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高等教育工會
團體協約協商會議竟違法放鴿子,聖約翰科大毫無誠信!
一錯再錯,工會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7月23日高教工會於教育部前召開記者會,揭露聖約翰科大企圖違法強制資遣6位專任教師,此舉不但公然違反《教師法》及《團體協約法》,其程序亦違反校內規章。在召開記者會之前,校方不但不願意對工會的協商有善意回應,更以謊言及恐嚇的手段妨害工會合法召開記者會!在其違法作為遭曝光後,不但未能檢討,還對媒體、公眾及校友公然說謊!
首先,校方聲稱依法進行「教師輔導安置作業」,但只要探究其細節,就會發現是一場騙局。《教師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所謂「現職已無工作又無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是要以保障專任教師身分為前提,經過其他適當工作的媒合無效後才有適用可能。
然而,聖約翰校方從一開始就逼迫教師放棄專任教師身分,且無任何輔導作為,對於如此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假安置」,教師當然嚴正拒絕,決不縱容校方踐踏教師權利,卻被說是「教師明確表達不接受安置」,聖約翰校方的聲明完全是公然說謊!
根據聖約翰科大於去年底修惡的「教師輔導安置暨退休資遣辦法」第4條第3項「本委員會開會時應有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員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審議通過後實施。」明定「教師輔導安置委員會」之決議應經過「審議」,也就是需要經過民主表決的方式做出決議,詎料此次被送進強制資遣程序之6名教師的「輔導安置結果」皆未過表決,而是由主席唐彥博校長「裁示」!這不是獨裁,什麼才是獨裁?一所大學依規定設置的委員會、一間大學的校長,居然可以如此目無法紀、專斷獨裁,草率的將教師送進資遣程序。且為了掩人耳目,校方竟然強逼出席的委員簽署毫無根據的「保密切結書」,顯見其作賊心虛!
由於違法行為已經曝光,雖然校方仍拒不承認,但目前6位教師之強制資遣案已由校長「指示」不會安排在院及校教師評議委員會審議,校長亦親口保證6位教師皆會取得114學年度聘約,且為「完整一年」的聘約,此有錄音可證,校長理應信守承諾。但是聖約翰科大的行政團隊似乎心有不甘,硬是要惡搞教師作為報復,根據會議記錄,校方將發給教師的聘書竟將聘約到期日訂為「至資遣生效日止」!
校方無視於正與工會進行團體協約協商,也拒不反省其違反《教師法》的惡行,在資遣案根本未進入院校教評會、實質無效的情況下,竟然發出這種「預備資遣之暫時聘約」!此種暫時聘約過往只有已經將資遣案報教育部待核定的情況才會出現,聖約翰卻違法濫用,藉此欺壓、威嚇教師!高教工會強烈表達抗議,聖約翰校方應發予6位教師合法合規之聘書,並向教師公開道歉!
聖約翰校方的顢頇不只是在團體協約協商期間企圖強制資遣教師,也展現在其踐踏勞工團結權及協商權的荒唐行徑。高教工會與聖約翰科大自今年4月8日起已啟動團體協約續約協商,但校方先是與工會進行虛假協商,實則拖延進度,並趁機進行強制資遣程序。
在教師及工會提出嚴正抗議並準備召開記者會時,又在7月16日以公文警告工會「若貴會未能體諒而蓄意進行有損學校聲譽之行徑,本校將停止一切協商」,以停止團協相威嚇工會不准召開記者會;接著在7月22日再以「倘貴會執意於7月23日召開記者會,對本校有不實之指控,本校將嚴正捍衛學校聲譽,第3次團體協商會議將另擇期召開。」相要脅,一方面否認自身違法,一方面拿協商當籌碼,赤裸裸以惡質雇主之姿恫嚇工會的合法活動,企圖介入、妨害工會活動,構成對工會組織與活動之不當影響,並違反誠信協商義務。
工會與校方早已在6月12日第2次協商會議正式約定於7月24日召開第3次協商會議,雙方均負有依約出席之義務。到了第3次協商會議當日,工會代表依約到場卻見場地大門深鎖、資方代表不見人影,經反映後才姍姍來遲,並不斷以「已經說改期了!」作藉口拒絕進行團體協約協商。這一連串以謊言、拖延與威嚇構成的打壓行徑,不只是對教師與工會的打壓,更是對大學治理與社會基本價值的踐踏。
在團體協約協商期間,違法推動強制資遣程序,公然踐踏《教師法》與團體協約精神,更片面取消已約定的協商會議,讓工會代表在現場「吃閉門羹」!此等虛偽協商、拖延協商、恐嚇工會的惡劣行為,迫使本會向勞動部提起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
工會也要在此呼籲,主管機關教育部不要再裝聾作啞,應立即介入調查聖約翰科大違法違規的歪風,還學校師生一個正常的校園,也保障教師的工作權不被獨裁威權的詐騙團伙剝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