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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保障消防員要基層參與、要納職安法,中央地方別再漠視

文/新北市防護小組基層代表委員林進添、陳嘉恩、鄭弼恩、柯廷儒及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聯合聲明

自114年7月8日新店區廣興橋2位消防同仁殉職案件發生後,我們四位身為新北市消防局安全衛生防護小組基層代表委員於當日立即依照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7條督導消防局後續處理情形,然而消防局表明已啟動事故調查程序,後續將召開災害事故調查委員會,藉此拒絕防護小組基層代表委員的參與。

消防人員職安要納職安法,缺乏監督就是機關片面決定

我們認為這樣的情況已經凸顯缺乏監督的職業安全制度,造成機關片面決定「我們這些基層」無法參與也無法取得資料,我們已經按照政府號稱更能保障消防員的制度來要求最基本的資料以及召開會議,然而機關卻能單方面決定誰可以取得資料,誰不能取得資料,誰可以開會,誰不能開會。災害事故調查會機制與防護小組機制分明可以同時啟動、同時調查,卻因為缺乏監督制度造成機關自行決定,基層無法參與!

新北市災調會機制不全,請新北市依法啟動防護小組會議機制

而隔了一週,災調會於7月18日召開,期間的作為及進度完全沒有告知任何防護小組基層代表委員,甚至連災調會組成名單都未盡到告知義務,最令人不能接受的是,所有資料竟是在會議的當下才給予災調委員,讓第一次災調會無法真正有效率的進行,流於形式。

甚至防護小組基層代表才知道7月10日已有委員以「心理諮商」的名義前往訪談事故當事人,雖號稱是心理支持,其訪談內容卻做成文檔供災調會使用,且訪談內容及對象皆未與災調委員們討論,若訪談內容有欠缺的部分,後續補充詢問勢必會不斷刺激事故當事人,請問新北市消防局的心理輔導工作是這樣執行的嗎?

每個災害事故的發生,並非只是單一縣市的問題,而是代表整個消防體制尚存在改進的空間,但若新北市消防局是以這種躲藏的態度來面對災害事故調查,不讓基層參與,那就是新北市政府的責任了。

中央地方都有改革責任,別再漠視基層消防員訴求

我們要告訴中央政府,職業安全納入消防法就是缺乏監督、就是保障不全,請正視基層納入職安法訴求,並呼籲新北市政府消防局,防護小組機制和災調會機制依法本來就互不衝突,請不要拿災害事故調查會作為拒絕基層參與的藉口,請讓我們依法行使我們的督導職安權利!絕不能讓真相被掩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