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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22年殭屍開發案黃金海渡假村第14度闖關 環保署依法退回觀光局、觀光局別擺爛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

台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渡假村開發計畫(簡稱黃金海)2000年通環評,因6年未動工,2006年送案進行「環境現況差異分析」(以下簡稱環現差)審查,2018年被退回觀光局,明日(10/27)將召開第14次環現差審查會(附件一、黃金海大事記),而昨(10/25)日保育海洋生態的海洋委員會主委李仲威接受立委伍麗華質詢,竟說出黃金海開發案「不在海岸線上」(請參閱質詢影片),殊不知海岸線的概念是指海陸交界處,而海洋污染大量來自陸地開發。針對以上現象,地球公民基金會發出以下三點嚴正聲明:

一、海岸線成為政府三不管地帶,籲請海委會正視珊瑚礁保育與開發之衝突

黃金海開發邊界距離杉原灣沙灘僅200公尺,其佔地面積約10公頃、房間450間,比惡名昭彰的美麗灣渡假村大上10倍,旁邊又有26公頃的棕櫚濱海度假村預定地,三個開發案對杉原灣影響甚鉅,而這個位置不僅屬於東海岸最重要的珊瑚礁區之一,同時也是阿美族人傳統領域、富山考古遺址範圍,開挖將破壞遺址、廢污水可能影響珊瑚礁,雖美麗灣飯店已被法院判違法而無法營運,黃金海和棕櫚濱海兩案卻讓開發爭議延燒。

黃金海21年前通過的環評早已失效,在觀光局的支持下,約15年前開始重新送環保署闖關,補充資料已有14次,直至上次(2021/7/13)仍無法解除環評委員及民眾的疑慮,歷經8屆環評委員,早就不應再耗費社會資源。

而黃金海闖關的這15年來,無論是負責環評機制的環保署、主管黃金海觀光計畫的觀光局、管理海岸開發的內政部營建署、管理海洋及珊瑚礁保育的海洋委員會、負責原住民族事務的原民會,沒有一個單位能夠處理這燙手山芋,如今主責珊瑚礁保育的海委會主委於質詢時竟說出黃金海「沒有牽涉到海岸線,我們難以參與」,觀光局也於審查會閃避黃金海的環境爭議,各個機關的推託,讓環評委員獨自承擔開發案的准駁,恰恰印證了政府的權責分散,及機關間互踢皮球的推託,造成海岸管理的失能。

二、黃金海公司未完成要求事項,本會呼籲環保署應依法再次退回觀光局

環保署2018年3月6日曾將本案退回「觀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以釐清爭議。當時會議紀錄指出,本案在2006~2018年,12年期間共召開9次會議,環評委員持續提出富山遺址、《原住民族基本法》、生態環境及污水等多種疑慮,但開發單位的補充資料始終無法解決這些問題,判定應依《環評法13-1條》退回觀光局,待黃金海公司完成以下四事項再送審:

1.補充修正資料(生態、污水及廢棄物、用水需求、地質等)

2.依《文資法》辦理富山考古遺址相關工作

3.與本案利害相關民眾團體溝通說明

4.確認是否符合「都蘭地區上位觀光政策」等計畫。

依據黃金海公司2020年送審資料及兩次審查情形,顯未能符合要求(請參閱下表)

2018年環評大會要求應辦事項黃金海公司辦理結果
1.補充多項修正資料已補充之資料,但無法解除環評委員及民眾疑慮參考資料:

2020/6/16審查(本案第1次小組)

2021/3/5審查 (本案第2次小組)

2.富山考古遺址相關工作
3.與利害相關民眾溝通說明已拜訪居民,但用意為「告知」而非溝通,加路蘭部落族人持續抗議,並於110年部落會議以53比0全數反對本案(附件二-1、附件二-2)
4.確認是否符合「都蘭地區上位觀光政策」等計畫黃金海公司數度表示符合計畫需求,但其資料有顯著問題(見本聲明稿第三點)

製表:地球公民基金會整理於2021/07/11

黃金海目前進行的審查程序「環現差」,用意在釐清通過環評後3年以上若未動工,周遭的自然與社會條件變化情形,確認是否依然適合開發。黃金海通過環評的時空背景是20年前(2000年),當時產業政策、投資條件、保育及原住民權利之意識,皆與今大相逕庭,而《環評法》下的「環現差」制度正是為此情況而生,依《環評法13-1條》將本案退回觀光局檢討,才符合《環評法》的精神。

三、嚴正聲明觀光局不應卸責,而應引導開發公司至適宜開發區位

觀光局2015年「都蘭地區觀光永續發展評估案」(附件三),推估都蘭地區2023年尖峰日房間需求是851間,若附近大型開發全部興建,估計將超出一千多間;另於「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2020~2023年) 」,亦明確評估東海岸住宿設施是「沒有開發需求」,在在與黃金海公司聲稱的「有住宿需求」不符。

針對這些上位政策問題,觀光局於本案第1次小組會議(2020/6/16)時神隱,第2次(2021/3/5)則對實質問題避而不談,僅發言表示,都蘭地區觀光永續發展評估等計畫僅是評估報告,並沒有強制規定飯店數量;另外各開發案問題須洽相關主管機關。

本會嚴正聲明,觀光局不應一再將管理問題推給其他單位,讓8屆環委做白工,進行無效益審查,不僅對廠商及部落形同折磨,更虛耗龐大社會資源。觀光主管機關有最大責任審慎盤點觀光資源與環境條件,搭配基礎設施、潛力客群評估,制訂觀光開發案的選址和設置原則,引導地方政府與觀光業者到「適當的區位」去進行觀光開發,不應無視財團任意搶購土,圈地炒作海岸第一排。此外,甫公告的「2030觀光政策白皮書」中,亦明確指出「宜脫離『蓋硬體拚觀光』的線性思維,並兼顧自然美景及維護環境景觀」 。

台東杉原灣飽受大型開發案侵擾(包括美麗灣、棕櫚濱海度假村、黃金海),這些20年前提出的開發案都未曾評估過觀光需求,規劃方式也不符現代思維,而近年陸客下滑與疫情爆發,投資條件十分震盪,許多東海岸大型開發早已撤案或轉賣(例如旭塔觀光飯店的9公頃用地於2020年開價3.9億販售),也有殭屍般案件一再闖關(如滿地富遊樂區於2021年以4.7億法拍,法拍期間卻依然送內政部闖關),或假動工以維持證照有效(如寶盛水族遊樂區於2019動工至今仍只蓋了滯洪池),上述皆與黃金海一樣是20年陳年老案,各種手法疑似在維持開發許可,有效後哄抬價格轉手賣地,浪費國家行政社會資源。

本會嚴呼籲環評委員及觀光局莫被利用,應參考2018年作法,依《環評法13-1》再次將本案退回觀光局。

※【會議資訊】「台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渡假村開發計畫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暨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第4次初審會議
日期:2021/10/27(三)
時間:上午9:30 地點:環保署4樓405會議室
報名網址: https://eiadoc.epa.gov.tw/EIAWEB/Default.aspx
直播連結: https://bit.ly/3vLWlu0
參考會議資料:環保署公告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報告書 ( https:/bit.ly/3yMzVJo )

※附件一

※附件二-1

※附件二-2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