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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大量私校老師飯碗不保 教育部應嚴肅面對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近1個多月來,陸續接到私校會員投訴,學校常以財務狀況不佳、招生不足,或是因為私自調高每週授課節數標準,所以沒課可以排給教師為理由,解聘或通知教師下學期不續聘,另外,擁有較長年資的教師被強迫退休或不續聘時有所聞,即使教師透過申訴或是司法途徑完成救濟,學校依舊不執行,甚至延宕製發教師聘書,這樣的會員個案至少有5校33位教師並且有快速攀升的跡象。

經全教總進一步了解,雲林縣私立大成商工在去年違法解聘或不續聘的9位教師當中,有6位是擁有比較長的服務年資,另外3位學校片面宣稱與教師間有約定,但是經過全教總的協助,9位教師經過救濟都獲有理由的評議決定,但是學校仍拒不執行評議結果,教育部也只淪於紙上監督,並無敦促學校完成改善。同樣在雲林縣的永年高中,學校因為財務缺口片面不續聘15位教師,其中11位在無選擇自由下迫與學校簽訂不明協議後離職,4位則可能須走上救濟的漫漫長路。

花蓮縣某天主教學校主張教師授課時數未達基本鐘點數,認定4位教師為超額教師,最終也可能走上解聘或不續聘一途,至於桃園市龜山區某私校,則是認為教師沒有遵守學校私訂的內部章則,所以口頭告知可能會不續聘,而台中市私校甚至僅口頭告知將不續聘教師,但是原因不明。

以上僅是全教總接獲會員投訴的部分,據某私校會員探詢後發現,台中市許多私校都有相同情形,而全教總會員投訴案量只是冰山一角,私校教師面臨飯碗不保的情形已經是普遍化,今年恐怕就會出現大量專任教師被裁減的情形。

其實,依據現行教師法第14及15條等相關法令的規定,如果沒有符合一定的條件及完備程序,私校是不能隨意就解聘或不續聘教師,然而,多年來教育部在接獲個案時,多只要求學校說明或形式上稱會扣減學校補助款,但是卻沒有採取任何積極作為「要求學校確實改善」,並且放任私校未依法執行申訴評議決定,都是加劇問題惡化的原因。

因此,全教總要求教育部要嚴肅面對並且積極處理,一方面要求學校必須符合教師法的規定,如果確定屬於超額教師則應在合乎法令規範下,完成相關程序,教師應有權益也應該予以保障。另一方面,教育部應儘速就招生人數不足,而產生教師資遣問題的私校提出輔導方案,以免衝擊大量教師的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