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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公務體系要調俸、加班制度要正常;公門勞工要調薪、薪餉上限要打開

文/臺灣鐵路產業工會及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

(11:50am更新 記者會後新聞稿)

今日出面接見陳情代表,行政院原派交通環境資源處楊參議,但交通環境資源處並非主責單位,現場團體批評是行政院是故意裝傻派牛頭不對馬嘴的對口敷衍,並在現場短暫僵持之下,由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顏專門委員回應。

面對團體訴求,顏專委表示行政院調薪涉及龐大人事支出,均會依照流程進行提案,目前全部都在研議中,並會納入團體意見,然而就現場團體掌握人總目前已經將方案送至行政院待審核,如何納入團體意見?

顏專委回應可以由各機關推薦,現場所有團體都認為這是非常荒謬且威權的回應,各團體、工會與機關、事業單位互不隸屬,而且長期在爭取權益過程中與機關、事業單位有勞資爭議,除非抗爭爭取發言機會,否則多半由機關內部「推薦」的團體、基層都淪為橡皮圖章,對於自身待遇毫無發言機會,工會與團體意見還要經過雇主同意,才能表達意見的蒐集方式完全是流於形式,更從此看出特別權力關係根本從未消失,行政院仍然以威權方式運作。

※原新聞稿:

  • 訴求:
  1. 各級俸額至少調高6000元。
  2. 應修正《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加班費全薪計算、設置加班倍率。
  3. 公務人員調薪,泛公務體系要比照。
  4. 檢討技工工友待遇:調整薪餉表最高至230點、檢討職工退休金計算基準。

近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總)人事長蘇俊榮對外宣布將會在下半年爭取「專業加給」提升,以此宣稱為調薪,然而公務體系長年以來面對「實質業務不斷攀升、承擔超額責任」需要檢討的待遇絕對不只如此。

人總作為全國軍公教、國公營及公務機關勞工待遇的主管單位,不僅對於遏止各機關叢生的業務束手無策,對於國公營事業、公立醫院、公務機關勞工薪資遲滯,或因待遇造成的各項困境也未有任何檢討,導致就算各國公營事業、公立醫院、公務機關在薪資待遇上有意調整,也遭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掣肘。

因此今日由臺灣鐵路產業工會及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串聯,從公教人員、公立醫院、泛國公營事業、公務機關勞工、集結於行政院前喊出公務體系要調俸、加班制度要正常;公門勞工要調薪、薪餉上限要打開並提出4項訴求,請行政院回應。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長洪瑞壕認為:

作為公共服務體系核心的的各級機關行政人員、司法、警消、公立醫護,逐步感受到業務增加或有長期陷入業務、案件超量過載,均感受到「實質業務量提升超越實質薪資」的剝奪感,加上勞動環境面臨缺人、過勞、血汗工時與黑數、職場不法侵害等多項不利因素,使得公務人員縱然在薪資相比勞工較優,卻仍因多重因素導致人員離退、流動。

而歷年來政府透過調薪方式,撫慰基層「實質業務量提升超越實質薪資」的心情,然而在毫無法制化的階段,軍公教調薪的基本需求淪為政府恩惠性給予的手段之一,成為「憑感覺、看心情」調薪。去年(2025)政府即在各方考量下選擇不調薪,但對基層而言不調薪就是變相減薪,在各項給付、退休保障上都有所影響,因此基層公務員普遍期待人總不只是提高專業加給,連同本俸也應一併調整,作為本次行動的第一訴求,已獲各團體共識認為政院應同步考量以2026年、2027年應有調幅總計6.76%(經濟成長率、消費者物價指數)作為最低調整幅度,以調升至少6000元之金額。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副秘書長林昶志表示:

對於勞工來說,勞基法對「工資」有明確定義,只要是經常性給付、有勞務對價性的錢,通通要算進加班費的基數內,但是現行公務人員在計算加班費時卻無法如實呈現,以消防人員為例,經常性領到危險加給及危險加成就未全薪納入於加班費基數中,但這些明明是每個月固定領取的薪水,這導致我們算出來的加班時薪,根本遠低於我們實際的價值。更離譜的是,勞工加班費有1.34、1.67的倍率,公務人員呢?不僅沒有倍率,加班費甚至被設了上限,導致基層加班加越多,政府付出的成本反而相對越低,這是在變相剝削我們這群守護國家安全、維持政府運作的人,因此我們要薪資待遇正常化,加班費必須要全薪計算、要設置倍率!

