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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興辦社宅,不能後退! 蔣市府社宅政策初步體檢

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2022年選前,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拜訪還是候選人的蔣萬安市長,他表示當選後將繼續興辦社會住宅,承諾往五萬戶的目標持續推動,也認同應透過都市開發取得社會住宅。

惟蔣市長就任至今已近五個月,社宅興辦政策仍不清楚。與此同時,上週四(5/11)台北市三位議員發言認為「社宅不要再蓋」,本週一(5/15)蔣市長在重大工程專案報告中,對其任內將規劃的社宅也僅以「7000戶新增潛力基地」模糊帶過。

就此,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特召開記者會,譴責三位議員誤謬言論,並對蔣市府目前所提社宅計畫進行檢視與監督,要求蔣市長實踐政見承諾,持續興辦社會住宅。

蔣市府的「7000戶新增潛力基地」到底是什麼?

依據市府的重大工程專案報告,台北市若要達成五萬戶社宅的目標,其扣除過去郝柯兩位市長興辦規劃的數量、中央預計興辦的數量、既有公宅數後,仍有1.46萬戶的缺口。

(北市社宅進度與缺口 圖/臺北市議會第14屆第1次定期大會專案報告)

在蔣市長之重大工程專案報告中,承諾其第一任將透過「新增潛力基地」興辦7000戶社宅。住盟的第一個檢視與質疑是:所謂「新增潛力基地」的定義是什麼?是指這7000戶社宅將在蔣市府第一任中進入興辦程序?或僅是停留在評估研究階段?

住盟認為:蔣市府目前的報告對此仍說不清楚,民間亦無法判斷與監督。我們要求蔣市府應針對「7000戶新增潛力基地」之定義、進度等事項有更完善的說明。

公有土地資源有限,應強化都市開發取得社宅

鑑於台北市公有土地有限況,面對1.46萬戶的社宅數量差額,另一個重要的興辦手段便是透過「都市開發取得社宅」,這也是蔣市長競選時對住盟的承諾。

然目前台北市透過容積取得社宅的機制均難以奏效。對於開發商而言,在「2倍法定容積」的獎勵上限下,會優先申請如都更規模獎勵、時程獎勵等「無料」容積獎勵,其次是購買相對便宜公設容積移入,最後就算是有TOD (大眾運輸導向發展)增額容積,也可以用代金方式解決。

換言之,在這樣的機制下,所謂透過容積獎勵要開發商回饋社宅,無異淪於空談。最具指標性的案例就是元利建設的「文山區集合住宅案」,此案透過上述機制開發商增加了4萬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約1.2萬坪),結果市府連一戶社宅都沒有拿到。

住盟認為:市府應徹底檢討現行容積獎勵機制,要求獲得一定規模的容獎、容移、增額容積個案,須回饋一定比例作為社宅(或可負擔出租住宅),不能將容積變成無對價性、公益性的政商籌碼。
反對社宅言論錯謬百出,市府應堅持興辦,絕不打假球

此外,住盟要嚴正駁斥游淑慧、王欣儀、徐立信三位議員的發言。

在當前的租屋黑市與租屋歧視下,社會住宅所提供的保障絕對遠高於租金補貼等措施;比起「自償率為0」的租金補貼,社宅的財務可行性也更加優異。因此他們所謂「只能做社宅沒有收入」、「政策該調整就要調整」、「以租金補貼的方式來取代興建社會住宅」等說法,不僅對社宅缺乏基本認知,更是無視市民對社宅的殷切需求(中籤率不到一成)。

讓我們更疑慮的是,面對同黨議員主張放棄社宅政策的意見,我們也看不到蔣市府、蔣市長站出來嚴正回應並澄清,這不禁讓人懷疑是否為套招「唱雙簧」,難道是為毀棄社宅政策預作暖身嗎?

