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長期以來,各級學校承擔教育部委託的重大試務工作,包括國中教育會考、技藝競賽、教師甄選等,皆需大量基層教育人員不分平日假日的投入。然而,相關支給費用標準長期停滯,未隨物價與基本工資調整,導致承辦人員的工作費、監試費、命題費等遠低於合理水準。全教總認為,現行標準已嚴重影響基層人力調度與士氣,呼籲教育部應立即檢討並調高費用。
以國中教育會考為例,近20年來監試費、工作費、出題費等僅調漲約10%,難以與同期基本工資漲幅81%、時薪漲幅188%相比。不僅工作費日薪難以反映實際勞務價值,其可報支的工作費補助總日數設限極為嚴苛:設24間以下試場之學校補助工作費共12日、60間以上補助工作費共18日。國中教育會考幾乎是全校行政人員總動員的重大支援事項,但依照上述補助日數計算,連讓實際參與試務工作者申請半日工作費都不可得。在行政事務已爆量的現況下,無疑讓基層人員工作過勞狀況雪上加霜。
全教總強調,奉獻從來不是理所當然。為使試務順利進行,基層教師與行政人員不僅平時超時加班,更需犧牲假日辦理考試。長期以來政府卻僅用微薄報酬打發,導致人力難以調度,士氣低落,或將影響試務的穩定性。國中教育會考、技高技藝競賽、教師甄選等均為構建國家教育的重大基石,政府不應為博「避免造成負擔」、「免報名費」的美名,而慷他人之慨,將成本轉嫁到基層工作人員身上。
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應立即依照下列原則,檢討「各級學校協助辦理各項試務工作相關費用支給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試務工作實施要點」:
一、比照近20年來基本工資調漲幅度,各項試務工作費應調高80%,可報支之工作天數應增加。
二、建立定期檢討機制,每三至五年檢視一次支給標準,以確保制度能與經濟環境同步。
三、針對假日協助試務工作者,應比照勞基法,除核發當日工作費或監考費之外,應同步給予課務排代之補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