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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澎杉被判坐牢四星期 國際特赦組織不滿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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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6歲少年余澎杉(Amos Yee)因發佈和上傳批評已故領袖李光耀之片段到互聯網,星期一(7月6日)被判坐牢四星期。但因為余自6月2日起遭新加坡政府還押日開始計算已刑滿,故獲當庭釋放,但其律師 Alfred Dodwell 表明會上訴。昨日曾到新加坡駐港總領事館抗議之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對余獲釋感寬慰,但對其罪名成立表達強烈不滿。

昨日因絕食抗議致血糖過低入院的余澎杉,今午如期提堂,被起訴因通過電子媒介散佈猥褻圖樣,以及蓄意傷害基督教徒的感受的兩項罪名被判刑。法官嘉思雯達·柯爾(Jasvender Kaur)指余犯的雖不是大罪,但他誤以為言論自由等於不用承擔後果的自由,亦非小過失。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發言人回應獨媒查詢時表示,余澎杉終於獲釋「令人鬆一口氣」,然對於罪名未被撤銷表示不滿,又認為將其還押精神病院的做法極為不妥。發言人指出此類以言入罪的罪名均不合理,余至今仍被定罪,質疑當地司法程序有問題。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強調,會繼續密切關注余澎杉的身體狀況及上訴行動。

余澎杉在今年3月27日和28日,被指因為於互聯網發佈一批評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及基督教的視頻,以及一貼有李光耀與英國前首相戴卓爾夫人頭像的圖像,被控電子媒介散佈猥褻圖樣、蓄意傷害基督徒的感受,和上載視頻對他人構成騷擾三項控狀,5月12日被判前兩條罪名成立,6月2日因余拒見緩刑官,被還押評估是否適合被判入青年改造所。後又有精神科醫生表示余可能患有「泛自閉症障礙」,下令還押心理衛生學院兩星期。

其代表律師期間曾透露余的精神病院環境極度惡劣,房間24小時亮燈,房內只有一個尿兜及地板上的一張床墊,連廁紙亦欠奉,房間充滿尿味。余手腳更被捆綁於床上,難以行動或如廁,又不被允許閱讀,質疑為精神虐待。余連續3日絕食抗議待遇與虐待無異,昨日因血糖過低被送入院。其精神評估報告今日證實他並無患上泛自閉症障礙,終被判坐牢四星期,以還押期抵消,當庭釋放。

本港多個團體均有關注事件,並先後到新加坡駐港總領事館請願,剛剛星期日更有包括社民連、職工盟等多個勞工團體及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到領事館抗議。團體要求釋放余澎杉,譴責新加坡政府踐踏人權及意圖箝制思想自由之行為;而新加坡社運人士韓慧慧近日亦曾參與香港聲援行動。

記者:梁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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