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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派遺工抗議公視公然違法、自毀承諾

採訪報導、攝影/公庫實習記者 施有宴、曾紹華    編輯:管中祥

今(7/12)日下午,公視在桃園縣文化局舉辦的「走訪台灣、傾聽建言公共問責座談會」,希與望觀眾直接互動,了解民眾的需求,不過,會議一開始便遭到公視派遣工及聲援團體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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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兩點,「聲援公視派遣工連線」在公視首場問責座談會會場外,抗議公視五月底因無故解僱六名「派遣」勞工,他們表示,公視違反自訂的「派遣管理辦法」與勞動法規。

此次座談會一開始並不允許媒體記者入內採訪,包括苦勞網與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記者都被阻擋在外,後來與公視公共服務暨行銷經理江行德協調後才得放行。

會中,曾在公視台語新聞過音編輯長達六年,卻在今年5月31日遭公視解約的陳盈潔也針對公視派遣工問題發言,她說:當初工作是由公視面試,但公視卻將合約簽給派遣公司,每半年要重新簽約。期間歷經1111與東慧兩家派遣公司,不斷轉換「僱主」,最後卻遭公視以不適任為由,拒絕納編,派遣公司也不願意繼續簽約。她表示,她在公視服務六年,工作內容和正式員工並沒有不同,但公視不願以正式員工聘用,根本是枉顧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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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由於今天出席公視主管並沒有人事部門代表,公視總經理曠湘霞表示,目前已進入申訴程序,會再經內部行政程序處理 ,她並且表示,公視董事會納編了百分之九十五左右的派遣工,而她個人則認為應該用正式員工而非派遣人員。

「聲援公視派遣工連線」同時發也表聲明表示,派遣工納編是調整人事制度,導正先前非法任用派遣,不應成為勞基法空窗假期,藉機非法解雇。而遭解雇的6名「假派遣工」年資,分別從2到5年不等,並且換過2家以上的派遣公司,但在納編前夕,公視以「未通過遴選」為由,解雇多年服務於公視的「假派遣工」,讓人無法接受,「聲援公視派遣工連線」指出,如果公視認為6名「假派遣工」真的不適任,為何雇用超過2年呢?「聲援公視派遣工連線」不是反對「假派遣工」接受考核評估,而是在「假派遣工」尚未取得正式勞工身分之前,公視逕行解職有失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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