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社運發電機

【新聞稿】彰化濕地範圍內,不允許設置太陽能與風力發電

文/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彰化海岸濕地發展方向座談會
10:30-10:50彰化海岸濕地背景概述
10:50-11:00 彰化海岸濕地劃設說明
11:00-12:00綜合討論

彰化縣政府農業處處長邱奕志宣達彰化濕地劃設座談會決議:

今天與會大家有共識
2023/9/21 彰化海岸濕地發展方向座談會,決議,後續會有正式決議公文:

1、提出彰濱工業區以南到濁水溪口申請劃設國家濕地。
2、劃設濕地範圍內,依據濕地法第21條,不影響現有漁民生計漁撈作業行為。
3、劃設範圍之居民得依據明智利用原則,提出濕地保育計畫,供中央及主管機關參考。
4、濕地範圍內,建請相關主管機關不允許濕地設置太陽能與風力發電。

針對今天彰化濕地劃設會議決議之回應: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副理事長,也是芳苑在地居民洪新有表示,今天是值得慶賀的日子,也非常感動,自國光石化案,我們不斷倡議守護彰化濕地至今將近20年,如今地方終於取得初步共識同意劃設彰化濕地。因環境變遷,漁民從原有的生產到現在發展生態觀光產業,漁民也很依賴濕地,希望能保存下來,但是漁民最擔憂的是劃設濕地後,原有的漁撈或觀光行為會受到限制而影響生活經濟。

事實上,根據濕地法第21條已有明文規定「重要濕地範圍內之土地得為農業、漁業、鹽業及建物等從來之現況使用」,也就是劃設濕地後「船照走、魚照抓」,希望政府能跟漁民加強溝通,解除疑慮。劃設濕地不只原有的漁業觀光經濟行為不會受限,更會引領傳統的一級產業,走向三級觀光休閒產業,提升在地經濟,帶動在地生活。今天在地也有非常重要的共識,濕地範圍內,不允許濕地設置太陽能與風力發電,希望中央政府能尊重地方民意,也期盼彰化濕地可以盡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