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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告慰亡者,撫慰家屬創傷—福賜群號漁工Supriyanto案家屬與加害者達成和解

文/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福賜群號漁工SUPRIYANTO死亡案,經抗爭、纏訟十年,於今日(2025/5/8)經屏東地方法院調解,家屬透過委任律師曾威凱與船長、輪機長達成和解。備受國內外漁工人權組織關注的侵害境外漁工生命與人權的該起案件,終於落幕。

SUPRIYANTO家屬委任的律師曾威凱稱此案是「一波三十折」,歷時十年,過程曲折。此案發生於2015年8月25日,「福賜群號」境外漁工SUPRIYANTO疑似被虐致死案,同年9月由屏東地檢署偵辦,因查無實證,於11月10日簽結,後經漁工維權團體向監察院陳情,並由監委王美玉進行調查,於2016年10月5日對屏東地檢署提出糾正,2016年12月屏東地檢署重啟調查,七年後於2023年8月23日由檢察官盧惠珍做出提起公訴的裁定。2024年9月26日屏東地方法院再度從印尼傳喚關鍵證人穆阿里及SUPRIYANTO家屬來台作證,並詢問訴訟雙方和解意願,之後經雙方委任律師及法官多次協調,於今日在法院調解庭中,達成和解。

本案於2016年12月重啟調查之後,偵查十分緩慢,經常原因不明取消庭期、及間隔數年才開一次庭等情形,家屬及委任律師、協助團體均備受煎熬。直到2023年8月23日才起訴福賜群號船長及輪機長,及另一名同船印尼漁工。

根據起訴書內容,船長陳凱治因未依據漁業法第54條第5款規定:「漁船船主在國外僱用外籍船員作業應遵守及注意事項」第15點,當船員因病或受傷時,有即時通報及救治之義務,造成漁工SUPRIYANTO因延誤就醫而死亡,故依刑法276條「過失致人於死」起訴。

另船長陳凱治、輪機長陳金錶、同船印尼漁工AGUS SETIAWAN因涉及毆打、傷害SUPRIYANTO,以刑法第277條「傷害人之身體及健康者」起訴。涉案印尼漁工MUNAWIR SAZALI則因已出境,發佈通緝中。

福賜群號漁工SUPRIYANTO疑似受虐致死案,凸顯境外漁工人權、生命權毫無保障的事實,該案也引起國際人權、漁業團體對境外漁工被強迫勞動、暴力威脅現象的關注。然而該案在2015年九月於屏東地檢署偵辦時,卻被草率對待,甚至關乎案情真相的四段影片譯文,也未如實翻譯,竟於2015年11月10草率簽結,若非關切此案的漁工維權團契而不捨的陳情、監察委員王美玉進行調查並對屏東地檢署提出糾正,方使屏東地檢署重啟調查,否則關乎SUPRIYANTO死亡真相的案情,就永遠被掩蓋了。

此案重啟調查之後,2017年2月透過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協助,SUPRIYANTO家屬委任曾威凱律師於2017年6月提出刑事告訴狀。2018年5月7日由律師聲請傳喚關鍵證人同船漁工SUKHIRIN來台作證、2024年9月26日法院再度傳喚四段證據影片拍攝者同船漁工穆阿里(Mualip)、Supriyanto妹妹Rusmiati來台作證,過程漫長,曲折艱辛。

受Supriyanto家屬委任的律師曾威凱表示,此案件乃法律扶助案,律師酬勞並不多,但官司打了八年,南北奔波開庭,完全不符合律師成本,但他始終沒有放棄為受害漁工討回公道的決心,他說今日達成和解,終於可以放心了。

福賜群漁工Supriyanto案前後歷時十年,中間經過許多漁工維權團體的接續努力,才能得到最後的結果,而自2016年12月接手協助本案至今的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表示,希望家屬獲得的賠償,能告慰亡者及撫慰家屬失去親人的創傷。

📃本會歷年新聞稿:
2023年09月13日
歷時八年,福賜群號漁工SUPRIYANTO死亡案,船長及輪機長終於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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