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輔大校長疑涉輔大診所等8項違規 師生要校方公開證據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輔仁大學前稽核室主任靳宗立今年7/31向教育部通報「輔大診所及附設醫院重大違規案」,告發輔大校長江漢聲疑涉8項違法,包含應籌設輔大附設診所卻變成在校地內的私人診所等爭議。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和輔仁大學學生會今(19)天在校門口真善美聖廣場邀集師生舉辦記者會,高喊「輔大公產不容校長侵吞」,學生繳交學費有權利監督校產流向,要求輔大董事會應向全校師生公佈調查證據,並籌組含有師生代表之調查小組,校長江漢聲應停職接受調查。

輔大社會系教授戴伯芬表示,大多數輔大人都以為輔大診所是輔大的附設機構,而輔大附設醫院早已落成,診所怎麼還在對面搶醫療資源?今年7/31經由前稽核室主任告發後,所有輔大師生才驚覺「原來輔大診所不是輔大的」,其實是私人診所。

師生整理「輔大診所事件簿」指出,輔大診所在2007年11月正式對外營運,2008年2月時《輔大診所管理辦法》進行修正,校長江漢聲主導由「輔大診所管理委員會」決策,未依規定提至學校行政會議審議,規避學校監督。校長以私立醫療機構名義申設診所,依《所得稅法》輔大需繳交診所醫師年度個人綜所稅差額,在民國100年-102年欠繳250萬稅額。

「輔大診所事件簿」指控,2008年7月再更改《輔大診所管理辦法》,第一條不再出現「輔仁大學附設診所」字樣,輔大牙醫也是校方出設備場地的私人診所。去年輔大診所營收「抽成改月租」,不再擔負年度盈餘30%捐贈義務,改給每月租金12萬,導致輔大約140萬餘元的財產損失。

輔大社會系教授戴伯芬希望校長江漢聲出面說明輔大診所爭議。

輔大診所定位不明 校方自清卻不公布調查報告?

戴伯芬說,私人診所不能適用於大學附設醫療場所的免稅規定,以至於校方被國稅局追稅250萬,事後輔大醫學院疑又編列250萬、以不同名目補貼輔大診所損失。「大學中出現一塊非屬於大學的租借地?」戴伯芬指出,學校與診所間的關係並未釐清,而且輔大診所位於醫學院一樓,明明是輔大校地,卻透過私人診所去分租牙醫、藥局、咖啡屋等3個廠商進駐?

關於輔大診所接受學校醫學院之委託250萬,輔大校方今發布聲明稿,指出是為辦理社區醫療關懷推廣計畫、協助執行醫學院與美國史丹佛大學合作的社區民眾幸福感調查等,其支出收據明確,所有原始憑證均已送交董事會供查核。

戴伯芬認為事件發生後150天,多次希望校長出面自清,卻沒有解釋輔大診所到底是不是輔大校方的。本來期待輔大董事會發揮《私校法》中對於私校校務監理的的責任,給師生明確說法,然而11/15董事會悄悄發佈聲明,委託兩個單位調查後「查無不法」,只是認知落差,卻沒有公佈任何證據。

輔大董事會聲明,決議聘請公正第三方、國內極具規模且深具公信力之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及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進行調查。經調查報告後,未發現輔大診所有逃漏稅及中飽私囊之情事。但因國稅局對於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差異有所調整,故有補繳稅額情形。

對於輔大診所之定位,董事會聲明將確認未來經營模式,「列為優先審議」,同時責成校方儘速研擬可能性方案,彙整專業意見,併送董事會酌定後,使校內教職員工生或鄰近社區之大眾,獲得更優質的醫療服務。

董事會表示,因輔大診所相關合約規範未臻明確,導致內外對於其定位認知不一致,在業務控管、資產管理、行政流程、會計處理等方面,遂發生誤差,此將責成校方限期改善。

輔大學生會會長劉家杭認為學生有義務了解資金流向。

師生護校產 要校方公開透明 

輔大學生會會長劉家杭則說,學生繳學費有義務知道資金流向,以及輔大診所是否為醫學院的小金庫?學生會與高教工會多次發函要求校方回應違法缺失,皆被回應「查無不法」。

學生會副會長甘知沂提到,校務會議本來是學生可以監督學校校務運作的時候,如果重大校務決議可以跳過校務會議進行決定的話,學生在校園裡還能如何監督學校政策?學生會呼籲輔大校方盡速公佈調查結果與報告,讓財務更透明。

前稽核室主任告發輔大校長江漢聲8項違規為:涉及違反輔大行政會議決議籌設「輔大附設診所」,經過任內各種處理變成私人的「輔大診所」,涉及指示輔大診所帳務造假以逃避稅款,疑指示輔大醫學院巧立名目補助診所250萬,涉指示同意輔大診所變更租約條件;「輔大附設醫院」計畫變更與追加預算未經校務會議審議,醫院興建案不當安排校長親舅舅建築師事務所承攬,違法擅自簽定附設醫院牙科的營業合約及違法主導設立輔仁國際醫務管理顧問公司。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表示,輔大診所及附設醫院等違規案絕非個案,全台各大專院校的趨勢傾向把學生付出的學費、政府補助及教育免稅條款,經由校方高層用各種手法「將校產變私產」,如同輔大把校產當私人診所,以合約讓輔大診所收益不用回歸輔大公產。「師生挺身而出是對抗私校惡質發展趨勢的必要動作,將持續監督校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