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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J要求習近平釋放中國記者高瑜

文/公庫記者張柔編譯

2015年4月18日,中國知名記者高瑜被北京市第三人民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罪名成立,重判入獄7年及剝奪政治權力1年。香港記者協會日前發表聲明譴責判決不公,香港獨立評論人協會也要求中國當局以法治精神處理案件,「國際記者聯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Journalists,IFJ)也在4月20日發表聲明要求中國主席習近平以及總理李克強釋放資深記者高瑜。

國際記者聯盟(IFJ)表示,中國政府對高瑜的判決是對媒體自由與知的權利的嚴重打壓與羞辱,特別是由長期控制媒體與公民社會的國家宣判這項重罪更是讓人膽顫心驚。而這個判決也在暗示媒體與獨立記者們必須嚴守「規定」,否則無論是否受到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都將會有類似的下場。

高瑜被指披露國家機密給外國媒體,於去年2014年4月24日遭北京當局拘留,此國家機密為中共中央辦公廳2013年發表的「七不講」文件,即不能討論普世價值、憲政民主、公民社會、新聞自由等,然而「七不講」內容早已在網上廣泛流傳。

2014年11月北京當局審問高瑜,歷時四小時後,高瑜坦承此事件,北京當局將她列為被告,然而,香港記協指出高瑜的辯護律師莫少平去年11月已表明,高瑜是被迫認罪,她已撤回認罪書。香巷獨立評論人協會指做法涉嫌脅逼,有違公平審判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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