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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守護重要農業生產地區 否決不當竹科三期計畫

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爭議30多年的原竹科三期都市計畫案(變更竹東鎮(工研院暨附近地區)特定區主要計畫),明日(4/26)下午兩點,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將召開專案小組會議續審。竹東二三重埔自救會及民間團體,會前召開記者會要求內政部都委會否決本案。

竹東二重里地主權益自救會前會長劉慶昌說明,本案原為「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新竹縣竹東鎮區段徵收」,於民國76 年提出,即遭地方強烈反對;至民國84 年科管局已具文放棄徵收,且竹科三期已移到竹南開發,但新竹縣政府卻不予解編,歷任縣長皆一意孤行,強徵民地,有浮濫徵地圖利特定對象之嫌。劉慶昌重申竹東舊工業地大量變更為住商用地,卻要徵收農地作工業區;工業區及住宅區皆供過於求、未辦理聽證及政策環評、破壞良田傷害客家文化等反對原因。呼籲各界,追求公義、支持解編、還地於民。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許博任指出,此次專案小組審查,農委會發函認定計畫範圍為竹東鎮重要農業生產區域,質疑現有計畫農專區劃設是否不足,客委會則發函要求計畫區內現有水圳全數保留。許博任進一步指出,本案因非屬內政部函釋「都市計畫擴大、新訂或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時,應辦理區段徵收」之範圍[1],計畫內容大部份也為可以市地重劃等開發方式為之,前次專案小組內政部地政司代表即要求縣府重新研議其他開發方式。然而新竹縣政府卻仍完全未評估其他開發方式,地政司此次亦發函強調竹縣府尚未完成相關內容補正。許博任指出,本次會議中央各部會提出的質疑跟要求,已經撼動目前縣府竹科三期都市計畫案的規劃合理性,建議縣府放棄已卡關30年的科學城規劃方向,檢討大幅縮小特定區範圍,大部份解編回歸非都市土地,未來依國土計畫及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工具,核實城鄉發展需求、合宜發展。

三重埔青年農民郭玉翎表示,在地專業農近年積極參與農委會有機及產銷履歷驗證,並且發展農學體驗活動,附近的竹科家庭時常到二三重埔農地參與農活,是最好的地方創生實踐。這次農委會認可計畫範圍內有有機驗證,產銷履歷以及稻米集團生產區,並有50公頃以上稻作經營,以及10公頃甘藷、蘿蔔、玉米等特用作物,認定本區是竹東鎮重要農業生產區域,是對在地農民最大的肯定,她相當感動!同時也如農委會質疑的,40公頃農專區並無法支持原本在地的農業經營規模,縣府到今天也都不曾照農委會要求,來與在地專業農及農民團體溝通。郭玉翎強調,旁邊大財團的舊工業地持續變更成住宅社區,卻要毀壞良田來蓋工業區,在地專業農民無法接受,呼籲內政部都委會應否決本案,解編回復為農業用地。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痛批,楊文科縣長、林思銘立委一直聲稱因為半導體業需地孔急,所以竹科三期具有必要性跟急迫性,完全是胡扯!邱顯智指出,竹科三期位於頭前溪水質水量保護區,半導體產業屬於自來水法認定之汙染性工廠,依法根本不可能設置於頭前溪水質水量保護區內。邱顯智表示,竹科及科技業廠商皆相當清楚,基於全球供應鏈環境治理跟企業人權的要求,竹科已不可能在頭前溪兩岸擴建量產型園區。加上此次農委會跟客委會回函直指本區是重要農業生產地區,以及要求全數保留區內水圳,在在顯示科三期原本鉅型科學城的規劃已不具可行性。邱顯智強調,楊文科縣長應面對現實,撤回原案重擬計畫,提出能夠真正回應在地生活需求,讓各方共贏的方案,而不是繼續假發展之名行圈地炒地之實,才是負責任的作法。

竹科三期案六大爭議
1、農委會發函認定屬於竹東鎮重要農業生產區域,質疑農專區劃設面積或有不足。
2、客委會發函要求計畫範圍內水圳全數保留,竹縣府未配合修正。
3、內政部地政司要求評估市地重劃、開發許可等其他開發方式,竹縣府未配合補正。
4、計畫位於頭前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依法不得引進半導體產業。
5、竹東鎮各舊工業區持續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卻要以新設工業區為名徵收毀壞良田。
6、寶山台積電二奈米設廠,已用盡大新竹地區用水等環境餘裕,不宜再設置大型科學城。

