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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3 公視工會對停播風波之意見 

最近個別節目停播事件造成同仁議論,也引起外界矚目。我們認為,在有限的時段與經費下,節目的開闢、停播本為經營的常態,無可厚非。但是其決策過程應依循一定的標準,以充分保障工作人員的專業自主並維持其獨立性。為此,工會除訪查相關同仁之外,亦拜會董事長與管理團隊希望能夠釐清相關疑問。

本次事件就現有已經揭露的資料看來,似乎並未依照基金會原有的標準作業程序進行,再加上新聞工作小組的涉入,使得權責關係更加難以釐清。我們希望董事會能就以下幾個問題進行思考,也期盼得到說明:

1、董事會與經營團隊間之分工應權責相符。

本屆董事會的各位董事,願意用許多的時間投入基層,了解公視基金會實際運作情形以發掘問題,對此我們深表欽佩。但也由衷期盼董事們能夠思考董事會與經營團隊之間治理與管理之分際,使各管理階層能夠真正分層負責、權責分明。

2、對於董事會新聞工作小組、節目工作小組的運作合理性,應加以探討。

我們並不反對董事會對議題分工以進行詳細的研究,也歡迎工作小組成員傾聽同仁意見後提案呈報董事會作為決策參考。但是工作小組之意見在未經董事會討論之前,實不該被視為董事會決議而成為指導方針或指示,並請將決議過程公開。

3、對本次停播的理由應有更清晰的說明。

目前就相關文件看來似乎主要以收視率做為停播節目的理由。但是公視節目的價值向來不以收視率為唯一標準。董事會對外說明稿稱〝公視過去沒有節目上下檔的機制,公視目前正努力建立此一機制〞,總經理亦正帶領同仁針對舊有機制檢討更新,以符合並落實現階段之考評需要。但是據我們了解,公視以多元指標對節目表現進行管考已經行之有年。董事會對多元指標之內涵有權修訂,但是迄今為止我們並沒有看見該指標有任何修正。因此,我們希望董事會能夠提供新聞工作小組的會議記錄,讓我們對決策過程有所了解。

4、對於本次事件,建議董事會應該對外界充分說明。

公視工會啟

10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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