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社運發電機

【新聞稿】新北市消防員殉職案|全面納入職安法,消防任務要專責

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記者會訴求:
1.全面納入職安法
2.消防三大任務要專責

114年7月8日,新北市新店區消防隊員執行救溺勤務造成消防隊員吳恩碩不幸殉職,我國10年間已有42位消防人員殉職。自112年屏東明揚大火後,本會即推動消防人員納入職安法,然而政府僅表示要透過消防法保障消防人員職業安全,不僅缺乏完整外部監督機制、職業醫學專業,更有球員兼裁判的狀況,消防員是高風險職業,但不應於犧牲性命的前提下進行救災工作,尤其本件殉職案相關新聞畫面中,本會認為此次的救災行動,就是「以命換命」。

本會一向主張,職業安全保障是雇主應提供基層的最低保障,更是普世價值,消防隊員不是英雄,應在有適當風險管控及完整職安制度保障的前提下工作,因而政府所推動的消防人員職安納入消防法,根本無法完整保障消防人員的職業安全,要求消防員在缺乏完整職安制度保障的前提下進行救災形同殺人,全面納入職安法刻不容緩。

一位消防員,一日執行的勤務包含消防安檢、災害搶救、緊急救護、水源調查、防災宣導、車輛裝備器材檢查、許多上級交辦的文書作業與行政作業,一天的班表有可能是早上至附近國小進行宣導與消防體驗、下午要挨家挨戶發送住警器、進行消防安檢,返回分隊進行上面交代各種的文書業務作業,隔天太陽剛升起又要進行水源調查,根本沒時間好好在隊訓練,當一天將近20小時的消耗,最後遇到了真的最需要體力、心力與專業技術的災害時,一位消防員還剩餘多少能量可以面對危險?尤其最近本會接獲會員反映,一個清理市容的支援請求,卻要求消防隊員中專業受訓進行地震倒塌建築特搜隊,到嘉義市進行鋸樹清理道路的雜務,這是完完全全的不尊重專業,把消防員當免費人力隨意呼喚。

消防員所面臨的,是被要求甚麼都要會,甚麼都要做,甚至犧牲訓練時間也在所不惜的各類非緊急的勤務業務。我們基層要求政府尊重消防員的專業,而專業所需要的是長時間的投入,專精、完善且現代化的訓練計畫,救災要落實專業,救護要落實專業,消防安檢更要落實專業。

消防勤業務專責化,即是讓部份單位免除絕大部份的勤業務,專注於執行專業勤務上,不應該將現況許多的雜務都丟給消防員處理,剝奪消防員訓練時間與機會,消耗我們的心力與體力,尤以山域搜救、水域救生及各項專職類別的救援,更需大量仰賴平時的訓練與演練。消防員無法樣樣都會,樣樣都精通,就像一間企業不可能只有一個部門一樣。只有透過專責的分工,才有能力提升專業的領域。

本會呼籲政府,消防人員應全面納入職安法、消防三大任務應專責,有完善的消防員職場,才能給民眾最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