全國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林碩杰主張:

【全教產支持人總提高公教人員待遇,但不應僅止於專業加給,本俸亦應同時調高!】

有關專業加給部分,值得注意的是,112年行政院將公立大專院校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學術研究加給調高15%,但中小學教師只有4%,雖已明確承認教育人員待遇改善的必要性,但不應僅停留於高等教育體系,而忽略中小學教師的待遇,在目前教學、輔導、行政及校園支持等多重負擔及家長零成本的投訴當下,中小學教師面臨的可說是最嚴寒的冬天,今年行政院應將15%的學術研究加給還給中小學教師,不再以階段別作為調薪依據、或獨厚特定階段別,應一視同仁,不該有差別待遇。

高中以下教師長期肩負班級經營、學生輔導、家長溝通、教學準備、校務配合及各類專案推動等任務,其工作壓力與責任不亞於其他教育階段,行政院不應有差別待遇,應一視同仁,把積欠的學術研究加給還給中小學教師,中小學教師不應淪為廉價勞工,不應被歧視!

全國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吳明玉強調:

只調「專業加給」,不調「本俸」、沒有健全加班制度遏止業務增生,終究只是無感調薪。整體薪資結構失衡才是問題的核心!本俸長期未合理調整,不僅影響現職待遇,更直接衝擊退休給付。如果只在加給上做調整,無法真正改善公教人員的整體待遇。

當前公教人員長期處於高壓超載狀態,待遇卻無法隨物價合理調整,制度長期失靈讓人才流失,而在教育現場,導師與特教教師負擔沉重,加給卻未定期檢討;專任輔導教師責任重大,卻連基本的專業加給都沒有。同時,多數教師在非出勤時間持續投入學生輔導、家長溝通與行政工作,為了家長與學生的無償加班狀況普遍,卻長期缺乏合理的加班補償機制。

因此,我們要求行政院,應比照勞工制度完善嘉班制度,讓延長工時的付出被制度正視,而不是長期依賴責任制與道德要求來撐起整個教育體系。如果公教體系留不住人,影響的不只是單一職場,將直接衝擊全民權益,並削弱國家的長遠發展與競爭力

台大癌醫工會常務理事潘泓甫認為:

如果只調整專業加給,對公立醫院而言,這不會是加薪,而是問題的開始,對於大量的約聘僱醫療人員來說,專業加給只佔整體薪資大約一成左右,所以專業加給調升,帶來的薪資增加非常有限,幾乎無法反映通膨,也無法回應這幾年急遽增加的工作負擔。

但我們的工作並沒有減少,公共衛生政策仰賴第一線醫療人員執行,在第一線承接急重症與罕見疾病、配合政府執行各項公共衛生政策,甚至肩負教學與研究的責任,然而我們的薪資制度,卻沒有跟上現實。

更現實的是人正在流失,目前許多私立醫院,薪資已經逐漸追上,甚至超過公立醫院,而且在工時制度、彈性安排、員工福利上,往往比公立體系更有吸引力,在這樣的條件之下使得公立醫院留才倍感壓力,最後受影響的是整個台灣的醫療韌性與公共安全。

除此之外,目前公職醫護人員的加班費,是用「1比1」計算,不像一般勞工有1.34、1.67的加班倍率,甚至還有每月20小時的上限,這代表我們的加班,被制度性低估;我們的付出,沒有被完整計算;甚至在某些情況下,被迫「做了也不算」。

因此,我們今天代表台灣公共醫療體系基層人員站在這裡,要請行政院具體回應訴求,如何提升待遇停止公共醫療體系崩壞。

臺灣鐵路產業工會理事長曹嘉君主張:

政院除了調升專業加給,同步也要宣布進行軍公教調薪,因為低薪問題在台鐵已經成為安全問題!台鐵公司化前後,低薪問題仍舊是台鐵無法穩定推動安全改革最大的障礙,因為低薪導致招考人才不利,罕見發生延後報考以及「備取即錄取」、「放榜就開始備取」的荒謬狀況,而對於台鐵局時代選擇留任的員工來說,作為公司內的營運骨幹,薪資卻遠低於其他國營事業、爭取待遇也均在行政院卡關,種種狀況也導致資深人才流失,造成鐵路運輸受到衝擊,不僅事故頻傳造成員工疲於奔命,對於國人對公共運輸業信任也在持續下探,政院目前只願意調升專業加給狀況下,應特別宣布國公營事業同樣要考量調薪。

台灣郵政產業工會理事長廖迺辰認為:

工作強度與日俱增,不調薪就等於降薪,調薪不能只調軍公教,國營事業也要比照!郵工的工作強度這幾年來也逐漸增加,平信郵件雖然減少,但並沒有讓郵工的工作量降低。掛號投遞與電商包裹依舊仍然讓外勤有沉重的工作負擔,投遞範圍與路程更不可能縮小,外勤人員的投遞時間一如往常。而郵政公司的決策卻頻頻與現實脫節,像工作衡量、裁併區段、投遞群組化,這些措施都讓外勤疲於奔命。

