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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讓租屋族「求助有門」政府應盡速開設租屋法扶專案

文/租客聯盟

高房價積重難返,租屋已是當代青年與弱勢家戶主要的居住選項。但由於長年租屋黑市與法規不彰,租屋族面對租屋糾紛時往往求助無門,多數只能吃虧認
賠。

因此,租客聯盟特於今(10/17)日與立法委員江永昌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開設「租屋法律扶助專案」,讓百萬租屋族面對糾紛時能夠「求助有門」!

租客缺乏對等資源能力捍衛租賃權益

據租客聯盟蒐集1,253份「租屋狀況調查問卷」分析顯示 1 ,有將近三成的租屋族曾經遇到租屋糾紛,而這些「遇到糾紛的租屋族」中卻有八成只能透過「網路自己找答案」與「詢問親友與認識的人如何處理」,最終高達八成五的糾紛以「租客退讓」收場。

同時據崔媽媽基金會統計(見附件表1),今年截至9月止,租屋糾紛諮詢已超過兩千件,其中最大宗的糾紛類別為「提前終止租約」;租客聯盟的問卷則顯示「修繕問題」與「押金返還問題」亦為糾紛主要來源。

租賃關係適用消保法但仍缺乏足夠法律協助

在民間持續倡議下,雖然於今年初促成《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通過修法,規範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消保法」)規範,然而糾紛處理的配套資源至今遲未銜接完成。

實務上,押金返還、定金問題、噪音、人際互動…等糾紛,並不在「消保法」規範保障內,多無法透過「消保法」的糾紛處理機制解決。如需經訴訟方式,相較於房東,租客無論在經濟、社會資源、租賃知識經驗都相對弱勢,無法有足夠財力僱請律師協助,致使多以吃虧認賠搬走為結局,一如前述租客聯盟的問卷調查狀況。

內政部地政司雖自2019年起,便委託崔媽媽基金會進行租賃住宅諮詢服務,但專案內容僅包含國外案例研究、宣導講座與一般租賃諮詢服務,未能涉及如「法律文件撰寫」、「訴訟程序與代理」等更深入的法律協助。

因此,租客聯盟呼籲,政府應提供更充沛的租屋法律服務,協助租屋族因應租屋過程之爭議困擾,保障其居住權益。我們認為此服務,除了「一般租屋法律諮詢」外,進一步針對有需要個案提供直接協助,像是法律文件撰擬、陪同調解、和解(代理)、訴訟輔助、偵訊律師陪同到場、團體訴訟等「訴訟程序協助」項目(見附件表2)。

建議內政部委託法扶基金會辦理「租屋法律扶助專案」

針對租客聯盟的主張,長期關注居住議題的江永昌委員表示:建議由內政部編列預算,委由法扶開設租屋法律服務專案的方式來辦理。

江委員首先強調,這種「由主管機關透過編列預算,委託法扶專案的方式提供民眾協助」的作法,諸如勞動部、原民會皆有前例可循。其次,他認為此專案的重點是「政策需要」與「符合民眾需求」,鑑於租屋議題是政府當前政策重點,在租屋族相對弱勢情況下給予較多協助,顯然有必要性與正當性。

江委員進一步表示,已經與司法院、法扶基金會就此一構想有過溝通,兩個機關皆表示樂觀其成。因此,接下來會積極與內政部溝通,爭取其編列預算委託法扶基金會開設「租屋法律扶助專案」,讓租屋保障體系更為完備。

讓租屋族能夠「求助有門」!

最後,租客聯盟代表蔡亞芳也表示,感謝江永昌委員對租屋族權益議題的關注支持,非常認同江委員所提「租屋法律扶助專案」的主張,期盼內政部能支持並促成實現,讓臺灣百萬租屋族,自此後能夠「求助有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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