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發電機, 身心障礙

【連署】民團連署 籲障權法需把握機會 多討論解現狀

文/臺灣障礙者黑紙革命聯盟

昨(12/12)臺灣障礙者黑紙革命聯盟針對障權法修法爭議,發出連署聲明,訴求須保障障礙者本人參與修法,真實處境才可真正被辨識處理。兩天不到的時間內,連署20個重要相關團體,及40位相關人等,目前仍續續增加中。

聲明文中提到目前社區資源僅8千萬,機構確有11億以上資源,明顯比例失當,鼓勵人住機構隔離。也提及衛服部自陳,此次修法是三年前召開部分民團會議的結論,在沒有修正與廣徵意見的情況下,直接拿來使用於目前時空。雖許多問題在突然修法下無法放入條文處理,但各團體仍動起來,努力遊說各條文,期待朝正確方向修正,把握每次修法機會,以速解決痛苦現況。

最後呼籲修法需修,但要保障合理參與歷程、願意納入民間聲音、看見障礙者真實處境。

已連署團體:(陸續新增中)

臺灣障礙者黑紙革命聯盟、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會、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臺灣精神受苦者群聚會、臺灣失序者聯盟、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八福福祉協會、中華民國聽障人協會、台灣殘障希望工程協會、台灣無條件基本收入協會、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花蓮縣自立生活協會、台南市夢城自立生活協會、嘉義市新世界自立生活協會、高雄市向陽自立生活協會、手天使、手愛心視障生活關懷協會、夥伴注意、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兒童權利促進會

已連署個人:(陸續新增中)

林伯謙、廖怡理、蘇稚婷、李敏瑜、林麗純、賴筱琳、林宗易、陳昶逸、陳秀雲、朱怡靜、王筱薇、賴子鳳、鄭郁庭、張珏、吳淑雯、顏清涼、謝瑋婷、周坤芳、林文華、吳京諭、張凱富、黃郁婷、鄭貴美、蔡佩倫、李庭旭、楊正宇、林育慈、許戎忠、曾治平、何麗華、李森光、陳思安、徐晟航、陳榕信、蔡宗豪、劉俊麟、蘇楠、劉家承、黃孟杰、黃淑如

─────以下全文─────

[連署]正視身心障礙當事者團體的參與及生活困境!修法勿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民間團連署聲明

 針對本次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呼籲衛福部、立法院確保障礙者參與、落實程序正義,完善修法內容,不要拖延等待,直至人命消失。

立法院於11/30、12/1,將三年來累積35案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安排審議,並欲速審決議。這複雜且牽扯120萬障礙者,甚至親友、利益相關人與廣大全體人民的法,在未經充分討論,尤其是最為核心的障礙者意見下就要決定,使障礙者團體猝不及防。

對此,衛福部再遭到障礙者團體幾次的聲明和強烈抗議後,終於才在12/5、12/9緊急召開兩次溝通會議欲取得民間共識。但僅有極少數的團體收到邀請之後是在其他障礙團體的極力爭取下才獲得少少的參與名額,且直至今政府仍不願公開參與的團體代表是否有符合CRPD對於障礙者團體的參與標準。

參與者表示該溝通會議被中央、地方政府、和其他非障礙者所主導。其中營運與決策的團體占絕大多數,所以根本不能代表障礙者的聲音。且會議中得知此次送審的行政院版修正草案,是三年前由這些團體私下討論決議的,先不論為何沒有會議紀錄紀錄決議之過程與內容,三年前的部分團體意見並無法作為三年後的依據。

在此次修法中一再說要保障的機構住民權益,12/9多個民團同意機構仍有許多問題需要修正。但針對相關真實可處理機構問題的文字落在法條的幫助性,如禁止不當通訊限制、完善申訴與救援機制、禁止封閉式管理等議題。衛福部仍拒絕討論相關可能,完全違背想要速審速修協助處理機構問題的說法。

現今的台灣,仍然有太多障礙者因為社區支持的資源不足,而無法存活,最後僅能被迫選擇住進機構保有一口氣的例子。我們相信沒有人願意住進機構,也沒有人願意再有選擇的情況下將家人送入機構,但關於社區資源的確保的確保僅有第五十條所規範,而12/9衛福福部會議上表示,僅中央編列6千萬、地方2千萬,共8千萬經費,除以障礙人口一個人一年僅分配到分配到六十多元。此外,衛福部宣稱因宣稱因推動不足下,自立生活支持服務使用率僅八成,但真實的情況是在沒有任何文字規範下,障礙者申請所需之時數時常時常會被隨意地隨意地審核和任意地刪減。導致政府手上明明有資源,很多障礙者在有急迫的需求下,卻得不到足夠的支持。

除此之外障礙者生活太多不正義,資源分配邏輯要夠嚴重才有資格使用部分輔具或是相關補助,但防範嚴重後之支出才是真正的解方。無障礙設計不是僅針對障礙者,而可通用至任何所需之人,促進生活與資訊的可近與便利。

障礙者參與會議需要可以出門,需要協助,但會場有為障礙者設想了嗎?立法院針對修法的審議一開始甚至沒有聽打,這叫障礙者如何參與?何況,許多障礙者正因明明已有確切資源,卻不給予的政府而不得不少喝水進食以免需要如廁,不得不限縮自己的生命僅為了活著,這才是修法真正急迫的地方。障礙者活在痛苦中而抑鬱著,社會需有正義與平等對待,重視心理健康,還人生活本該有的快樂可能。

每個人都需要參與障礙議題,因為這關係到每個人。我們沒有拒絕其他團體參與,但我們拒絕沒有代表性的障礙者團體代表、拒絕程序的不正義、拒絕排除障礙者參與自己相關事務的設計,以及拒絕在這種不良設計下所產出之修法方向。

此次修法已有許多障礙者團體經由各種努力把解方提成文字,但在沒有大修框架下許多急迫問題仍很難放入。但我們把握每次修法可以修正的困難,並督促好好修,不要等待,人命不能等。

障礙者要的不是特權,只是能夠將體制設計的不良回歸應有保障的平等而已。

我們呼籲:

修法要修的到位,需要請教真實處境的障礙者們,因此需要保障參與。

修法立意良善,請勿一再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迴避台灣障礙者生活困境,應廣納建議盡速修正。

請不要以各種方式排除障礙者參與,讓他人決定障礙者自己的人生,包含此次修法。

所有公開發言全國都看的見,籲請發言注意不要傷害到任何人。

團體連署表單:
https://ppt.cc/f1AmXx
個人連署表單:
https://ppt.cc/fLjw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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