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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球隊包庇性平事件、身心暴力皆無人處理 請還給體育班的孩子正常訓練環境

文/立法委員范雲辦公室、立法委員陳培瑜辦公室、人本教育基金會

台北市某高中多名合球隊邰姓助理教練(兼體育班導師),利用職務機會,長期對女學生發展違反倫理關係,在學校的IG匿名版上傳得沸沸揚揚,該隊楊姓總教練(兼體育組組長)卻不通報處理。不僅如此,經學生提出具體事證,向台北市政府檢舉後,學校洩漏檢舉資料給楊姓總教練,楊姓總教練竟威脅檢舉的學生撤案。而台北市政府明明已經有具體證據,卻違法未命學校調查,層層皆有重大違法疏失。

該隊教練亦頻繁暴力對待學生,球隊的邰姓助理教練、楊姓總教練、黃姓防護員長期對合球隊學生體罰、言語羞辱,甚至指使、縱容球隊學長姐霸凌學弟妹。

校方長期縱容對女學生發展違反專業倫理關係、威脅檢舉者撤案

邰姓助理教練利用職務之便,長期對隊上一位女學生發展違反專業倫理關係,不但多次互傳訊息「我愛你」,甚至曾被學生目睹進出邰師的房間、被家長目睹前去溫泉旅館。甚至連該高中匿名版都有多位學生貼文:「體育班師生戀是真的,XXX跟體育組很年輕的教練在一起。」。

2023年11月有兩名學生分別以信箱、電話向台北市政府檢舉,並且提供邰姓助理教練與女學生互傳「我愛你」和自拍照之事證。學校不但沒有立即立案調查,教官教訓學生說:「1999不是這樣用的」、「現在要你們自己打電話給他們說要撤案」。明明應該保密的性平事件,教官要學生撤案時,竟然讓楊姓總教練、黃姓防護員也在場知悉檢舉的學生是誰。

楊姓總教練在知道檢舉人後,竟然不譴責明顯違反法律的邰姓助理教練,反而施壓檢舉人說:「以後他們滿18歲了,就祝福他們就好了,別破壞人家姻緣」,還指揮、修改學生撤回通報的內容,力求案件可以順利撤回,不只包庇,還包庇得非常努力。

北市府已握有證據,但仍不未依法處理,形同包庇共犯

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23條第一項第10點:「申請人撤回申請調查時,為釐清相關法律責任,事件管轄學校或機關得經所設之性平會決議,或經行為人請求,繼續調查處理。學校所屬主管機關認情節重大者,應命事件管轄學校繼續調查處理。」

依法,如果已有具體證據,學校就能主動調查,不受當事人撤回的限制,自然業不會受到檢舉人撤回的影響。主管機關也有權命學校繼續調查。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在今年11月接獲兩名學生檢舉邰姓助理教練對女學生發展違反專業倫理關係,以及邰姓助理教練與女學生互傳「我愛你」和自拍照之事證影片。證據如此明確,卻因為檢舉人遭威脅撤案,就恣意結案,沒有繼續追蹤處理,更未依法命令學校召開性平會,顯然有怠職違法的情形,形同校方包庇性平案的共犯。

連坐罰、辱罵、霸凌學生「這就是體育班的生態!扛不住的就走」

學生表示,楊姓總教練會罵學生「爛」、用「如果打不贏就去做學弟妹的事」威脅學生;並且已經畢業的隊員也表示,楊總教練平時練習會用本子打頭、對學生罵:「社會敗類」、「白癡」、「笨蛋」……等語,並會威脅學生:「你想被我踹嗎?」。

邰姓助理教練曾謾罵學生:「你們怎麼不去給車撞死」、「下賤」、「廢物」、「畜生」、在專訓時間公開嫌棄一位學生:「當初收他就是一個錯誤,媽的死gay砲,娘娘腔。」,更在學生面前問其他學長姐:「你看到他的臉不會想打他嗎?」

邰姓助理教練還灌輸學生嚴重偏差的觀念,建議學生學測作弊:「我學測43級分,全部都是看來的。看隔壁的總比你自己想的答案好,這就是參考。」

連防護員也會威脅學生:「你要被我揍嗎?要吃我鞋子嗎?」或在隊員需要接受貼紮和防護事宜時,回應:「你又不會比賽,受傷沒關係。」或是「這個根本沒有怎麼樣,不需要浪費耗材。」

球隊也會利用學長姐制的名義,因學弟妹犯錯而連坐處分學長姐跑大圈操場、寫心得,以此讓高年級的學生有壓力要「控制好學弟妹」;邰姓助理教練多次教唆學長姊霸凌學弟妹:「管不動?管不動不會用霸凌的方式喔?這就是體育班的生態!扛不住的就走,少一個沒差,還有千千萬萬個人。」告訴學生「做不好就幹譙他!」、「要轉學的可以先霸凌」。這導致隊上確實發生有學長姐仗勢欺負學弟妹,甚至有學生遭學長吼罵、羞辱「啞巴」,邰教練不但不阻止,還告訴受害學生「要撐住」。

