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今日(04/29)上午9點30分,
蘇耀輝捲入一起1997年的殺人未遂案,
在宣判結束後,蘇耀輝偕同其妻子謝伊齡,與到場的義務律師、
簡銘昱律師:祝福蘇先生從今天開始,
本案義務律師簡銘昱律師表示,很高興蘇耀輝先生與妻子的堅持,
洪維德律師:這個案子對司法而言具有意義,
洪維德律師在發言時提到,
洪律師也在祝福蘇耀輝無罪之餘,呼籲檢察官不要再上訴,
葉建廷律師:歷經將近三十年的辛苦,如今終於可以光明正大、
最後,本案義務律師團的召集人葉建廷律師,
接著,葉律師也強調,合議庭在今天所做的決定,
蘇耀輝:這起案件從民國86年到現在已經三十年了,
義務律師團的發言告一段落後,我們將麥克風交給蘇耀輝。
蘇耀輝語帶哽咽地感謝所有到場支持的人,
蘇耀輝表示,這三十年來的冤屈真的讓他受到許多折磨,
蘇耀輝妻子謝伊齡:三十年很漫長,漫長到呼吸都會痛,
在蘇耀輝發言之後,蘇先生的妻子謝伊齡緩緩說道,
她特別感謝到場聲援的平反者陳龍綺,在平反路上陪伴、
平反者陳龍綺:在現在的法治社會中,
同樣曾經歷過司法不服從,平反者陳龍綺感嘆道:「
陳龍綺說,目前的司法制度既不會向被錯判之人正式道歉,
羅士翔執行長:蘇耀輝案除了照見測謊、指認瑕疵等問題,
羅士翔執行長也向記者強調現行刑事補償機制的未竟之業。他表示,
羅執行長接著說道,蘇耀輝歷經了18年的司法不服從,
最後,羅執行長帶領所有聲援夥伴一齊呼喊「蘇耀輝無罪」,
蘇耀輝案大事記
- 1997年11月27日:本案案發,
被害人詹氏夫婦於住處電梯前遭二名男子持刀砍殺成傷。 - 1997年11月28日:員警提供蘇耀輝一人之彩色相片供被害人
進行指認。 - 1998年04月30日:新北地方檢察署就蘇耀輝涉犯殺人未遂罪
嫌提起公訴。 - 1999年01月21日:新北地方法院87年度訴字第1228號
刑事判決:蘇耀輝共同連續殺人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9年。 蘇耀輝不服,提起上訴。 - 1999年06月15日:臺灣高等法院88年度上訴字第1192
號刑事判決,駁回蘇耀輝上訴。蘇耀輝不服,提起上訴。 - 2001年08月08日:最高法院90年度台上字第4842號刑
事判決,撤銷原判決,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 2001年11月20日:臺灣高等法院90年度上更(一)
字第812號刑事判決,撤銷原判決, 仍認蘇耀輝犯共同連續殺人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9年。 蘇耀輝不服,提起上訴。 - 2004年09月16日: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4865號刑
事判決,撤銷原判決,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 2005年03月15日:臺灣高等法院93年度上更(二)
字第581號刑事判決,撤銷原判決, 仍認蘇耀輝犯共同連續殺人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8年。 蘇耀輝不服,提起上訴。 - 2005年09月08日: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4961號刑
事判決,駁回蘇耀輝上訴,全案確定。 - 2020年01月15日:監察院提出調查報告。
- 2022年12月21日: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組成義務律師團為蘇耀
輝聲請再審。 - 2023年08月29日: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聲再字第633
號刑事裁定,駁回再審,蘇耀輝不服,提出抗告。 - 2023年12月28日:最高法院112年度台抗字第1557號
刑事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 2024年11月29日: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聲再更一字第1
號刑事裁定,駁回再審,蘇耀輝不服,提出抗告。 - 2025年06月26日:最高法院114年度台抗字第26號刑事
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 2025年10月15日:臺灣高等法院114年度聲再更二字第5
號刑事裁定,開始再審,檢察官抗告。 - 2026年01月08日:最高法院114年度台抗字第2457號
刑事裁定,駁回檢察官抗告,本案確定開始再審。 - 2026年04月29日:臺灣高等法院115年度再字第1號宣判
,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