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榮航空企業工會
📌敢於糾正長榮航空性別歧視,才是真正的模範勞工!
✅鼓勵所有受僱者一起成為「性別歧視糾察隊」!
桃園市政府113年頒給長榮航空「母性健康守護聯盟模範事業單位」獎項,但事實上,長榮航空不僅對懷孕空服員違法扣薪,員工申請育嬰留停、生理假和家庭照顧假也都會被不利待遇,更是違反勞動基準法全台灣第二多、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更是全台灣第一多!
本會曾經期盼桃園市政府能收回頒給長榮航空的獎項,才不會傷害母親跟勞工的心,更變成全台灣事業單位的壞示範,但桃園市政府仍不願意收回,故本會理事會決議推派本會會員代表林昱嘉為115年模範勞工,因為本會會員代表林昱嘉本身即是懷孕期間和育嬰留停復職後被長榮航空不利處分的受害人之一,並在109-114年期間帶頭申請勞檢和申訴性平,動員上百人次的會員一起行動、調解、申訴、提告,長榮航空才終於開始改變,願意歸還違法苛扣的薪資,造福超過八百位長榮集團現職員工,以及日後每一位懷孕和育嬰留停的受僱者。
我們希望桃園市政府能擦亮眼睛,連續違法的長榮航空,不應該成為「模範事業單位」,兼具勞動意識和性別意識,敢於糾正性別歧視、面對違法行為敢直言不諱的人,才是「模範勞工」,更鼓勵每一位受僱者都能成為「性別歧視糾正隊」,一起糾正僱主的違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