甚至隊上曾發生成年球員推打學生,另一助理教練主動向楊總教練反映,總教練不但未依法進行校安通報、兒少保護通報,還要求受害者交出事發影片,並且要求不准再傳。

隊上除了上述不當對待兒少的行為橫行,合球隊的管理風氣也充斥作假、怠職、浮濫徵收費用、亂象;包含:

  1. 帶隊教練長期怠職未實質訓練,坐領中正盃「有功教練」獎金

    合球隊名義上雖然是楊總教練及另一名陳姓體育老師掛名帶隊教練,實際上兩位教練在球隊專訓時間」根本沒有到現場,更遑論參與訓練;即便後來學校開始要求教練要到場,兩位教練也都只坐在場邊划手機或休息。合球隊專訓,僅由助理教練負責。

    平時上課期間,楊總教練更總是要求球隊經理(學生)協助代為上班簽到,甚至楊總教練的教師系統帳號、密碼,都成為了球隊經理們交接時的事項之一。

    但凡舉涉及獎金,例如台北市中正盃比賽,楊總教練一定會將自己列為帶隊教練,以確保可以獲得每次「有功教練」的獎金,使得實質付出努力的助理教練反而不能獲得獎勵,這樣得情形包含了2019年全國中正盃國中部冠軍、2019年全國中正盃高中部冠軍、2020年全國中正盃高中部冠軍、2021年全國中正盃高中部冠軍、2022年全國中正盃高中部冠軍,明明實質訓練和帶隊教練都是,因失望離職的前助理教練,但所有的功績及獎勵都被楊總教練不當包攬。一次冠軍即至少可領取台北市教育局的教練獎勵金9.8萬元,以上共五次冠軍獎金共計49萬元。

  2. 不明名目強制徵收「教練費」、「後援會」費用,若未繳交會被體罰、處罰

    楊總教練會徵收每人每月500元的教練費以及一年1000元的後援會費,會處罰遲交的人抄寫隊規、甚至用跑操場等體罰來強迫學生繳交。對這些強迫繳交的費用,楊總教練從來沒有主動提供過收據,或說明費用的流向,收款帳號也並非學校帳戶;即便是被迫出示收據時,由總教練也只提出不合格,未蓋店章或未由受款人簽名的手寫收據。
  3. 2007-2010年中正盃選手獎勵金不知去向

    臺北市政府對於成績優良的選手有予以獎勵金,有選手察覺2007-2010年間的中正盃獎勵金都未提供給學生;雖然2011年後中正盃的獎金改為直接匯入選手帳號,但之前至少兩次的選手獎勵金都沒有提供給學生。
  4. 防護員越權干涉球隊管教、隊上財物管理

    該校國、高中體育班有許多專項項目,黃姓防護員其實是所有項目防護員,卻將大部分的時間花在較有利可圖的合球隊上,平時也幾乎都待在體育室替楊總教練處理事務,包含收款和管理合球隊費用。由學校聘用的防護員,卻成為楊總教練私人秘書。

    黃姓防護員,以楊總教練為靠山,動輒違法處罰、體罰、羞辱學生,包含處罰沒有繳交教練費的學生寫心得或體罰跑操場、連坐罰學長姊。

以上乖張現象長期發生,多位教練、學校教職員涉體罰、不當管教、言語暴力、唆使學生霸凌、包庇性平事件、怠職,惡果竟全由無辜學生承受,校方包庇處理,北市府也嚴重怠於督導。雖本案集多項問題於一身,但究其原因,都與濫用暴力威權,扭曲的球隊文化相關,體育署作為中央主管機關,也有責任提出具體政策及做法:

本會嚴正要求:

  1. 本案違法情形所涉層級甚高,市府亦有相關違法,應由中央組成調查因應小組入校調查,就前述行為詢問所有球隊學生,包含已畢業或離隊的學生,以及已離隊之教練。
  2. 調查期間,應暫時停聘楊姓總教練、邰姓助理教練、黃姓防護員、教官之職務,以避免再有學生遭威脅噤聲、串供,或遭受其他不當對待。
  3. 台北市教育局握有證據卻未繼續追蹤本案,也未命學校繼續調查,縱放明顯違反性平法之人,顯有怠職、違法,應逐層調查懲處承辦、決策人員。
  4. 楊姓總教練同時兼職體育組長,身為公務人員卻涉嫌佔據選手獎勵金、掛名帶隊教練卻未進行專訓、上班期間未到卻要職員代打卡、包庇法定通報事件,已涉及貪汙、瀆職,應立即交赴政風單位進行調查。
  5. 許多學校球隊文化仍然充斥暴力、威權控管等,除持續對學生造成傷害,也使得掌控不當權力之人有許多違反或侵害學生權利的空間。體育署盡速盤整、健全不適任教練制度,監督制度徹底執行,並透過相關訓練、指引,改善威權球隊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