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臺灣護理產業工會×台灣醫療工會聯合會
針對近期立法委員蘇清泉領銜,公然附和醫院資方團體,以「
目前法定的「全日平均護病比」,對於護理師的保障遠遠不足,
蘇清泉委員的修法條文與理由,不僅刻意混淆因果、顛倒是非,
▎一、關於「護病比入法將導致關床潮」之回應
資方與部分立委聲稱,
事實上,當前所謂的「關床潮」,並非法律過嚴所致,
1.護理人員長期承受超負荷、不人道的工作強度
2.長期以來不合理的人力配置
3.政策缺乏強制力,醫院就算違規,也毫無代價
在此結構性剝削環境下,護理人員大量流失,
▎二、關於「各醫院條件不同,護病比不應入法」之回應
本會必須嚴正澄清,「護病比」必須入法,正因為這是最基本、
工會期待的「三班護病比」入法,已經納入多元考量:
1.訂定具法律效力的護理人力配置標準,是最基本的要求
2.依醫院層級與三班班別,分別訂護病比數字
3.建立公開透明、可監督、可申訴的制度架構
入法的目的,在於建立最低安全底線,而非「一刀切」。
▎三、關於「護理人力不足屬市場問題」之回應
將護理人力危機簡化為市場供需問題,是對現實的刻意誤導。
造成此現象的原因,在於長期缺乏法律保障的勞動環境,
▎四、關於「入法將削弱醫院經營彈性」之回應
本會必須嚴正聲明,
醫療機構的調度與彈性,應來自合理的人力規劃、
▎本會嚴正重申:
護病比入法不是過度管制,
本會期望立法委員站在民眾健康、病患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