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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警勤加給調高,應全面檢討消防待遇

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

針對今日(5/26)行政院宣布將提高警勤加給,本會有以下三點訴求:

今行政院宣布提高警勤加給提高15%,然而消防人員危險加給卻未相應調升,消防署及警政署皆為內政部所屬機關,本會呼籲內政部應同時考量消防員待遇,比照調高危險加給。

另依「消防、海巡、空中勤務、移民及航空測量機關專業人員危險職務加給表」相關規範,消防人員危險加給加成僅限直轄市,其中台北市、新北市:加成1倍,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加成7成,非直轄市無開放編列,然而2017年新竹縣光電廠殉職案、2021年彰化喬友大火殉職案、2023年屏東公墓火警殉職案皆突顯我國消防人員危險工作環境並非僅限直轄市,應開放全國縣市編列100%危險加給加成。

另本會要強調,該表規範「支領地域加給者不得支領加成」,惟地域加給及危險加給加成名目不同,且加給加成財源屬地方財政自籌,中央一毛未出,根本不應過度限制地方政府支領權限。因此本會呼籲警勤加給調高同時,應同時全面檢討消防人員危險加給相關待遇及規範,讓消防人員薪資與勞務情況相符。

一、消防人員危險加給比照警察同步調升。
二、開放全台消防人員支領100%危險加給加成。
三、開放可同時支領地域加給與危險加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