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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反對漠視制度疏失,持續究責基層」鐵路法修法聯合聲明

文/臺灣鐵路產業工會、臺灣高速鐵路產業工會

近期交通部鐵道局發函台鐵、高鐵等鐵路單位,表示因近來發生多起貨列、工程車、迴送列車影響營運安全事件,因此奉交通部指示研提鐵路機構從業人員裁罰具體方案,並提出《鐵路法》第67-3條修正條文,研擬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為此工會有以下主張:

1.拒絕對基層一罪多罰、高層輕輕放下的修法
查本次鐵道局提出修法說明,表示近年來鐵路機構從業人員或因技術錯誤、不實紀錄、隱匿不報及擅自允許他人代行指派之職務等情事,造成運輸風險提高,因而提出裁罰方案強化鐵道監理。

然而工會認為國家是刻意忽略制度問題、低薪待遇、現場人力不足,以監理為由對基層一罪多罰,現行已有多種方式對基層人員職務疏失究責,包含機構內部懲處(記過、解僱)及求償、若造成人命傷亡檢調單位亦會介入調查,不見對握有制度決策、制度設計的高層有任何究責,高層決策對營運安全因素具有關鍵影響,從近期臺鐵司機依照安全規範拒駛,卻遭主管要求「圓融一點」無視SOP照常行駛一案、以及2018年普悠瑪事件司機判刑、高層無罪可知。

因此工會主張,不應針對現場人員加諸更多裁罰方式,交通部應積極面對管理及制度問題,加重對於雇主(決策者)責任,納入刑責予以嚇阻,讓決策者守法依規,不再發生強逼員工為求營運忽略安全的狀況。

2.鐵道局球員兼裁判,何以落實鐵路監理作業?
本次修法研提單位的鐵道局,近期連續發生三起公安事故,造成職災死亡以及火車事故,以及多項改善事項尚未完成,一再顯示其「球員兼裁判」問題,根本無法兼顧監理及工程,要談修法強化監理更是沒有立場,工會更要呼籲其主管機關的交通部更應負起全責,檢討鐵道局權責任務。

3.基層溝通做半套,交通部及鐵路機構應落實通知所有工會
本次交通部、鐵道局行文各鐵路機構尋求修法意見,表示「請貴鐵路機構先與員工溝通」然而產業工會卻未收到相關訊息,基層溝通做半套恐造成意見蒐集不周,更是不尊重工會的作法,交通部及鐵路機構應落實工會平等,充分與基層溝通立場,通知所有相關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