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徵, 社運發電機

【新聞稿】民團:台南市府逾六個月仍無法證明「西港外環道」開闢必要性

文 / 反西港外環道不當開闢自救會
自救會呼籲應停止徵收 退回預算

今天(7月5日)南市府工務局召開台南市西港區東側外環道路工程第三次「協議價購會議」,自救會於協議價購會議前召開記者會,說明本案遭內政部「退貨」兩次,證明南市府工務局交通報告確實有誤而被退回,以及外環道只能節省57秒且可能造成西港大橋塞爆,西港外環道沒有開闢必要。會議主席工務局新建工程科秦繼孔科長說明本次會議依據《土徵條例施行細則》第16條第2項規定而重新辦理協議價購,自救會認為南市府由於未在6個月內針對內政部的要求提出補正,才需召開此次協議價購會議,再次證明南市府至今仍無法提出道路開闢必要性,應停止徵收,退回預算!

反西港外環道不當開闢自救會會長鄭敦哲表示,「台南市西港區東側外環道路工程」一案,前兩次土地徵收審議(分別在2015年11月4日、12月23日)委員皆決議「保留再議」,顯示自救會提出的論述與證據有理,而台南市政府工務局用以申請「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補助」的《可行性評估報告》確實錯誤百出,甚至有偽造之嫌;過去內政部營建署則未盡嚴審之責,草率通過本案預算。

而南市府工務局於會中解釋依據《土徵條例施行細則》第16條第2項「需用土地人依前項規定送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後,經退回補正者,應於六個月內補正完竣;屆期未補正者,其協議價購程序應重新辦理」再次召開協議價購會議,顯示南市府未在6個月內針對內政部的要求提出補正,亦未正面釐清自救會提出的爭議,因此,此會議流於形式,沒有真正與地主協商,沒有實質意義。

反西港外環道不當開闢自救會成員鄭敦文進一步補充說明,西港外環道只能節省57秒交通時間,卻要花上2. 61億,浪費公帑,完全沒有興建必要,且若西港外環道興建,西港大橋將因為同時乘載來自新興街、中山路、提防外南40線,以及西港外環道的車流而塞爆(如圖1)。當自救會詢問秦科長為何不肯拿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回覆台南市政府的公文時,秦科長竟說自救會沒有行文去要。事實上,自救會早於去年12月底發函,而工務局承辦人卻回覆這是內部文件而拒絕。

反西港外環道不當開闢自救會要求停止徵收、收回預算!並要求台南市政府正面回應爭議,包括涉造假的交通數據、西港外環道開闢必要性與公益性,並在第三次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會議前提供自救會「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針對本案提供的審查意見、相關資料」以及「送到內政部地政司的最新補正資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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