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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春季魚汛期對允能雲林離岸風場打樁通知的新聞聲明

文/雲林縣近沿海作業漁船協進會

這個季節是台灣人餐桌上珍貴的白鯧、午魚、金龍魚、三線魚、三牙等魚類的重要魚汛期間,也是台灣漁民初春出海作業的關鍵時節。

我們近日收到允能雲林離岸風場的水下基礎作業及打樁通知,深感憂慮。目前允能雲林離岸風場劃設的安全警戒區,海域範圍遠遠大於目前施工區域,也遠比所需的安全緩衝海域還要大得多,嚴重影響到漁民與離岸風場施工的共存與漁撈作業,對漁民的生計,特別是上述魚汛期的作業造成嚴重的排擠與衝擊。

根據英國「漁業與離岸風力及再生能源聯絡組織」(FLOWW, The Fishing Liaison With Offshore Wind And Wet Renewable Group)的建議,打樁作業應以打樁船或大型施工船為圓心、半徑500公尺為安全區。即便再放大一倍,現有劃設的安全警戒區域遠遠超出此一建議。此外,施工封鎖期間過長,未能與漁民協調作業工期,在在都對漁民的生計以及雙方的共存形成威脅,讓人無法接受。

再來,之前雲林離岸風場三次滑樁重大事故在海床殘留的基樁,至今仍未完全遵照主管機關及漁民的要求全數移除,事故原因也至今不透明,引發外界憂慮。

我們必須再次強調,雲林離岸風場現行警戒區劃設及封鎖範圍等做法並不合理,且已造成漁民生計受到嚴重排擠,讓漁民作業受到極大的衝擊。

尤其,我們在此必須鄭重宣示:漁民要求的並不是任何金錢補償,而是要求雲林離岸風場應該尊重我們在傳統漁場作業的權利,還給我們依海為生的時間、空間與尊嚴。

基於上述的說明,我們在此向雲林離岸風場提出三大訴求

一、允能雲林離岸風場在之前三次滑樁重大事故所殘留基樁全數清除完畢前,應暫停在雲林海域的打樁作業。

二、應合理縮減與施工安全無關的風場警戒區域,同時協調彼此作業工期。

三、讓漁民可以在春季魚汛期安心為台灣人的餐桌供應白鯧、午魚,維持漁民家庭的生計,讓風場與漁民在這一片海上相互尊重與共存。

雲林縣近沿海作業漁船協進會 謹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