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社運發電機

【新聞稿】三商美邦、全球人壽 假承攬真僱傭,混合制契約剝奪工作權

文/立法委員邱顯智辦公室

三商美邦人壽公司近期橫掃2022年保險信望愛獎13個獎項,更是八度榮獲最佳社會責任大獎;全球人壽公司同樣也在最近獲得台灣永續行動獎雙獎肯定,還特別請到副總統賴清德來頒發。對外評價優良、獲獎無數的兩間大型保險公司,卻爆發惡意懲戒解僱、打壓工會成員、不公平對待員工的問題。

立法委員邱顯智以及時代力量中壢區市議員候選人林佳瑋,三商美邦人壽員工黃如翊、蔡奕柏、全球人壽員工蕭桂英,並邀集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理事長嚴慶龍、全球人壽工會理事長張業宇、三商美邦人壽工會理事長曾俊能、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理事長鍾馥吉,於8月18日召開記者會,主要訴求為:

1.請三商美邦人壽公司依民事法院裁定,恢復黃如翊、蔡奕柏原職務並給付原薪資。
2.請三商美邦人壽公司協助黃如翊、蔡奕柏,登錄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之業務員資格。
3.請全球人壽公司審酌蕭桂英之情況,落實照顧員工美意,給予公平待遇,保障工作權。

保險商業公司普遍存在混合制契約的問題,與保險業務員間的關係以承攬之名,行僱傭之實。長期下來,導致許多業務員的工作權無法受到保障,嚴重影響家庭生計。

三商美邦人壽工會理事長曾俊能表示,黃如翊、蔡奕柏進入三商美邦人壽公司工作已經長達20年以上,從基層員工做到高階主管,一路業績達標、表現良好。然而,兩位當事人於110年底開始參與籌組工會後,竟遭受一連串的不利對待,並未完成內部的申訴程序(包含申複及開放當事人陳述),也未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2條的,就直接依據職場紀律的公司內規解僱,解僱手段明顯粗糙。

兩位當事人分別向高雄地方民事法院提出假處分,法院裁定應該在「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終結確定前,應繼續僱用聲請人」,但兩位當事人至今仍尚未真正恢復原職原薪,並拒絕在壽險同業公會登錄兩人的業務員身分,導致兩人無法順利工作,公司明顯不願接受法律結果。

黃如翊表示:「我和先生在公司長年守法守份、服務將近25年(先生年資24年),期間兩人共榮獲40條彩帶、我曾獲公司提名壽險公會表揚優秀從業人員,但今年1月28日,公司無預警的將我們二人同時解僱,且未給予申覆陳述機會,今年4月29日經法院裁定應繼續僱用,然公司至今仍未恢復我們的登錄資格,6、7、8月只給付我們每月3040元最低工資。憲法第15條:人民的生存權、工作權應予保障,盼公司遵守法院裁定,恢復兩人登錄資格,讓我們正常工作,並給付全額工資,也讓我們名下近3000多位客戶的保單得到完善的照顧與服務。」三商美邦人壽的作法,明顯跟高雄地方法院的假處分裁定有所違背。

另外,同樣是保險從業人員的蕭桂英,已經是在全球人壽工作長達38年的資深員工。蕭桂英現場表示,自己在屆齡65歲前兩個月(109年2月25)依公司公佈的延退辦法提出延退申請,並詢問員工退休方案,起初公司遲遲不願正面回應,隨後竟於申請書上聲稱當事人工作表現不良,連番拒絕他的延退申請。最後,甚至遭到公司語言威脅,要求當事人儘速離開工作現場,並要求簽署自請離職退休申請,意圖逼退員工。

全球人壽工會理事長張業宇表示,蕭桂英擔任保險業務員的付出跟貢獻有目共睹,深受客戶的信賴跟喜愛。如今,一直以來的模範員工卻遭到公司單一的裁量權,直接決定業務員的延聘與否,也剝奪蕭桂英服務三十年所累積經營的客戶,進而影響保戶權益。

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理事長嚴慶龍表示,三商美邦公司及多數保險公司目前業務制度採用混合制(部分工時、承攬)合約,當要指揮監督管理業務員時,就說業務員為僱傭制需要一整天都遵守公司各項規定(但原先僅約定50分鐘為僱傭制狀態)。當業務員要主張勞動權益、要求續聘時,就說業務員是承攬制、公司擁有絕對的裁量權,不受各項勞動法令保障。

嚴慶龍指出,工會雖長期以來向勞動部反映業務員合約的種種不平等條款,但勞動部礙於保險公司讓業務員簽屬承攬契約屬民事契約,無法介入改善,致使各保險公司群起效尤,大量濫用自然人勞務承攬契約,使得保險業務員宛如勞動保障化外之民,不經令人感嘆勞動主管機關形同虛設。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理事長鍾馥吉表示,三商人壽公司明顯不符合解僱最後手段原則及比例原則。法院已做出暫時處分的裁定,表示僱傭關係仍存在,應繼續僱傭當事人,當事人卻始終未能真正恢復原薪原職,鍾馥吉呼籲相關機關應儘速介入處理。

時代力量中壢區市議員候選人林佳瑋指出,今日三位當事人的最大共同點在於他們都是替公司付出辛勞的資深員工,服務年資超過20-30年,期間都能夠順利晉升,代表這些人的工作表現應當有目共睹、深受公司長期重用。

林佳瑋說明,因為參與工會實現團結權,工作績效就瞬間受到公司負評,降調解僱行為通通來。資深員工服務多年,希望能夠發揮服務熱忱,繼續替保戶付出貢獻,卻因瀕臨退休年齡,忽然被以工作表現不積極為由,拒絕繼續僱用,顯然不合理,也令人懷疑公司所頒布的延退辦法是否淪為表面照顧員工,實際上根本不可能落實?

時代力量邱顯智委員指出,三商美邦人壽員工曾協助保戶向主管機關(金管會)陳情公司保單生存保險金差額短少、籌組工會為保障勞工權益,隨即卻遭公司秋後算賬,以「損害公司形象」為由解僱,身為主管機關無法保護勞工,協助解決勞資爭議,這樣以後誰還敢向主管機關反映、揭發問題?

最後,邱顯智特別呼籲,三商美邦人壽公司遵守法院裁定,儘速恢復黃如翊、蔡奕柏原職原薪,並且協助兩位登錄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之業務員資格,讓兩位能夠正常執行業務,以維護保險客戶的權益。同時,也呼籲全球人壽公司真正落實公司照顧員工的美意,審酌蕭桂英之情況,受理延聘申請,保障其工作權。

出席人員: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桃園市中壢區市議員候選人林佳瑋、三商美邦人壽員工黃如翊、三商美邦人壽員工蔡奕柏、全球人壽員工蕭桂英、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理事長嚴慶龍、全球人壽工會理事長張業宇、三商美邦人壽工會理事長曾俊能、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理事長鍾馥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