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教育, 社運發電機

【連署】大專教師待遇 拒絕分化 公私齊一! 國家編列預算 公私校教師學術研究加給共同調漲15%

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連署網站這裡走

我們是一群來自公立、私立大專院校與中央研究院之教師及研究員,針對日前行政院一方面宣布明年度大專院校教師薪資調整方案,但另一方面卻打算在政策落實上繼續分化公立與私立大專院校教師,甚至無視法令,放任公立與私立大專院校教師待遇脫勾,對此我們必須表達清楚而嚴肅的立場:『拒絕分化!公私齊一!』我們所提出的具體訴求與主張如下:

一、不分公立、私立大專院校教師(含講師級以上),依《教師待遇條例》之明文規範,明年度起應同步調漲15%學術研究加給!
二、私立大專院校調整教師待遇所需之費用,應由教育部編列預算予以補助。
三、行政院與教育部應逐年提昇國家對高等教育公共資源投入經費的比重,逐步朝向高教公共化目標邁進。

我們相信,台灣當前高等教育產業發展所遭遇到的最大也是共同的困境,必須透過推動高教公共化、實質增加國家對於高等教育公共資源的投入方為解方。相反的,任何分化公、私立教師、職員或學生的處境,只會更加惡化台灣的高教環境,並再次加劇台灣高教產業內的不公平及不均衡的發展。我們誠摯邀請全台灣不分公立、私立大專院校的教師們,一同加入我們的連署,團結起來要求行政院與教育部回應我們的訴求與主張!

【連署共同發起人】 (依姓氏筆劃排列)

王堯天(弘光科技大學資訊工程系助理教授)

王嘉琪(中國文化大學大氣科學系教授)

李淑君(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副教授)

何東洪(輔仁大學心理學系副教授)

吳明孝(義守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周 平(南華大學應用社會學系副教授)

周兆昱(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林宏陽(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社會工作系教授)

林佳和(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林瓊珠(國立中正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邱羽凡(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

邱花妹(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邱榮舉(前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邱毓斌(國立屏東大學社會發展學系副教授)

施聖文(台北醫學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

夏曉鵑(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教授)

畢恆達(國立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教授)

陳美華(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陳信行(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教授)

陳建文(台北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

張鑫隆(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張晉芬(中央研究院社會研究所研究員)

黃厚銘(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黃涵榆(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英語學系教授)

黃芸茵(國立清華大學語言中心助理教授)

葉晉彰(國立台北藝術大學舞蹈學院助理教授)

管中祥(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

翟敬宜(高教工會文化大學分部召集人)

劉梅君(國立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教授)

劉書彬(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鄭斐文(東海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鄭惠芳(長庚大學通識中心教授)

謝青龍(南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授)

鍾秀梅(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教授)

顏亮一(輔仁大學景觀設計學系教授)

【連署說明】

6月1日,行政院會宣布拍板明年軍公教調薪案,其中,為強化延攬及留任教研人員之誘因,提升台灣高等教育國際競爭力,公立大專院校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學術研究加給及中研院相當等級人員專業加給,自明年起將調整15%。針對行政院此次較高幅度調整大專院校學術研究加給的決策,我們認為方向上是正確也是必要的!然而極為遺憾的是,我們同時卻發現,教育部在行政院宣布此一調整決策後,面對媒體的說明與解釋,繼續無視《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的明確規範:即私立學校教師之學術研究加給,應準用公立學校教師。意圖將私立大專院校教師學術研究加給調整與否,交由各私立大專院校自行決定。

事實上,早在2015年《教師待遇條例》立法期間,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與許許多多的公私立大專院校的教師,即已留意到教育部一度嘗試讓公、私立大專院校教師待遇脫勾的企圖,當年,在高教工會與許多老師的監督、團結與積極發聲下,最終在立法過程中,才得以確保《教師待遇條例》內明確定規範公私立大專院校教師待遇標準一致而不至於被分化。

換句話說,在《教師待遇條例》制定的立法過程中,正是考量教師之待遇攸關人民受教權與國家重大公共利益,才在《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條文中,特別明文規範私立學校教師相關薪給,皆應準用公立學校教師之標準,簡言之,依法國家應確保公校與私校教師待遇齊一!也因此,當政府做出調整公校教師待遇的同時,依法就應該同步確保私校教師的待遇獲得同等幅度之調漲!因此,我們必須再次重申:此次行政院所公布的大專院校學術研究加給15%之調整,依法私立大專院校的教師們不應有差別待遇,也應於明年度起同步調整!教育部倘若持續放任私立大專院校教師待遇違法地與公立大專院校教師脫勾,日後必然將導致公私立大學教師在待遇上的差距不斷擴大之惡果,更將會嚴重影響人民的受教權與私立大專院校之發展。

再者,我們也更進一步主張,私立大專院校教師學術研究加給調漲所需的經費,應由教育部直接增加、提高各私立大專院校的補助所支應。

近年來,即便國內生產毛額GDP大幅成長、中央政府總預算持續增加,然而,國家對大專院校的補助經費的比例卻是逐年下降。根據教育部所公布的資料數據,103年度時,教育部對大專院校補助的經費約789億元,而到了109年度,教育部對大專院校補助的經費卻僅微幅增加至805億元。重要的是,自103年度至109年度的這七年間,國內生產毛額GDP自16.26兆元大幅增長至21.74兆,成長的幅度近34%,同一期間,中央政府總預算規模,則是從1.94兆元,增加至2.1兆元,成長幅度超過8%。因此,教育部對大專院校經費補助占「中央政府總預算」以及「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重,同一期間,都呈現了持續下降的惡化趨勢。

我們長期以來一向支持並提倡台灣政府該將經濟成長的成果合理挹注支持公私立教育經費,改善公私立教職員全體條件(除了高等教育外,也應及於中小學及幼兒教育工作者);而非反而逃避責任,甚至以開放調漲學費來卸責,把壓力轉嫁給學生與家長。

事實上,即便僅要求教育部在109年度時對大專院校補助經費占「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重,維持(而非進一步增加)在103年度的水準,國家一年就應多編列約240億元的高等教育的公共支出預算。相較之下,教育部依《教師待遇條例》之規範、確保公私立大專院校教師待遇齊一所需要增加的補助費用,一年不超過30億元。

因此,我們再一次呼籲:台灣高等教育產業所面臨到的問題與困境,倘若政府錯誤地採取公然分化公、私立大專院校教師、職員與學生的作法,恐怕只會造成公、私校教職員生之間更加擴大與惡化的不平等現象與處境。相反地我們必須疾呼:值此之際,唯有透過國家在各個層面上逐步落實高教公共化的目標,提高政府在高等教育公共資源的投入上,才是整體提昇台灣的高教環境與品質的正途與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