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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繼續救援,永不放棄 -鄭性澤案救援團隊對最高法院駁回非常上訴案聲明

文/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8月27日最高法院駁回檢察總長顏大和為死刑冤案鄭性澤所提起之非常上訴。鄭性澤救援團隊深表遺憾,並將尋求再審證據,繼續為鄭性澤申冤。

死刑冤案鄭性澤救援團隊自2012年開始救援鄭性澤,期間提出兩次非常上訴,均經前任總長黃世銘不受理;2014年8月,新任檢察總長顏大和為鄭性澤提起非常上訴,這是鄭性澤自2006年有罪確定以來,檢察總長首度為鄭性澤提起非常上訴,非常上訴理由明白指出判決所引用的槍彈意見、法醫意見有高度可疑,並就鄭性澤在受到刑求及長時間疲勞訊問後於檢察官前的自白提出質疑,認為鄭性澤案應重啟審判。

不科學證據、不人道訊問、不公平審判、真死刑冤案

救援團隊認為鄭性澤案因不科學的證據影響法院判決的正確性;;鄭性澤進入台中看守所時,有著左眼內瘀血、左眼浮腫、左大腿外側瘀青的新傷,曾受刑求證據明確;判決鄭性澤有罪確定的台中高分院三位法官,均曾審理過鄭性澤案並判處鄭性澤死刑,卻未予迴避而二度審理本案,並再次判決鄭性澤死刑。鄭性澤的死刑判決明顯受到不公平的審判。

2014年監察院提出鄭性澤案調查報告,指出判決確實有疑,鄭性澤確實有冤。檢察總長顏大和亦明確指出案件有疑,應重啟審判。鄭性澤救援團隊對於最高法院歷經長達一年的審理仍然駁回非常上訴,深表遺憾。

死刑冤案,繼續救援

鄭性澤案救援團隊三度為鄭性澤提起再審,均遭駁回;檢察總長首度為鄭性澤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仍維持原判。鄭性澤的非常救濟屢屢失敗,在在說明法院對於判決安定性的堅持遠高於對刑事人權的保障,更凌駕對於真相的追求。

「沒有無辜的人枉坐冤獄」才是法安定性的真正內涵,讓有疑案件重新審理,有冤被告獲得平反,才能建立起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救援團隊將再接再厲,永不放棄,繼續為鄭性澤提出非常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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