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社運發電機

【新聞稿】反惡法、顧生計,七二一集結交通部

文/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統一速達企業工會、宅配通企業工會、大榮貨運企業工會、魔術食品企業工會、中華快遞企業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臺灣大街小巷都有商家林立,貨物配送是基本的民生需求,但卸貨車格遠遠不夠。近年宅經濟日益發達,貨物配送更是直達家家戶戶門口,卸貨車格愈顯不足。在道路設計不足以維護用路人安全、也不符合社會運作的情況下,貨運司機要兼顧客戶需求和公司交辦的工作,經常被迫臨停在緊靠門口的紅線或慢車道上,甚至並排停車,冒著風險上下貨。貨運司機下了車,一樣是行人,一樣是系統性交通暴力的受害者。

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一再主張,真正要兼顧交通安全、宅配需求和勞工權益的方式,應該是改變產業結構和道路規劃,而不是只會重罰貨車司機!

但今年七月上路的《道路交通安全處罰管理條例》,增加靜態違規停車,將對駕駛人和公司記點,駕駛人滿十二點將吊扣駕照兩個月,兩年內吊扣駕照兩次就吊銷駕照。這個條例設計完全沒有考慮貨車司機的勞動型態和貨運業的實際運作情況。貨車司機天天都要送貨,一天沒有足夠的停車位,就要被迫違停一天,可能馬上面臨駕照被吊扣或吊銷,甚至工作權不保,全臺灣成千上萬的貨車司機和成千上萬的家庭,生計都會被影響!

要解決臺灣的交通亂象,執法是最後手段,道路設計才是源頭問題,源頭沒有解決,只靠執法成效有限,更會激化用路人間的衝突。但交通部在道路設計沒改善、過渡期間也沒有配套的情況下,直接讓嚴刑峻法上路,根本只是把司機當成祭品,換取表面的政績。為反對不顧基層的惡法、維護司機的工作權,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只能選擇抗爭,集結包圍交通部。

◎廣設貨車停車位,司機行人都安全

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強烈主張,從道路規劃源頭解決,將道路瘦身,廣設人行道,挖停車彎,增設更多的卸貨車格,才能兼顧交通安全和消費者的宅配需求,從根本改善違規停車問題。

交通部日前回應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應要求商家自備卸貨車格,以及可以跟地方政府爭取增設卸貨車格,這完全是推卸責任、講幹話。中央主管機關不敢明定甚麼規模以上的事業單位要自備卸貨車格,要求小型商家自備卸貨車格,更不符合道路空間的效率運用,且現行卸貨車格並沒有明確統一的規範,《停車場法》中完全沒有提到卸貨車格,將停車格要如何運用,全部交由地方政府各自為政,結果就是讓各地亂象頻頻。

例如不分營業車或私家的客貨兩用車都可以停用卸貨車格,常發生明明沒有卸貨需求的客貨兩用車,把卸貨車格當成一般車格停用。或是在特定時段將卸貨車格開放給一般汽車停用,但究竟甚麼時段可以開放,也沒有明確標準,甚至有民意代表把爭取卸貨車格開放给一般汽車當作選民服務,毫無交通規劃的邏輯可言。

在卸貨車格不足或經常被占用的情況下,交通部直接讓嚴刑峻法上路,記點吊照沒有配套,貨車司機根本是死路一條。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強烈主張,交通部對道路設計應有統一母法和科學標準,並明定卸貨車格的使用規範,要讓卸貨車格被合理運用,更不能在沒有卸貨車格可停的情況,就對貨車司機記點、吊照,這已經嚴重影響貨車司機的工作權和生存權。

◎交通部應辦理勞資政三方會議,研擬配套保障司機工作權

保障司機工作權、維護貨運業運作、促進用路人安全,應是勞資政三方共同的社會責任,在道路設計不可能一夕間改善的情況,交通部應盡速辦理社會對話,由交通部邀集「中華民國汽車路線貨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和「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進行三方會議,研擬過渡期間的配套,以保障司機工作權,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主張:

一、 為完成工作、趕時間上下貨,可是沒有足夠用的卸貨車格,貨車司機只好違停,這種靜態違規不能歸責貨車司機,罰單費用和道安講習費用應全部由事業單位負擔,更不能以靜態違規衍生之處份為由,解雇貨車司機。

二、 貨車司機的靜態違規諸多係道路設計不良所致,不應列入吊扣或吊銷駕照的處分範圍,否則大量貨車司機被吊扣、吊銷駕照,不只生計和家庭被影響,也會讓人力本顯不足的貨運業更為吃緊,提高其他貨車司機的工作量和勞動強度,反而提高道路風險,讓司機行人都受害。

三、 中華民國汽車路線貨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應盡速統計各地貨運路線和區域的配達熱點,所需的卸貨車格數量,由交通部責成各地方政府研議增設。

四、 交通部應盡速訂定卸貨車格統一的使用規範,交各地方政府辦理,明定一定規模的事業單位要自備卸貨車格,限制公設卸貨車格只能由營業車停用,如特定時段要開放給私家車停用,也要有明確標準,不能讓民生需求的卸貨空間淪為關說和選民服務的工具。

五、 仿效他國作法,在包含住宅區、許多小巷弄等其它不能設置卸貨車格的地方,應開放特定路段標線,讓營業車申請臨停許可,達成管制,才能兼顧消費者的宅配需求和保障貨車司機的工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