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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核電不是氣候問題的解方 ——核電在 2050 年成長三倍的承諾根本不切實際

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背景說明:
COP28會議開幕後的第二日,近120國承諾在未來7年內將世界再生能源發電量增加至目前的3倍,但在COP28大力支持再生能源的同時,會議第三日以美國為首的20多個國家,呼籲在2050年前將核能發電提高到3倍。正如國際環團在會前預計將有部分擁核國家偕同核工業提出「擁核方案」,在本次COP28浥注大量資金和精力進行宣傳與政治遊說,企圖讓早已不具競爭力的核電產業復興。

對此「無核氣候聯盟(Don’t Nuke the Climate,DNtC)」在COP28會議前就已發佈國際聲明,強調「Don’t Nuke the Climate」,我們正面對關鍵時刻,不應把核電作為解決氣候問題的方案,各國政府應該採取更有效的氣候行動,針對在 COP28 推動核電擴張的舉動,全球各地民間團體與運動者在第一時間發表公開評論與反對。

綠盟翻譯此份國際緊急聯合聲明「核電不是氣候問題的解方」,並共同呼籲為了因應氣候危機,當務之急是逐步淘汰化石燃料。提出核電等虛假的「解方」只會延緩真正的行動,並強化現有不正義的結構。COP28會議上有120 國家響應2030再生能源三倍倡議,而2050核能三倍僅有22國,且目前2030年再生能源增加三倍已被證明具有技術可行性,但核能若要達到此目標不但緩不濟急,也不切實際。

以下為「無核氣候聯盟」國際共同聲明的中文翻譯:

《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第二十八次締約國大會(COP28)於2023年11月30日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開幕。美國於會議第三日率先宣布,承諾全球核電產能到2050年將成長三倍,日本在內的大約20個國家均表示支持。

核電是種極不穩定、危險、且不合經濟效益的電力,自鈾礦開採至核燃料循環、包括除役與最終處置,皆會污染環境,並且侵害人權。我們不應視核電為氣候危機解方。

使全球核電裝置容量在 2050 年成長三倍的承諾,根本不切實際。世界領袖並未從近年來核工業的累累敗績中汲取教訓。舉例而言,日本龍頭企業東芝由於在美國核電生意失敗而瀕臨破產。美國開發商NuScale Power近來宣布取消建造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all Modular Reactor,SMR)的計畫。顯見即使有官方浥注大量補貼,NuScale 的小型模組化反應爐,仍毫無價格競爭力。讓毫無前景的核電繼續虛耗公共資金,只會使核工業不合理地獲益。

為了因應氣候危機,當務之急是逐步淘汰化石燃料。提出核電等虛假的「解方」只會延緩真正的行動,並強化現有不正義的結構。

針對官方所發佈的訊息,全球各地民間團體與運動者發表下列評論。

日本地球之友(Friends of the Earth Japan)執行理事滿田夏花指出:「世界已然一再經歷諸多由核電所致的危機。核電廠不僅造價昂貴,並且是種既不穩定、又危險的電力來源,容易引發核安事故與麻煩。日本自2011年福島核災以來已歷時近13年,不過核災從未結束,民眾仍受核災衝擊。目前尚未有高階核廢料的處置設施。繼續運作核電廠只會遺留龎大負擔,延禍後世。 」

美國非政府組織核電資訊與資源服務(The Nuclear Information and Resource Service)執行理事 Tim Judson表示:「在 COP28 推動核電擴張是個製造氣候失敗的計畫。如果拜登政府只能提出這樣的計畫,世界各國都應該嚴厲的拒絕。」

國際地球之友(Friends of the Earth International)代表Lise Masson表示:「以核電為主的氣候行動將會破壞整個《巴黎協定》,進而阻止控制全球暖化於攝氏2度以下的任何可能,更遑論控制全球暖化於攝氏1.5度以內。拜登政府心知肚明,無論是在美國,還是在世界其他地區,興建核電的計畫屢屢一敗塗地。過去60年內,美國所提議的核子反應爐超過半數以上遭到取消,現今已完工的核子反應爐的平均興建期程超過10年,而在核工業發展史中,興建機組計畫的整體成本持續上揚。計畫更屢屢出現嚴重的成本超支與工期延宕。我們已經明瞭真正有效的計畫為何。風電和太陽能是世界上最便宜、成長最快的能源,其他用於清潔能源轉型的再生、高效的方案也在追求同樣的道路。美國政府若想成為領導者,首先必須停止推銷失敗的技術幻想與錯誤的方案,諸如核電與碳捕捉,並善用其權力及影響力推動公正且公平方案,過渡到再生能源,並且支付公平的費用以浥注氣候融資,乃至負擔自身所致的氣候損失與損害。」

Lise Masson也指出,「日本等國家在2023年還在推銷核電是氣候危機的解方,頗令人費解。核工業屢屢遭人戳穿,它正是破壞的主要來源,在我們急需公正與公平的能源轉型時,核電根本計無所施。我們經不起在這種錯誤的方案虛擲光陰,轉移焦點、貽誤解決氣候危機的真實、充分行動。」

