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教育

中原大學「冷凍」教師兩年半? 工會籲教育部保障師生權益

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1月6日高教工會與中原大學宗教研究所助理教授羅月美召開記者會,針對中原大學不續聘羅月美一案提出質疑。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痛批,羅月美平時教學與研究領域皆有傑出表現,僅是不願配合時任宗教所長歐力仁(現為人文與教育學院副院長)人事安排要求,即被校方誣指教學給分不公、不願配合所上安排至教會講道等相關理由,停止其授課長達兩年半。林柏儀呼籲,教育部應盡速介入處理,而非罔顧教師工作權及學生受教權。

羅月美表示,他從2015年開始至中原大學宗教研究所服務,負責「希臘文化與基督教」、「中世紀哲學史」等18門課程。2年多來為了教學與研究,每天從早上7點工作到晚上11點,僅因在校內高層約談過程中不願配合人事安排,便被恐嚇威脅若不服從、不離開宗教所,將會身敗名裂。同時更在2017年4月份宗教所所務會議中,遭歐力仁提議並決議不續聘一案,並要求羅月美暫停授課。

羅月美指出,4月份所務會議結束後,歷經校內三級三審流程,包括所教評會、院教評會、校教評會,最終校方以「教學給分不公」、以及「任職期間未至教會講道」兩項理由,在8月份決議羅月美不續聘案,並呈報教育部等待核准。即便教育部曾在2018年10月回函中原大學,認為該校辦理羅月美不續聘案時所使用的法令有明顯錯誤,要求中原大學補件再審,時至今日該案依舊懸而未決。

中原大學宗教研究所助理教授羅月美因不願配合時任宗教所長歐力仁(現為人文與教育學院副院長)人事安排要求,即被校方誣指教學給分不公、不願配合所上安排至教會講道等相關理由,停止授課長達兩年半。

針對教育部兩年多「不積極作為」的狀況,林柏儀認為根據《教師法》第16條,大學教師若發生教學不力等重大情節,透過教評會及教育部核准,才可處以解聘或不續聘要求。林伯儀指出,中原大學「課堂教學意見調查」滿分為5分,羅月美負責的課程平均分數皆為4.5分以上,同時,羅月美通過2017年教師評鑑並曾榮獲優良教師等殊榮。基於上述原因,林柏儀認為羅月美並無任何不適任等重大情節,且校方並無相關佐證足以證明羅月美有相關疑慮。

林柏儀強調,教育部面對該案的做法也有明顯疏失。尤其依據《行政程序法》第51條,以及「教育部各類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相關規定,應在30天到180天內處理完相關案件。對照羅月美不續聘案,林柏儀認為,教育部處理該項案件已經超過180天、歷時兩年半,且在這段期間讓校方補正再審,不僅罔顧教師講學自由,更影響學生受教權益,做法明顯有所疏失。林柏儀也呼籲教育部應盡速駁回該案,讓羅月美重回職場。

同時,針對中原大學以「未至教會傳道」作為不續聘理由之一,羅月美指出,根據《中原大學宗教研究所教師赴教會講道或營會宣傳之服務辦法》規定,教師赴教會講道等相關活動須由所上主動聯繫教會,她曾多次向所上表達有意願到教會宣講,無奈所上消極以對,羅月美從未接獲所上安排到教會宣講等活動,反遭校方指控曾「拒絕」相關安排。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也呼籲教育部應盡速駁回該案,讓羅月美重回職場。

羅月美表示,「講道」需要具備相關專業以及牧師身分,他並沒有牧師身分,所上理應協助安排、並經過教會允許,才有辦法宣講。無奈所上不僅未安排,反而無故抹黑羅月美。「教師沒有義務赴任何宗教機構做宗教活動!」林柏儀痛批中原大學並非屬於神學院性質,教師本來就沒有進行宗教活動的責任與義務。

高教工會創會理事、開南大學法律系教授張國聖也指出,在中原大學的制度中,校內會安排一位「指導教師」協助新進教師。當時歐力仁即為羅月美的指導教師。「羅月美如果有任何違反學校規定的行為,歐力仁應該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張國聖質疑,歐力仁不僅從未告知羅月美該注意哪些校內規範,甚至因為羅月美不願配合人事安排,利用身為所長的職權,在所務會議中處理羅月美不續聘案,而非透過教評會等正規管道。

同時,張國聖指出,歐力仁擔任所長期間已有3位教師「被逼退」,手法與羅月美遭遇的狀況相同,皆為受到學生匿名指控、遭受歐力仁等其他教師道德批判等方式被迫離開。張國聖近一步提到,歐力仁曾在2007年投稿《輔仁宗教研究》期刊與2012年投稿香港《道風》期刊時,被發現有學術抄襲等情況,並被投稿單位限制投稿。他痛批,曾有學術抄襲情況的歐力仁能夠頻頻升官,甚至擔任羅月美不續聘案的檢舉人,反觀教學與研究認真的羅月美卻遭受不公平對待。

高教工會創會理事、開南大學法律系教授張國聖呼籲教育部應徹查該案。

張國聖補充說明,去(2019)年12月中原大學召開會議,重新審議羅月美不續聘案,校方仍以2年多前的資料佐證,決議結論為不續聘,張國聖認為中原大學的決議仍有疑慮,呼籲教育部應徹查該案。

針對羅月美不續聘一案,中原大學校方向媒體表示,羅月美教學服務表現不佳,且學生透過教學評鑑意見、師生座談會多次指稱羅月美有照本宣科念教材、給分不公等狀況,經查證屬實後,通過校內三級三審程序才予以不續聘。校方指出,在教育部核准不續聘程序之前,以「暫聘」方式維護羅月美的薪資等權益,為避免影響學生受教權,暫不安排授課。

羅月美指出,2017年8月遭校方認定不予續聘後,教育部仍未核准該案,因此他仍具備中原大學教師身分資格。然而,校方在9月份之後長達半年時間不予支薪,直到高教工會兩度向教育部反映,校方才讓羅月美從半薪逐漸恢復全薪。針對中原大學校方回應,高教工會也發布新聞稿說明,認為校方不僅未積極查明真相,反而持續抹黑羅月美,並公布羅月美平時的教學評量結果供各界檢視。

教育部曾在2018年10月回函中原大學,認為該校辦理羅月美不續聘案時所使用的法令有明顯錯誤,要求中原大學補件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