而極端氣候成為常態,一年中夏季可能長達7個月,高溫超過36°C的天數將增加75天,這使得外勤工作成為高風險的工作,內勤窗口的處境也不遑多讓。紙上談兵的工作點制度,成為郵政公司縮減窗口人力的理由。然而日益要求的業務流程與法令遵循,以及眾多工作如與來客溝通、銷售商品、回應來電、填寫各式報表、阻詐等等耗費心力的工作皆無法量化,失真的工作數據與人力不足於是變成惡性循環。內勤窗口一人多用,除了勞心勞力,工作強度亦與日俱增。

本會認為政院在軍公教調薪的同時,國營事業也應要求要比照,也呼籲中華郵政公司應針對公司內部人員薪資差距提出改善,並提高職階人員(包括主管與非主管)的職務待遇、外勤駕駛加給並增設外勤人員的危險津貼、高溫津貼。

北區電聯車駕駛捷產工會理事長黃翊家強調:

北捷作為首都地鐵,其載客量與安全壓力不亞於其他鐵路事業,且同樣需要面對各類突發狀況,作為地方公營事業單位的代表,同樣要呼籲調薪不可以忽略國公營事業單位,雖然調薪與否是由公司決定,然而依照慣例幾乎軍公教調薪的結果,如北捷的公營事業將同樣帶動的,因此作為泛公務體系提供公共服務的基層員工,我們要呼籲政院,當整個公務體系待遇需求被置於政策執行之後被忽略的結果,基層士氣因為單純的待遇遭到瓦解,是我國人事行政最大的悲哀!

宜蘭縣技工工友職業工會理事長游錫龍表示:

職工(技工、工友)為公務機關最基層員工,協助公務機關運作,但直接與技工工友薪水相關的薪餉表,自民國79年後均未調整,建請行政院能跟全國公務機關職工相關工會召開會議,檢討攸關待遇的薪餉表,政府作為公務機關職工之當然雇主,應考量近幾年來勞動市場基本工資持續上漲,且物價亦居高不下,急需檢討基層職工之工餉標準上限,政府對職工仍有人力需求、持續進用狀況下,應檢討,建議修改工友管理要點第十五條提升到210-230(薪點),藉以保障職工的生活基本需求,提升職工的勞動條件及勞動權益。

高雄市公務機關總工會副理事長曾嘉行認為:

人總的其中一項任務,便是主責全台公務機關職工待遇,然而除了數十年沒有檢討,對於過去因身分適用造成的權益損失,人總也從未檢討,在民國 87 年前後,工友納入《勞基法》之前,當時的制度設計相對簡單,退休金多半只看本俸。當時的思維是「保障基本生活」,卻造成在職工薪資成分中佔比將近一半的「專業加給」和「加班費」並未應納入工資的一部分,導致職工在退休金計算上有所損失,更造成相同薪資的職工因為法規適用時間不同,產生退休金金額不同的怪異結果,人總應著手檢討,別讓一輩子為公務機關賣命的職工退休生活受損。

中華快遞工會理事許義德表示:

中華快遞公司是中華郵政轉投資公司,在現在這個低薪、物價通膨的時代,政府沒有全面調薪,讓人感到失望,因為軍公教的調薪也是我們這些泛國營、轉投資公司的員工可以調薪的機會,甚至我們工會與公司的團體協約條文內,就明確寫要政府宣布軍公教調薪,我們才有機會調薪,但今年行政院僅表示會調整「專業加給」,我們主張行政院只要宣布軍公教調薪,不論調薪項目,均應要求泛公務體系跟進調薪。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主張:

本會長年來呼籲主張警察人員加班費應以全薪比例計算,並比照勞基法加成,除了這是警察人員與公職人員應有的權利,也是為了正確的呈現基層人員勞動付出。我們認為,警察工時,乃至消防、泛公職體系的長工時,以及薪資與勞務不對等的情況,源於目前的法規不正當的降低人力成本、讓公務人員成為「法定的廉價勞工」,這也造成政府部門缺乏促進業務精簡、推行有效率政策的動力,在基層端更造成工作疊床架屋、惡化的勞動狀況。

在警察的部分,最常見就是在大型活動勤務、或是重大公共事件之後的各種低效能的勤務。警察目前的勤務樣態,是源於長年來的為國奉獻、為社會安全妥協形成的結果,但我們仍要指出,這就是將社會安全,寄託在對基層權益的耗損上,政府應該將「加班費加成」這樣基本的權利還給基層、停止這種惡性循環,這樣才能開始真正的政府改造。

  • 出席團體:

|公教人員團體: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

|公立醫院:台大醫院企業工會、台北榮民總醫院企業工會

|國公營事業:臺灣鐵路產業工會、台灣郵政產業工會、北區電聯車駕駛捷產工會、宜蘭縣基隆港務分公司蘇澳港營運處企業工會、中華快遞企業工會

|公務機關勞工:全國環保公務機關總工會、高雄市公務機關總工會、高雄市政府所轄機關工會總工會、宜蘭縣技工工友職業工會、全國測量助理產業工會、中央健保署工會、農田水利署工會、新北市交通局工會、桃園市清潔隊權益促進會

  • 聲援團體: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