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 環境 作環保反被告(二)流失的原住民保留地 2012-07-20 作家朱天衣及泰雅族原住民劉美玲,因抗議新竹縣關西鎮馬武督部落原住民保留地(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被濫墾濫伐建造豪華農舍,近日接到桃園地方法院檢查署的出庭通知,以「妨害名譽」列為「被告」。 原住民保留地規定必須由原住民所擁有,但為何會出現原民種植梅樹被裁罰、而非原民所建設的豪華農舍卻出現在原保地上呢?其中牽涉的原因非常複雜,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秘書長歐蜜‧偉浪批評,原保地被財團及懂法律的共犯結構給超限利用了。 其他相關報導: 買賣恐更氾濫…原住民保留地 移轉不需等5年/自由電子報 標籤: 劉美玲, 原住民保留地, 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山坡保育地,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新竹市公害防治協會, 朱天衣, 林三加, 林世偉, 歐密偉浪, 泰雅族, 田秋堇, 農舍, 違建農舍, 鍾淑姬, 馬武督溪, 黃哲彥 關心更多議題 【新聞稿】428工殤日-追悼殤者、保護勞動者 正視原住民族勞工職災處境 【新聞稿】哈崙台部落訴願勝訴,臺中市和平區公所關係部落認定處分遭認定違法 【新聞稿】把名字送回山上:杜銘哲談鄒族醫生杜孝生的平反與自我認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