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人權促進會
針對移民署於4月30日回應本會當日記者會內容,
▋一、漏洞百出的現行政策,卻歸咎尋求庇護者:
移民署辯稱尋求庇護人多已逾期停留,
然而,當今台灣根本沒有可供外國人及時尋求庇護、
有鑑於此,許多需受保護的外國人因不知道如何請求庇護,
▋二、國際法上的不遣返與難民保護範圍包含逾期停留的移民。
移民署辯稱外部專家學者認為陳情人多已逾期停留或非法工作被查獲
然而,有關不遣返與難民保護的國際法,
▋三、移民署混淆視聽,以錯誤事實辯稱尋求庇護者「往返母國」:
移民署辯稱在台尋求庇護的緬甸人有「多次往返母國之紀錄 」,與事實不符:
事實上,所有在庇護請求被駁回後提起訴願的緬甸籍尋求庇護人,
少數還沒有被駁回的人在等待庇護決定期間離境,
▋移民署拒答改革建議、反發誤導資訊,
針對內政部拒絕正面回應二十餘個民間團體聯合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