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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從《冤罪論》看死刑冤案謝志宏-共犯供述的陷阱

主辦/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TAEDP Forum、國際特赦組織台南瑪莎羅芙小組、台南律師公會人權保障委員會

2000年6月的夏日夜晚,台南歸仁鄉發生雙屍命案,一女一男人遭人以利刃刺死,法院判決謝志宏和郭姓被告共同殺害兩名被害人,謝志宏於2011年死刑定讞。5600多個日子,謝志宏一直喊冤。

謝志宏案的冤罪風險-共犯供述的陷阱

共犯可能為了試圖減輕自己的罪刑而羅織出不存在的主嫌,藉此讓自己脫免重刑(尤其是死刑)。共犯的供述往往直接證明了犯罪的六個w(人、事、時、地、方式、結果),當檢警採信多人犯案的說法時,共犯供述與檢警想法的呼應提高了共犯冤罪的風險。

活動資訊

時間:2015.11.28(六)18:00-20:30
地點:Café Hermosa 艾爾摩沙
主講:涂欣成律師(謝志宏案辯護律師)
羅士翔律師(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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