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成員以行動劇展演,家事移工跟所有勞工一樣,會經歷人生的各種風雨,他們希望自己也能像其他行業的勞工一樣,有勞保做為一把保護傘,在需要的時候得到起碼的支持。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今天6月16日是國際家事勞動者日,台灣有20萬家事移工是「勞保孤兒」,面臨生育、傷病失能甚至身故卻毫無保障,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聯合多個移工團體昨(6/15)天前往勞動部召開記者會,呼籲勞動部應落實「家事勞工公約」(C189)的精神,立即修法將家事移工納入強制勞保的對象,並且由政府提高保費的分擔比例,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
台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SBIPT):「家事移工不能生病嗎?不能懷孕生小孩嗎?不需要老年生活保障嗎?我們24小時待命照顧病人,幫忙餵藥、陪伴如廁,我們工作的沉重又責任重大,卻被排除在應該要公平對待的保障制度之外。」
同樣都是勞工卻制度性歧視 移工團體要求家事移工強制納保
目前在台家事移工不適用《勞基法》,也沒有任何勞動法令保障,工作狀態幾乎24小時待在受顧者身邊,月薪僅2萬,沒有轉換雇主的自由,許多移工團體痛批家事移工付出多年都換不到任何的社會保障,連基本的生老病、退休及死亡都不保。
桃園家庭看護工工會指出,根據現行的《勞工保險條例》,雇用人數未達5人的雇主非強制投保對象,而多數家庭只雇用一位家事移工,技術性的將家事移工排除投保。
「家事移工只是因為工作地點在家庭,就不被當作真正的勞工嗎?」多數由印尼移工組成的台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SBIPT)代表Marni表示,目前台灣家事移工雖被納入職災保險,使移工發生工作事故後可提供包括醫療費用及職災補償等保障,但並不涵蓋家事移工在日常生活中真正面對的風險跟需求。
Marni舉例,曾有移工罹患子宮肌瘤,手術費用約10-12萬新台幣,必要時還得負擔部分不在健保給付範圍內的自費醫療器材約5-6萬,且在生病治療期間完全沒有收入。由於家事移工沒有勞保,沒有請病假的權利,也沒有病假津貼。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主任蕭以采說明,目前民間的庇護中心安置許多懷孕或已經生產的移工媽媽,部分來自工廠或養護機構的移工媽媽,因適用《勞基法》,他們在生產後可以按照規定請領勞保的生育給付,可是更多家事移工的媽媽們因為沒有保勞保而無法請領,形成制度性歧視。
新市社會服務中心李正新則表示,台灣政府在3年前修法將「境內聘僱」的外籍漁工強制納勞保,沒有理由排除同樣為台灣社會付出且面臨高風險的家事移工強制納保。另外,「境外聘僱」的外籍漁工和「境內聘僱」外籍漁工甚至有同樣的工作條件,卻至今仍未強制納保,與家事移工同樣遭受不公平待遇。
李正新呼籲,勞動部應修正《勞工保險條例》,將家事移工及境外聘僱外籍漁工強制納勞保,不受雇主聘僱人數限制,並參考境內聘僱外籍漁工的納保經驗,建立配套措施,確保制度順利運作。

台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SBIPT)代表Marni
在台家事移工基本保障低落 勞團:形同奴隸制
台灣移工聯盟代表聶永莉表示,家事移工身處在較封閉的職場環境,容易被雇主指派許可外工作,同時也是遭受性騷擾、性侵害的高風險群體,監察院報告也指出,每年發生百起移工性侵案件,7成都是家事移工。
聶也提到,勞動部在2024年6月的統計報告中指出,家事移工每天平均工時高達10.3小時,監察院也早在2014年的調查報告中,就已經要求勞動部和衛福部針對家事移工勞動條件低落狀況必須作出檢討和改進。
面臨勞動條件低落且經常面臨性騷風險,移工盟從2004年開始向政府提出《家事服務法》草案,但是20多年來都在立法院胎死腹中,聶永莉痛批台灣政府不肯把看護勞動者當作人來看待,也沒有給予任何勞動保障,無非就是讓台灣家事移工可恥的建立在奴隸制的基礎上。
「家事勞工公約」(C189)是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ILO)在2011年為家事移工所制定的189號公約(Domestic Workers Convention, C189)。臺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以發言稿表示,189號公約要求締約國政府不可有就業和職業的歧視,以及在第14條社會保障權明確表示,各國政府必須根據本國的法規,確保家事勞工在社會安全保障的條件不能低於一般勞工,甚至一般性意見中也進一步提到,國家法律中的勞動保護應該擴大到家事工人,以確保法律下的平等保護,包括最低工資、工作時間、休息日、結社集會自由等規定。
施逸翔指出,台灣歷經多次兩公約國家審查報告,行政院透過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依照國際人權委員的審查建議,責成勞動部必須將C189國內法化。但勞動部所委託的專家學者研究團隊,竟得出台灣涉及家事移工的相關制度、法規命令皆符合公約,此研究結論根本違背現況與悖於事實。民間將極力爭取移工工會及團體也能參與勞動部相關會議。
勞動部:鼓勵雇主與移工合意自願加保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組長蘇裕國回應媒體,目前雇主與家事移工若合意,可以選擇是否參加勞保,勞動部未來將透過多種管道,如移工入境、雇主聘僱檢核、社群媒體及實體宣導會等方式,鼓勵雇主與移工合意自願加保。
關於移工工會訴求應「強制納保」,蘇裕國表示若要將家事移工強制納入勞保,將涉及社會政策層面的廣泛討論,因為這不僅限於家事移工,而是涵蓋所有受僱於個人的勞工,這需要社會各界進行深入討論才能推動修法。
「我們照顧別人的生活 但當我們生病、受傷或變老的時候誰來照顧我們?」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代表Carol為上萬名的家庭看護移工發表聲明,看護移工長時間照護傷病失能者,為台灣的照顧經濟付出巨大貢獻,支撐著台灣家庭的長照需求,卻被差別對待,訴求強制納入勞保只是希望能和台灣其他勞工一樣,被以尊嚴平等的法律保障。
工會成員向政府、雇主以及社會呼籲,勞工保險是權利而不是特權,社會保險應屬於每個人,把家事移工納入勞工保險獲得保護,因為家事移工也在保護每個人。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代表Carol(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