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圖拍攝於2024年10月30日,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門前)
文/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后豐大橋案於去年10月30日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第三度判決無罪,然檢察官上訴,案件仍未落定。今日(5月7日)下午,最高法院主文顯示,法院駁回檢察官上訴,全案無罪確定。
自2002年案發至今,王淇政、洪世緯已經身陷司法漩渦中長達23年,總算在今日無罪確定、迎來清白花開!祝福兩位無辜之人及其家人的拖磨在今日告終,回歸日常,清白生活。
無罪絕非一日可及,感謝大家的陪伴讓我們走到清白的彼岸,也邀請您繼續捐款支持平冤,讓更多無辜的被冤者自由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