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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欺凌羞辱、設局陷害、聯手包庇性騷擾!是誰的放任,讓學務人員隻手遮天?

文/人本教育基金會

今年三月,本會陪同受害家長揭發臺中市豐原高中學務主任、主任教官、教官、學務人員違法搜查、公開羞辱、濫權記過等長期嚴重身心暴力導致學生輕生事件。

但這一批學務處人員竟然有其他嚴重違反行徑,經本會追查,同一位主任教官有疑似性騷擾學生行為,且學務主任、兩位教官知情,甚至是受害者申訴後,還包庇不通報、吃案。受害者拒絕主任教官性騷擾行為後,兩位教官還對受害者言語羞辱、設局陷害。

本案受害者非常努力求助,在校分別向眾多老師、學務處、校長申訴遭到主任教官性騷擾,校方仍不處理;受害者更以電話、信件向市政府陳情多達8次,市府也只有函轉文件或向受害者告知學校說法。

受害孩子血淚控訴13次,數學老師,美術老師將情形通報校長,美術老師甚至在校務會議向校長拍桌,但性平機制仍不啟動。一直要到自殺案上了媒體,新校長上任,才讓本案進性平會?

我們不禁想問盧市長:臺中市的孩子究竟要控訴幾次,才能獲得公正的性平調查;你領導的教育局,為何總要等校園事件變成媒體事件,才願意處理?

學校的壓迫行為

乙生就讀豐原高中時因經濟問題短暫休學,直到復學以後從二年級下學期開始就讀。因為休學關係,被張姓主任教官盯上認定為「問題學生」,自此開始針對乙生有一連串的迫害行為:

 1.性騷擾、性羞辱、性暗示及侵犯身體界線

復學以後,主任教官就多次向乙生攀談、要乙生陪他聊天,但問話內容卻是:會不會餓、教官「下麵」給你吃啊、晚上都去哪裡亂搞?是不是晚上太操勞?有沒有跟男生親過嘴、發生過關係?你身上怎麼這麼香?怎麼該長肉的地方沒長肉?主任教官還對乙生表示臺中酒吧自己很熟,要約乙生去酒吧喝酒,甚至直接觸碰乙生的肩膀與頭髮等性羞辱、性暗示、挑逗及侵犯身體界線行為,乙生雖極度反感,但起初考量到校內不對等關係而忍耐,但仍因此抑鬱、有輕生念頭曾到精神科就診。

2022/04/22,乙生再次被主任教官攔下,主任教官一路尾隨追問乙生:「最近晚上在做什麼?為什麼都不交男朋友?腿為什麼這麼細……」等語,並無故強搜書包,乙生因書包中有女性衛生用品而不從,回應:「我覺得不舒服、隱私被侵犯、像被騷擾」,主任教官聽聞卻盛怒大吼:「整個學校都歸我管!你是價值觀偏差、頑劣不服管教的現行犯……」並騙班導說是乙生上課時間在外遊蕩,必須讓乙生去教官室寫悔過書,強押乙生到教官室。

2.言語羞辱、欺凌學生

  到教官室後,主任教官說乙生在學測完請假過多,是「無心向學、態度惡劣、日後沒資格請假跟銷過」,並辱罵乙生是「廢物、無法出社會工作,只能去賣淫、去死一死」,潘教官接著羞辱乙生:「你就是不尊師重道、品行差、價值觀敗壞、不能出社會工作的廢物」,而二人多次不滿乙生自白內容,以字體太大、字距間格太大為由,要求乙生重寫三次,將她留在教官室長達兩個小時。

3.學生拒絕性騷擾,就遭秋後算帳

乙生嚴詞拒絕主任教官的性騷擾行為後,隔週,潘教官將乙生高三下的已核可過的假單全部撤銷、禁止乙生請假,竄改學生出缺勤紀錄,以便違法記過,使乙生因「逾時請假」被記過,累計18支警告。乙生多次向教官申請銷過,但主任教官卻稱乙生品行不佳、價值觀偏差等原因禁止銷過,就連其他老師願意幫助乙生,教官也說:「只要幫乙生登記銷過就是違法」而拒絕。

