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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五一國定假日強迫勞動強迫到班 揭露台大醫院門診違法賣身契

文/臺大醫院企業工會

本週四即將迎來五一勞動節,這個日子對勞工個人來說,不僅是我國法律所明文保障的國定假日,對勞工集體而言,同時蘊含著銘記歷史、展望未來、團結打造更公平正義的勞動世界的重要意義。

然而,正是在這樣象徵著勞動尊嚴與價值的重要國定假日裡,台大醫院非但沒有充分尊重勞工的休假意願,反倒堂而皇之地印製違法賣身契,強迫全院門診護理師到院工作並簽字背書,護理師形同「被自願」放棄應有休假權利,手段可謂卑劣至極。

台大醫院工會今日(4/28)揭露台大醫院公然違法之荒唐行徑,院方因應五一勞動節休假在即,院內各科門診陸續召開所謂「家庭會議」,要求適用勞基法之護理人員針對五一當天出勤狀況,在書面表格上勾選個人意願並作成紀錄。

然而,詳細檢視台大門診本份「意願調查表」,其中竟僅提供護理人員兩個選項,第一是「同意到院工作並選擇調移國定假日」,第二是「同意到院工作並選擇請領加班費」,不僅完全沒有遵循勞工需求明訂調移後的具體日期,更嚴重的問題是,其通篇沒有我國法律所明文保障的「依法休假一日,當天不到院工作」的選項,整份調查表等同就是一份強迫勞動的「賣身契」,可謂荒謬至極。

台大醫院工會解釋,法律上針對勞工國定假日主要有三種應對方式:其一是依據勞基法第37條休假一日;其二是由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在當天出勤後,依據勞基法第39條發給加倍工資;其三是由雇主徵得勞工同意調移後,將該國定假日與其他工作日對調,但前提是必須與勞工協商並明訂調移日期,換言之,勞工有權決定事後的休假具體要休在哪一天,否則一樣視同違法而屬無效約定。

台大醫院工會表示,我國醫療院所內勞動環境長年積非成是、慘淪法外之地,醫院雇主恣意踐踏勞工權益的諸多不法情事時至今日未曾停歇,台大醫院針對勞工國定假日出勤狀況,長年以來幾乎沒有依法徵得院內勞工的事前同意,更遑論簽訂合法妥適的書面文件,過去早有被勞工主管機關開罰在案的違法紀錄。

台大醫院工會補充,針對台大醫院內勞工之國定假日出勤狀況,依據工會近來調查統計,75.8%員工反映主管未在班表出來前徵得同意就逕自違法強迫排定,93.2%員工不滿意院方現行國定假日運作機制,91.4%員工認為院方應切實尊重同仁休假權利並於排班前取得員工書面確認,96.6%員工認為院方應採取增補人力、增列薪給津貼提高誘因等方式,加以應對國定假日之人力配置運用。

台大醫院工會強調,今日揭露門台大診違法賣身契強調事態嚴重性,不僅是因台大醫院作為我國龍頭醫院自有其道德高標要求,更核心的關鍵是,台大醫院明明具備充足資源與專業知識,甚至長年聘請知名法律事務所處理勞動法令相關業務,院內各項文件規章均經權責律師及顧問詳加檢視後方才制訂施行。

在此基礎之上,台大醫院如今的違法行徑則更顯卑劣,即其在表面上藉召開協調會議、發放書面調查表、開放護理師勾選個人意願,營造其有充分保障勞工權益、尊重勞工自主意願之態勢,然而實際上,本份調查表中所列舉的所有選項,早在事前便已被精心設計過而暗藏玄機,無論勞工如何勾選,最終都僅有同意到院工作一途,硬生生逕遭剝奪自身依法休假的法定權利。

倘若未來發生勞資爭議時,台大醫院更得以藉此主張當初已取得勞工書面同意,甚至可將勞工簽名及所附選項內容,藉由拼貼裁剪生成另一份毫無破綻的嶄新同意書,進以規避勞動檢查時可能面臨的法律責任。台大醫院不但知法犯法、更藉由資訊落差蓄意欺瞞基層、踐踏臨床護理師最基本的勞動權益,台大醫院工會對此予以最強烈的嚴厲譴責。

台大醫院工會強調,我國護理人力嚴重短缺,醫療需求卻只增不減,這是我國醫療體系在長遠上所面臨的艱鉅挑戰,然而無論這一切再如何困難,也無法構成醫院雇主恣意侵害勞工勞動權益的任何正當性,更遑論是台大醫院眼下如此卑劣的不法行徑。對此,工會已於今日一早以最速件方式,協請勞動部、教育部及各地勞動局介入調查、督導改正,且除本案之外,也應一併徹查今年元旦、農曆春節、二二八紀念日、清明節、兒童節等所有國定假日期間可能存在的不法情事。

台大醫院工會嚴正呼籲,台大醫院應就本案向全院門診護理師公開道歉,承認本次欺瞞行徑之惡劣、承認本份強迫勞動表格之不法,全面重新調查五一勞動節當天勞工之出勤意願,不得再有任何欺瞞、施壓、強迫、未徵得勞工同意便逕自排定班表等各項違法情事,未來亦應切實採取增補人力、增列薪給津貼提高誘因等方式,依法妥適應對包含五一勞動節在內等所有國定假日之人力配置運用,徹底禁絕本類爭議事件反覆上演。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企業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