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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呼籲市政府加強監督,要求重劃會積極作為

文/黎明幼兒園保留行動、中台灣公民行動陣線

2月3日於台中地方法院進行的黎明幼兒園強制執行調處中,法院最後做成緩拆三個月的裁示,並將在三個月後的5月2日,再次召開法院調處。在去年11月23日市府地政局張治祥局長主持的協調會決議基礎上,法院裁示繼續朝原地保留方向努力,希望幼兒園屆時提出落實成立教育法人、土地變更為文教用地的實質作為,並將請市府都發局出席評估保留方案的可行性,也希望黎明重劃會依照決議,努力協調幼兒園南側已配土地的換地事宜。

「黎明幼兒園保留行動」認同此次的法院裁決,以及地政局代表在調處中展現積極作為、重申去年協調會決議的立場,有助於黎明幼兒園的保留,朝解決重劃爭議更往前邁出一步。對此,我們予以高度肯定!

我們強調去年11月協調會後,幼兒園已依循決議,找出合法建物證明、取得七位兄弟姐妹建物所有權人中五位的保留同意書,並且北上召開記者會,多方徵詢專家學者意見,從而確認保留方案的可行性。感到遺憾的是,黎明重劃會對其應作為的部分-協調幼兒園南側已配土地的換地,兩個月內毫無作為,完全漠視台中市政府的公信力與尊嚴,甚至在此次法院調處上,咬著合法建物證明是否有效力的陳舊問題,模糊焦點,不願正視真實可行的、符合公共利益的方案。就此,我們予以嚴正譴責,並再次強調,重劃進度的延宕,黎明重劃會、富有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階層應負完全責任。

黎明幼兒園秉持負責態度,法院調處後,立即委託會計師,展開申請成立教育財團法人作業,並在此明確宣示,必要時願將幼兒園原本的住宅用地,變更為文教公共設施用地,以提高地區公共設施比例,從而滿足重劃會換地的利潤條件。我們亦就相關都市計畫變更,向公部門與學者專家請益,一切努力都是為了能繼續經營幼兒教育事業、維繫地方情感,以及台中民間興學的百年傳統志業。

另一方面,體制內可以解決問題的全部癥結,仍在於黎明重劃會是否願意協調幼兒園南側已配地但尚未完成過戶、也是某建商的「準地主」進行換地。我們無法確定,重劃會主事者會願意展開配地換地協調,抑或者與過去兩個月一樣,仍然毫無動靜,只想拖過三個月、繼續消耗公民社會的心力與政府的公信力。針對這情況,我們再次呼籲台中市政府,應善盡其身為自辦重劃主管機關的責任,加強監督黎明重劃會履行幼兒園南側的換地事宜,否則三個月後如果再度出現強拆危機,我們不排除發動更大規模的抗爭。

若市政府與重劃會能共同朝著保留方案努力,使幼兒園能持續經營教育事業,對於社會大眾而言,才是真正符合公共利益。我們也呼籲中央政府,支持「黎明幼兒園保留行動」、「中台灣公民行動陣線」,結合都市改革、居住人權相關團體及各地重劃受害者,正在推動的民間版市地重劃修法議程,轉惡法為益法,讓市地重劃能有更嚴謹的制度把關,讓人民的基本權利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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