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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第二對台澳同性伴侶順利登記結婚!

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跨國同性婚姻雖然尚未全面開放,不過今日(10/12)已有第二對台灣與澳門籍同性伴侶在高雄市左營戶政事務所順利登記結婚,這是今年五月台澳同性伴侶贏得婚姻登記確定判決後,首對不需要透過訴訟就順利結婚的同性伴侶。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盟)強調,在內政部遲遲不願意變更函釋見解下,目前各地戶所對於能否接受跨國同性伴侶結婚登記莫衷一是,伴盟期許各地方政府效法高雄市府,以平等保護當事人婚姻與家庭權利為前提,為當事人找到可准予結婚登記的法律依據!

今天高雄左營戶政事務所洋溢一片喜慶,今年五月才拿到結婚登記勝訴判決的阿古與信奇,陪同另外一對台灣與澳門籍的跨國同性伴侶前往左營戶政事務所登記,四人原本相當忐忑,不確定左營戶政是否會拒絕當事人的結婚聲請,就在戶所收下當事人文件確認可以登記的一刻,四人都感動得紅了眼眶。

今年五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內政部原據以拒絕跨國同性伴侶登記結婚的函釋,只考慮「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未考慮同法第6條反致原則,違法拒絕信奇與阿古的結婚登記,判定當事人勝訴,信奇與阿古也已於今年8月進行婚姻登記。

阿古案的勝訴為許多跨國同性伴侶帶來希望,伴盟與跨國同婚平權聯盟持續協助多對跨國同性伴侶在各地戶政進行結婚登記,然而內政部並未變更函釋見解,造成各地戶政無所適從,多項申請案至今沒有拿到確定的行政處分。今日高雄左營戶政確認澳門人J已常居台灣多年,案情如同阿古,因此在反致原則的適用下,准許當事人的結婚登記,此案是阿古案勝訴後首對在戶政登記就成功的個案。

伴盟強調,同婚專法通過後卻遺留一群跨國同性伴侶無法登記結婚,國家明知以國籍限制同性伴侶的結婚權已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卻延宕修法超過八百多天。如今已經跨國同性伴侶已經獲得兩起法院勝訴判決,伴盟呼籲各地戶政,在保護人民婚姻家庭的基本原則下,勇敢採用法院判決理由,為當事人找到可准予結婚的法律依據!

伴盟同時發起「台灣跨國同性伴侶問卷統計」,邀請所有還在等待結婚的跨國同性伴侶站出來,讓政府知道政策的延宕,已造成多少家庭的痛苦與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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