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社運發電機

【聲明】桃市府、民航局不要互踢皮球,應立即開罰長榮!

文/長榮航空企業工會

有關長榮空服員抱病服勤後不幸過世一案,長榮航空未妥善規劃和落實機組員人員突發疾病的應對處置,也沒有作好預防員工因執行勤務而被他人侵害身心的保護義務,長榮航空企業工會114年12月公開申請勞檢,桃園市政府近日回覆本會,竟稱勞檢後發現「該公司風險評估未臻完備,已當場要求改善」,就不開罰,其他問題都推給民用航空局調查,本會實在難以接受!

勞動部114年11月20日調查報告,已經明確指出長榮航空對機組人員突發疾病的緊急應對規劃不周詳更未落實,而未能及時啟動機上醫療資源,本會遂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及第4款,雇主應要預防員工因執行勤務而被他人行為侵害身體和精神,也應妥為規劃「急救」等保護勞工身心健康之事項而申請勞動檢查。

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法令是為保護全體受雇者職場身心健康而立法,並不分受雇者工作地點在機上或地面,受到的保護就應該變少。桃市府認為機上緊急應對處置涉及民用航空法而交給民航局查處,但本會須強調,如長榮航空同時違反職安法令和民航法令,就應該兩法一起開罰,而非和民航局互踢皮球,變成民航局推說這是勞動權益,又不開罰,主管機關都不負責任的結果,就是人民受害!

再者,長榮航空不斷霸榜違反勞基法的大戶,明確違法開罰的項目,長榮航空都不定會改善,甚至不怕罰款,開罰百萬也僅佔年營收的萬分之一不到,連「重罰」的效果都未能彰顯,只有「當場要求改善」,對長榮航空更是耳邊風!

長榮空服員抱病服勤後不幸過世一案爆發後,社會大眾都發現目前的裁罰機制對大財團不痛不癢,都期望加重裁罰,行政院更在10月16日公開表示:「是否要加重裁罰,勞動部將與地方政府研商。」研商到最後,不只沒有加重裁罰,還是只要求改善而不罰,風頭過了就沒消息,只會讓人民愈來愈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