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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反國會濫權行動」回應行政院覆議決定,並向韓國瑜院長喊話

文/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反國會濫權行動」共同發起團體台灣公民陣線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針對今早行政院以七項理由決議將呈請總統核可後就《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及《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提出覆議乙事,於今日下午兩點半舉行記者會提出回應,並就後續國會重新議決等程序,向立法院韓國瑜院長喊話。

台灣公民陣線執委、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

一、我們對於行政院院會今早決議,回應「反國會濫權行動」之覆議訴求,表示歡迎。但考量本案先前立法院的黑箱立法過程,以及截至今天為止,立法院尚未將三讀條文公開上網,使一搬民眾知悉,我們依然呼籲行政院與總統府間之呈請核可覆議公文往返,以及行政院正式移請立法院覆議之公文時程,應盡量給予朝野立委及公民社會,更充分的討論、思辯時間。

二、面對此次重大憲政爭議與朝野對立,我們希望立法院韓國瑜院長站在國會議長的高度,而非一黨一派立場,做出以下承諾:

(一) 落實開放國會,在最短時間內,將三讀條文公開上網,使一搬民眾知悉。從條文公開上網後,到覆議重新議決之日,不得少於二十天。

(二) 召開公聽會,覆議案全院委員會審查前,應召開公聽會聽取學者專家、公民團體及各界對於覆議案是否應維持原決議之意見。

(三) 充分討論,無論全院委員會或院會之審議,均應給予各黨委員充分陳述意見之時間,切勿重演「三分鐘後即停止討論」之反民主歪風。

(四) 記名表決,覆議案應記名表決,讓立委留下表決紀錄,向選民負責,向歷史負責。

(五) 我們請求韓院長與「反國會濫權行動」公民團體代表會面,討論立法院應如何重建國會「合議制」的程序正當性,堅守「民主程序保護少數」原則,與不違背「立法程序最低程度審議」原則。

三、台灣公民陣線並說明後續「在地對話行動」,包括 6 月 3、6、7 日三場線上課程,6 月11、12、13 日三天晚上志工培訓與街頭宣講,6 月 14、15、16 日晚上在淡水、板橋及基隆舉行戶外中型集會。並呼籲各地自主公民與在地公民團體舉辦相關活動,台灣公民陣線願協助串聯宣傳。

四、賴中強並指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過去一向以公開透明為標榜。然而,幾年前的立法院官網,三讀通過後的條文,即使尚未刊登總統府公報,一般民眾也可以在立法院官網「最新通過議案」中查得。然而,現在的立法院,《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及《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條文,民眾從官網「最新通過議案」點進去,卻看不到三讀條文。只有立委及助理從內網「公報初稿」才看得到。柯文哲主席應該要求黨團總召黃國昌與八席立委,立刻落實所有三讀條文公開上網,所有修正動議與再修正動議提出後,要在最短時間上網,讓人民可以公開評論,而不是藏在黃國昌的牛皮紙袋當作武功秘笈。這樣怎麼對得起小草?怎麼對得起對新政治有期待的三百多萬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