­萌樓。並即刻著手評估「動用預備金,徵收文萌樓」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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