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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政院雙殺基隆護海公投 市民抗議絕不屈從

文/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

原標題:「政院雙殺基隆護海公投 市民抗議絕不屈從」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對行政院提起行政訴訟 記者會

日期:2023年9月15日(五)
時間:上午9:30
地點:行政院門口(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號)
與會發言者: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憲政律師、基隆護海公投領銜人暨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

基隆市政府通過四接護海公投案後,行政院卻認定填海造地非屬地方自治事項,超譯「地方制度法」發函撤銷基市政府審查決定,基隆市政府與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分別向行政院提起訴願,然於8月23日遭到行政院駁回。

針對行政院大動作撤銷與駁回基隆護海公投,守護小組表達嚴正抗議,認為中央干預地方自治,更宣告進入行政訴訟程序,控告行政院違反地方自治精神封殺公投。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基隆護海公投」涉及特定開發案可否在基隆市政府88年公告之「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填海造地。依照漁業法,基隆市府有其管理權,開發更需申請經市府書面同意,台電曾依該限制事項,申請基隆市政府同意於該保育區填海造地,基隆市政府亦曾回文同意填海造地。由此可見,可否在保育區填海造地,顯屬地方自治事項。

蔡雅瀅說明,「基隆護海公投」主文僅要求基隆市政府就特定開發案,拒絕於「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填海造地,未涉及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含接收站)能否執行,公投理由亦清楚載明「協和電廠應如何轉型,不在本件公投範圍」,自與憲法第107條第5款電政及電業法第3條第4項的電業擴建許可及核准無涉。但行政院竟以「電政」屬中央專屬事項,駁回訴願,實已不當限縮地方自治權限。

蔡雅瀅更提出,訴願決定理由既稱「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仍須依憲法第111條規定之均權原則,即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一縣性質者則屬於縣之標準判斷之。「基隆護海公投」主文係針對基隆市政府應否拒絕特定開發案於「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填海造地,而其他縣市未必均有「水產動植物保育區」,縱有「水產動植物保育區」,於保育區「填海造地」對該縣市漁業之輔導管理、自然保育、工商輔導及管理、環境保護、交通及觀光等之影響程度,會隨各縣市自身條件之不同而有差異,顯無全國一致之必要,自屬地方自治事項。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憲政律師表示,《公民投票法》第2條第3項規定,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可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來決定;又何謂地方性自治重大事項,根據《地方制度法》第19條亦有明確規定,環境保護、農林漁牧、生態保育、觀光發展與都市的發展等都是縣(市)自治事項。

陳憲政律師表示,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含接收站)目前規劃採「填海造地」之方式辦理,預計造地處位於「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同時位於基隆港港嘴(進出港口處),將嚴重影響基隆港營運商機。不僅對基隆市的海洋生態、漁業資源、觀光資源等傷害甚鉅,更攸關基隆市政府漁業之輔導及管理、自然保育、環境保護、觀光事業發展等自治權限,屬於地方制度法第19條所列地方自治事項。系爭公投主文既涉及地方制度法第19條多款自治事項,自得提出地方性公民投票。中央機關不應破壞憲政體制,剝奪憲法所賦與在地人民的權利。

陳憲政批評,當年貢寮辦理地方反核公投時,時為在野黨的民進黨,也是全力支持,後來甚至是催生了公民投票法,沒想到昨是今非,變成完全執政的民進黨,現在卻反過頭來限縮公民投票的行使,儼然是民主倒退。

基隆護海公投領銜人暨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表示,中央大動作撤銷基隆護海公投,後還駁回市府與守護小組的訴願,用盡手段不斷打壓,完全展現了能源轉型反民主一意孤行的路徑。其中,前後任基隆市長中選會主委李進勇、現任內政部長林右昌不但毫無捍衛基隆的肩膀,更對基隆的護海公投運動落井下石,幫著中央「割掉基隆人的聲帶」。

王醒之批評,護海公投遭到中央全力壓制,不僅僅是重挫基隆人,行政院更以此手段建立中央集權的能源轉型暴力機制,破壞憲法所保障之地方自治權利。王醒之說,繼三接之後,台電中油搶蓋天然氣接收站的爭議已經惡化為「天然氣接收戰」的局面,而四接、五接、六接、七接的開發,甚至電廠設置,未來將只容中央設定,地方政府不容置喙,只能被迫接受,各地市民也不能發起地方公投表達立場,無疑是對地方自治與民主的全盤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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