原子力資料情報室執行理事松久保肇表示:「引進核電廠通常需要20年的期程,這對於因應我們當前所面臨的氣候變遷毫無助益。在核電廠完工前的漫長等待中,我們還得仰賴現有的化石燃料基礎設施,因而耽誤去碳進程。核電廠的成本遠高於再生能源。因為氣候問題而導致關閉的核電廠總量,在過去30年間增加約莫8倍。核電廠極易受到氣候變遷的衝擊。政府與核工業大力推銷成本昂貴且建置耗時的核電,而非更便宜、更快速的再生能源,此事之於去碳進程及消費者,毫無益處。」

國際環境組織「生態保衛」(Ecodefense) 共同主席、另類諾貝爾獎「 優質民生獎」(Right Livelihood Award)得主Vladimir Slivyak指出,「核電易於受到氣候變遷與戰爭的影響。近來越發頻繁的氣候變遷後果,例如洪水、颶風、乾旱、熱浪或風暴之於核安,構成巨大風險。而戰爭則增加軍事攻擊的風險,發生在烏克蘭扎波羅熱核電廠的事件,可見一斑。在當今不穩定的世界中,核電更有造成放射性災難的額外風險。相較於不存在核武擴散威脅的再生能源,核電會構成核武擴散的風險,每個商業核電廠皆會產出可以用於製造核武裝置或髒彈的核子材料。」

氣候網絡(Kiko Network)負責人Mie Asaoka律師表示: 「日本能源政策嚴重依賴化石燃料,且日本尚未承諾全面淘汰煤炭。如果不逐步淘汰化石燃料,即使我們增加核電產量,也無法解決氣候危機。日本過去提升核電裝置容量,但排放量卻未見減少。在 2011年核災危機後,由於再生能源的擴大佈署暨推行節能,日本的排放量方得以減少。此外,多數核電廠遭關閉之時,亦達成減排。法律行動及額外的安全措施現今阻止日本核電廠的重啟,目前尚不清楚日本是否想經由核電實現其能源目標。現今核電的成本增加,反觀再生能源成本卻持續下降。使核電裝置容量在2050年增加三倍,明顯並無意義。」

澳洲保育基金會(Australian Conservation Foundation)核電政策分析師Dave Sweeney指出,「擁核者在本次COP28浥注大量資金和精力,以使核電成為因應氣候問題的措施。我們無法苟同。現有的核電技術成本高、風險高,而新型或『下一代』核電技術,包括核工業所大力推銷的小型模組化反應爐的可行性,從未獲得證實,更從未在世界任何一處展開商業部署。我們需要有效的氣候行動,而非在核電之事分心。澳洲社區和原住民深受鈾礦開採、核武試驗,及核廢傾倒所害,這些經驗再再顯示,核工業的辭令很豐滿,現實卻很骨感。我們的能源未來,不該建立在核工業的保證或政客的承諾。再生能源是經過驗證、受歡迎、更安全、更便宜,並且易於部署的能源。要再生能源、拒放射能,才是我們的低碳能源未來。 」

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氣候特使 Kathy Jetnil-Kijiner表示:「儘管馬紹爾群島是最容易受到氣候變遷衝擊的國家之一,我仍舊無法支持核電成為氣候解方。身為馬紹爾人,我深知核電具有破壞和不穩定的性質。時至今日,我們還在承受美國核武試驗計畫之於我國的可怕後果。現今有人吹捧核電為氣候解方,著實駭人聽聞。氣候解方早已存在。我們也已證實風電及太陽能等便宜、可靠又安全的再生能源的氣候效益,並應持續佈署。我們應該心無旁騖,再生能源方案應該成為人心所向。 」

國際環境組織350太平洋(350 Pacific)常務理事Joseph Sikulu指出,「核電在亞太地區只留下有害無利的遺產,破壞氣候的化石燃料所遺留的問題也是如此。核電並非氣候解方,更不該宣稱成氣候解方。核電之於我們的人民,既不安全,更無法負擔。為因應最嚴峻的氣候危機,我們的當務之急在於逐步淘汰化石燃料,轉而支持真正的氣候解方,例如安全、清潔、公平的再生能源。」

350日本(350 Japan)倡議者伊與田昌慶也表示:「危險的核電並無空間可以加速實現巴黎氣候目標所需要的去碳。我們在2011年經歷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核災,原因迄今仍未查明,許多人至今仍深受其害。日本必須停止利用氣候危機,合理化自身之於核電的依賴,同時停止讓碳密集型產業延長化石燃料計畫。凡此種種,皆為危險的外求旁騖。自2000年代以來核工遊說團體所主導的『核電復興』,因其成本過高、風險太大、既不民主、加以太過耗時,所以種種嘗試從未成功。我們已經有更便宜、更安全、民主又更快速的氣候危機解方,就是再生能源與能源效率。」

聲明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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