住盟在此正告:請蔣市長認真面對民間的檢視與建言,明確提出7000社宅的興辦規劃與期程,徹底檢討都市開發取得社宅相關機制,以踐行選前對民眾的承諾!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孫一信發言稿

  1. 蔣市長,社會住宅的興辦是我們的信仰,五萬戶也是你的承諾,三位貴黨議員來試水溫,我們已經很火大。不要只會生育補助加碼這種發現金的事,年輕人住不起台北市,才是更重要的議題。
  2. 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完成住宅法立法,確立社會住宅為解決台灣經濟和社會不利處境國民居住問題的重要解方。今年五月五日立法院三讀社會福利基本法,也在第二條將社會住宅納入第七項社會福利事項( 本法所稱社會福利,指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津貼、福利服務、醫療保健、國民就業及社會住宅之福利事項。第十一條 社會住宅,應對於有居住需求之經濟或社會不利處境之國民,提供宜居之住宅、房租補助或津貼、租屋協助,保障國民居住權益。),顯見這是全國都應該重視的民生議題。
  3. 比起在市場上租房子領取租金補貼,社會住宅提供市民朋友更穩定的契約效期,更舒適的環境及以及更加可負擔的租金水準。台北市的社宅中籤率大約在5-10%,就可以知道相較之下社宅仍是各項居住方案的民眾首選。租金補貼根本無法取代社會住宅。
  4. 台北市的社宅租金本來就已經將興建成本設算在內,根本不會有「只能做社宅沒有收入」,這不是財務問題,而是價值判斷問題,不蓋社宅難道要蓋豪宅,或蓋商辦和百貨公司才有收入嗎?
  5. 社會住宅不只讓一定所得以下和社會弱勢居住權獲得保障,台北市也因為社會住宅的興建,增加了更多的市民停車空間、里民活動中心,及相關社會福利設施,包括:托嬰中心、長照日照機構、身障小型作業設施甚至長照或身障住宿機構。這些都是十年前台北有服務需求的市民不敢奢望也不敢有期待的服務。社會住宅的興辦增加了兒少婦老障大約兩百個社會福利設施,解決了這些問題。
  6. 今天這些團體代表,我們不只進行倡議,我們長期也積極扮演市府和社區民眾及議會當中的溝通橋樑,參與一場又一場的社區說明會。面對沉重的壓力,我們還是為了讓社會住宅的順利興辦甘之如飴。
  7. 我們看到廣慈、木柵、瑞光、明倫、青年、小灣、行善、東明社宅等五十一個基地陸續完工入住,有些陸續破土開工,心裡常常非常激動,我們也默許一定要一步一腳印,趕上先進國家5%存量的社會住宅。
  8. 我們不怕議員另有主張,我們怕市長對社宅的興辦缺乏堅定信念。
  9. 我們要請蔣市長講清楚七千戶新增潛力基地,是怎麼一回事,是指這7000戶社宅將在蔣市府第一任中進入興辦程序?還是停留在評估研究階段?目前的報告我們不清楚,也無法判斷與監督。我們要求蔣市府應針對「7000戶新增潛力基地」之定義、進度等事項有更完善的說明。

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台北分事務所 陳玉楨主任 發言稿

蔣萬安市長在今年3月15日的記者會指出,會積極在現有基礎上加速社宅興建,且自己也非常關注社宅興建品質、居住安全,自己會持續朝此方向前進,積極落實對居住正義決心。但上週三位同黨議員的發言內容,卻與蔣市長的說法有出入,勵馨與住盟夥伴希望蔣市府不要跟反對社宅的同黨議員唱雙簧。

勵馨認為:興建社會住宅是台北市政府責無旁貸的福利保障。市府有責任照顧社會弱勢,保障其基本權益。興建社會住宅便是其中之一項負責的措施。社會住宅建立在公平與平等精神之上。居住正義,不因經濟背景、族群差異等因素而受影響,透過社會住宅提供一個公平的住房環境,讓更多的市民受益。

台北市政府對於社會住宅的持續興辦,正是促進社會公平與福利,並​​能激勵市民的期待。社會住宅不僅是台北市政府對於弱勢居民的福利保障,也源自於市民對於住宅安全及生活品質的期許。持續興辦社會住宅,能夠創造出良好的居住環境。只有持續投資社會住宅,才能實現城市裡每個人的安居夢想,建成美好新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