4.利用信任、設局陷害學生

因為乙生被教官刁難、無法銷過,教育局致電學校確認,學務主任直接回應:「乙生是多科零分、學分不足才拿不到畢業證書」,但卻到隔天才向教務處查核,始得知乙生畢業學分足夠,反倒是因為主任教官存心刁難、記過滿三大過且被禁止銷過才無法領畢業證書。於是學務主任欺騙乙生,既然記警告的原因是逾時請假,乾脆讓請假直接變成曠課,就能撤銷警告,要求乙生寫下「收回請假申請切結書」。

未料,乙生照做卻因曠課時數過多,學務主任知法玩法蓄意陷害、依法倒使乙生成績多科變為零分,除非花錢重修,否則學分數未達畢業門檻。學務人員違法記過,讓乙生拿不到畢業證書,再設局欺騙乙生簽切結書,把記過改為曠課,導致讓乙生多科零分,對外放話來刻意塑造「乙生是壞學生」的形象

學校與教育局再成隱匿校園性平的共犯結構

在學校申訴無門後,乙生及友人轉向教育局陳情性騷擾事件。但經由電話及信件共8次陳情後,教育局卻仍未督導學校啟動性平調查。教育局學生事務室曾聖傑教官(前豐原高中教官),竟直接引用學校說法,回信告知受害者查無此事。如按性平法,疑似校園性平事件就要召開性平會調查,教育局人員竟在無正式調查報告下,隨意聽信校方說詞,以公務信箱回覆受害者,明顯違法。

本會接獲陳情後函文詢問市府,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坦承至少有收到乙生兩筆陳情紀錄,但當年教育局竟然只要豐原高中自行查閱有無相關陳情內容,若學校隱匿包庇在先,又豈能查有陳情出現?再者,當學校回應查無,教育局就照單全收,卻仍然不針對此次收受陳情要求學校依法啟動性平調查,難道,乙生跟教育局的陳情,就不算數嗎?

光怪陸離的校園文化,是教育局和學校集體失責

豐原高中在學生輕生案後召開臨時校務會議,由羅校長召集全校教師開會,會議上有老師披露:「去年學校就有學生性騷擾被蓋掉」,但會後校長與主任卻仍然沒有替乙生通報性騷擾事件並啟動調查。可見校園中長期包庇、隱匿已是常態,校長無能不管事、放任學務人員隻手遮天,形成對學生高壓威權管控、遇事扯謊開脫、推卸責任的校園文化,教育局長期失職未監督,讓學校食髓知味,迫害一再發生。

當年,乙生鼓起勇氣向他信任主任、校長、甚至是教育局求助時,無法得到協助與輔導,而是羞辱、刁難,要乙生當作沒這回事。其中,只要有任何一個人願意盡職責啟動調查、伸出援手,就有機會停止傷害,但是學校沒有支持他、保護他,還放任學務人員性騷擾、霸凌學生、濫用職權竄改缺曠課記錄、下令全校教師禁止讓乙生銷過、而教育局還包庇學校,再度傷害學生。

我們的主管機關已經讓受害者們沒有信心陳情,現今校內通報機制失靈,而且無人阻止惡行的狀況,市府必須向人民報告成因,以及未來改善的計畫與實際執行的情形。也在此正告臺中市政府,不要每次出事就推託說「這是個案」、炎上了就急著滅火發聲明說「火速處理」、把草率結案包裝成「斷然處置」、依法懲處也能捧成「市府重罰」。臺中市校園通報機制已敲響警鐘,醒不來的盧市府,能聽到嗎?

我們嚴正要求:

  1. 豐原高中應對包含本案在內,有關同一批學務人員嚴重違法行為的新檢舉案件,應合併交由同一調查小組承辦,才能掌握與釐清脈絡。
  2. 臺中市教育局應調查本案相關違法人員,包含校長、學務主任、主任教官、教官等人持續以不法手段對付學生行為、隱匿與包庇性騷擾事件,並擴大調查校內其餘不當管教情事,依法解聘。
  3. 臺中市政府應調查臺中市教育局學生事務室曾聖傑教官帶頭違法、串聯學校包庇性騷擾事件,究責違法行為並處置。
  4. 臺中市政府應承諾公開對豐原高中輕生案與本案合併提出檢討與策進報告,對大眾交代體制失靈原因,相關人員之怠失,具體處置、改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