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職業災害保險立專法 工傷協會:費率至少要5%

文/公庫記者張心華

蔡英文政府打算把「職業災害保險」從勞工保險中獨立出來,另訂專法,目前還在勞動部研擬相關草案。今(4/28)天是國際工殤日,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等勞工團體前往行政院「下戰帖」,指出現行職災保險平均費率0.22%過低,若費率不提高、沒有收取足夠保費,即便立了專法,保障仍有限。工傷協會表示,費率至少要調到5%以上,並由勞工監管職災保險基金、參與職業病認定,對於違法雇主,費率則應加乘。工傷協會希望行政院把草案送交立法院之前能舉辦公聽會,工傷協會也願意進行公開辯論。

工傷協會專員楊國楨表示,每年約3千多人因職災導致終身殘疾,15年來將近6萬人,這些職災勞工並未獲得完善照顧,終究都回歸到家庭,由家人照護,且需仰賴健保、社會福利才能生存下去。楊國楨說,現行制度對於職災勞工的長期照顧完全置之不理,他強調,立專法可以,但要先談費率,別再說因為沒錢所以做不到,否則職災勞工處境不會改變。

曾是電器公司業務員的小郭,升上主管後,從朝九晚五變成責任制,才34歲就因過勞中風癱瘓、半身癱瘓,10年來由家人照顧,隨著母親年邁,照顧重擔越難承接,「什麼叫責任制,反正就是做到死啊。」小郭痛訴自己被公司當成拋棄式商品,政府無視職災勞工的訴求,「當我們在討一塊糖、一塊餅嗎?」他希望政府能重視過勞問題,勞工要為自己的權益站出來,「我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

當年小郭月薪43200元,不幸因職災退出職場,若以65歲退休來算,損失1600多萬,另外還有醫療、復健等費用超過600萬,工傷協會專員利梅菊認為這些應由雇主來負擔,但因職災保險費率太低,「雇主的責任都沒有了,都是全民買單。」

臺灣美國無線電公司(Radio Corporation of America, RCA)因亂倒有機溶劑造成工人罹患癌症,RCA員工關懷協會前理事長吳志剛表示,針對RCA汙染事件,工人們歷經10年的抗爭、訴訟,在2015年一審獲判勝訴,目前進入二審,最快年底有結果。吳志剛說,RCA受害員工有8萬多人,推估約1萬6千人罹癌,平均醫療費用113萬,總計約180億元,憑現在的職災費率根本不夠,應該要增加費率。

工傷協會常務理事宋建震表示,工傷協會過去推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時,早就提出「職災勞工終身照顧」的訴求,但因職災費率規畫不足,立法委員不敢向雇主收足職業安全成本,致使現行的職災給付嚴重不足,讓勞工自行承擔職災後果,長期所需醫療費用由健保買單。宋建震認為,職災費率一定要確實反映職災勞工整體損失,包含最低收入、長期照顧等費用,費率要提高到5%以上,讓雇主負起勞安責任。

勞動部在今年2月表示,有關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作業,尚研擬草案,相關條文細節均未案。現行勞保職災保險平均費率0.22%,對於單獨立法之後的費率如何調整,勞動部認為整體費率增加有限,「不致造成雇主過大負擔。

工傷協會以「空心餅」行動劇呼籲政府提高職災費率,否則餅畫的再大還是空心餅,並把「戰帖」放在行政院大門,要求行政院把《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送立法院前召開公聽會,並與工傷協會進行公開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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