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我們還在!」 RCA案二審本週五宣判 工人邀鄭文燦旁聽

文/公庫記者張心華

RCA(Radio Corporation of America美國無線電公司)公害職災集體訴訟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將於本週五(10/27)下午四點宣判。RCA員工關懷協會和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共約50多人,今(10/24)特地前往桃園市政府邀請市長鄭文燦旁聽二審判決,並兌現選前承諾。桃市府派出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科長朱萬澤接下邀請函。

前RCA員工羅雅瑩表示,2014年正逢桃園縣升格直轄市、首屆市長競選期間,RCA員工關懷協會找過前桃園縣長吳志揚三次均撲空,去找鄭文燦時,則由競選團隊發言人黃適卓代表出面,並承諾三項訴求,分別是「汙染整治」、「協助受害獲得賠償」以及「當選後啟動相關機制,過程公開透明並邀受害者及全民參與」。

羅雅瑩說,鄭文燦當選市長後,他們欲拜訪鄭文燦,而桃園市政府秘書處處長顏子傑也說會把訊息轉達給鄭文燦,要關懷協會等待消息。這一等,就等了兩年半,現在還沒見到鄭文燦,「這麼大的工傷受害案,希望他能看到我們、聽到我們的聲音。」

工傷協會專員劉念雲表示,這三項承諾,唯一有及格的,是「汙染整治」。然而,整治工作早已進行十多年,並非鄭文燦任內才開始。未來是否整治完成,還有待全民共同監督。劉念雲指出,RCA案一審判決後,許多受害勞工紛紛打去桃市府洽詢,但桃市府的作法卻是把這些勞工們轉給工傷協會和關懷協會。劉念雲認為鄭文燦應成立「專案小組」,針對不管有無參與訴訟的勞工提供照顧方案。另外,對於RCA桃園廠7.2公頃土地整治完成後的規劃,劉念雲表示,工傷協會和RCA員工關懷協會希望能興建「工傷紀念館」,不只紀念RCA案,也紀念全台灣因工作傷害、罹病的案件。

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專員賴毓棻說,德國魯爾工業區因發展重工業導致環境汙染,工廠倒閉、企業出走,後來德國政府重整該區,除發展觀光,也提供藝文人士展演空間。賴毓棻建議桃市府可參照德國魯爾工業區的經驗,成立「工傷紀念館」,同時警惕社會和資本家這塊土地所發生的汙染案件。

「只要來旁聽過一次,你就會知道有什麼東西是台灣社會不該再經歷,而應該被記得的。」文化工作者林岳德指出,為了讓社會大眾進一步了解,RCA員工關懷協會拍攝過紀錄片、出版《拒絕被遺忘的聲音──RCA工殤口述史》和舉辦RCA文物展等等,RCA工人們不停地用生命訴說自己的故事。林岳德說,除了有形的文化資產,無形的文化資產也值得保存並且記得。

桃園市警方於記者會現場二度舉牌警告。

RCA公司1969年來台設廠,生產電視機零組件、主機板等電子產品,1986年桃園廠被美商奇異公司併購,1988年又賣給法商湯姆遜公司。RCA公司製程使用31種有機溶劑,包含提高致癌風險的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等,卻未做好員工防護及環境維護等措施,導致員工皮膚接觸有機溶劑、呼吸其揮發氣體。RCA公司亦將有機溶劑傾倒地面,使得土壤和地下水遭到汙染,桃園廠至今仍在整治。

2015年4月17日RCA案一審宣判,被告RCA、湯姆遜等公司須賠償新台幣5.6億元,529位原告中,僅445人獲賠,84人遭駁回。「五粒花生米,怎麼養得起一個軍營的人呢?」RCA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劉荷雲表示,大家可能覺得5.6億元很多,但實際上根本不夠,龐大的醫藥費、養護費並非一般人所能負擔。她提及,一位罹癌的資深員工,僅獲150多萬賠償金,「不要說安家,連看病都不夠。」

除了認為判決賠償金額過低,RCA員工關懷協會列舉一審未竟事項,包含「未判奇異公司(General Electric Company)賠償責任」、「84名會員被駁回」、「未依《民事訴訟法》作成總額裁判」。

劉荷雲認為,奇異公司明知汙染情況,必須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原告529名會員中84人被駁回,劉荷雲說,部分會員在RCA工作期間罹癌、死亡,只因為超過10年時效才提起訴訟,無法獲得應有的賠償,她感嘆「是我們死得太早了。」劉荷雲也希望法院能作成總額裁判,不要個別判賠,給予RCA員工公平、正義的賠償,期盼能喚起政府和社會大眾對環境汙染的重視。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科長朱萬澤接下邀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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