[1] 民間團體、學界、法界認為此函釋要求「都市計畫擴大、新訂或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時」,應一律採用區段徵收,逾越土地徵收條例母法規定,應廢止。

反對竹科三期徵收案還魂 立刻解編 還地於民

文/竹東二三重埔自救會

針對 2023-04-26(三)下午 14:00 內政部營建署 107 會議室都委會專案小組聽取新竹縣政府簡報「變更竹東鎮(工研院暨附近地區)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第 4 次會議場內外抗議新聞稿:

出席:
竹東二重里地主權益自救會
徐世榮 教授
邱顯智 立法委員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許博任研究員
乾淨水聯盟代表

說明:本案原為「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新竹縣竹東鎮區段徵收」,於民國 76 年提出,即遭地方強烈反對;至民國 84 年科管局已具文放棄徵收,且竹科三期已移到竹南開發,並且在北、中、南設立科學園區,均衡全台各地科技產業發展,然而新竹縣政府卻不予解編,歷任縣長皆一意孤行,強徵民地,有浮濫徵地圖利特定對象之嫌,再次以「變更特定區計畫」借屍還魂,在此重申反對原因, 並呼籲各界,追求公義、支持解編、還地於民!

反對理由:

一、本案為非必要之不當國土開發:民國 84 年科管局已具文放棄徵收本案,縣府對土地徵收的公益性、必要性、及比例性等要件皆缺乏公信,等同政府公然向人民搶地,人民的財產權、生存權、及工作權未獲保障。

二、缺乏政策環評和公聽會:縣府通過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送交內政部重啟本案,前後至今都不曾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或是政策環評、文化環評、公聽會,在沒有任何評估基礎下驟然進行地目變更,有違程序正義,明顯違法。

三、工業區已過度開發:造成環境破壞氣候變遷問題,2050 淨零碳排已是國家重要策略,然而地方政府卻浮濫無度發展高碳排、高耗能、且大面積的土地開發,呼籲中央政府要求新竹縣政府, 對此徵收案影響淨零碳排做評估調查與公開說明,以昭公信!避免遭質疑有袒護包庇與打假球之嫌?

四、房屋供過於求、人口惡化嚴重負成長:全台空屋率又持續上揚,並且我國人口負成長已成事實,本徵收計畫擬引進高達 1.85 萬人口,並劃設高達 57.30 公頃之大規模住宅區,究其合理性、必要性與可行性為何?明顯為炒作地皮、圖利財團?

五、政府把工業用地拿去蓋住宅,又要拿農業地來蓋工廠:竹東工業用地閒置的有豐邦木業、東亞電器、神光電子、碧悠電子,已變更地目的中興電機、旭光日光燈、景泰玻璃、嘉德玻璃、大元陶瓷、新竹玻璃、竹東台泥廠等均已變更為住宅區,既然工業地可變更為住宅區,為何又以科學園區之名強徵農地,細部計畫又是住宅區?產業區?

六、圖利特定對象:目前正值國土計畫實施過渡期,新竹縣政府卻執意急著搶先徵收龐大土地,是否有圖利與勾結投資客之意圖?縣長還曾經公然出席贊成徵收者的「新竹縣美麗柯重城鄉發展促進協會」會員大會並承諾加速開發,告知與會者已排除困難「不會徵收反對者的地」,此舉明顯有公然圖利特定對象之嫌?

七、破壞良田,違背糧食自給政策:本案徵收面積達 453.94 公頃,多是竹東外五里的農業精華所在,本區擁有潔淨竹東圳水源和天然湧泉,應業為優先保護優良農地,繼續守護台灣的糧食生產,不可驟然開發,糟蹋良田、破壞生態。

八、摧毀客家文化:本區是海陸客家人群居之處,著名的竹東圳開辦人林春秀家族即居此區,長久以來農民保留客家生活文化和地景,若遭無理開發,勢必對本區傳統農業和客家文化造成巨大變動和傷害。

九、工業用水與農搶水:寶山與寶一水庫容量在枯水期已不敷竹科使用,經常發生強制農民休耕的搶水情形,此區已無條件再擴大開發產業區。

十、科技工業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嚴重危及人類的健康與生存,克服環境污染成為科技重要的問題,世界上的工業先進國家已深深體會到自然資源的破壞,有的要幾十年,或上百年才能恢復,有的甚至於永遠無法復原!所以必須要保留可耕種的優良農地給後代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