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司法

距離自由不只10公里 民團籲蔡英文特赦邱和順

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520總統就職典禮前夕,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民間團體在5月13日發起「為邱和順自由而騎」活動。約23台自行車從死囚邱和順被剝奪自由的起點「土城看守所」開始,騎程約10公里前往總統府,盼總統蔡英文盡快特赦邱和順,終結邱和順受冤獄案折磨的日子。

「台灣司法史上遭羈押最久死刑犯」邱和順今年60歲,苗栗竹南人。27歲時被控罪名為1987年「保險員柯洪玉蘭分屍案」以及「新竹學童陸正綁架撕票案」,然而該案充滿眾多瑕疵及爭議,包括檢方多次刑求被告並取得自白,甚至有退休員警出面證實邱和順曾遭刑求灌辣椒、坐冰塊等,以及被害人相關證物在當事人遭起訴後莫名消失等情形。

1988年,法院依據被告等人被刑求的自白內容,以及一份有瑕疵的歹徒勒贖電話錄音聲紋鑑定判邱和順死刑。邱自1988年被羈押,至今已在台北看守所逾31年,歷經11次審判並在2011年遭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隨時可能被執行。

民間團體認為並無其他證據可證明邱和順等被告確實涉案即判其死刑,確實存在許多司法瑕疵,因此長期聲援邱和順冤獄案。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指出,今年4/7、邱和順60歲生日國際特赦組織發起全球連署行動,目前共有4萬多人次參與、全球13個分會響應,有些分會甚至直接寫信給蔡英文總統要求特赦邱和順。4/7當天民間團體也向總統府遞交特赦請願書,並於4/15召開記者會(相關報導)盼總統蔡英文能透過特赦職權,早日終結邱和順被囚禁的日子。

邱和順案義務律師團召集人尤伯祥以「中華民國目前為止最不正義的案子」形容邱和順案,尤伯祥認為,法院透過刑求取得的自白定罪,就是漠視國家不法暴力,也是一種不正義。尤強調,憲法賦予總統赦免權,即是要讓總統體察國家是否有司法不正義等狀況,透過行使赦免權出手相救。

然而該案歷經多次再審,檢察總長也曾提出非常上訴,無奈卻遭最高法院駁回。尤伯祥表示,從被刑求自白等司法瑕疵來看,總統應行使赦免權終結不正義的司法判決。資深媒體人、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委員馮賢賢也指出,邱案突顯30多年前台灣辦案水準低落等司法問題,盼蔡英文秉持「人權立國」精神,真正落實人權正義、讓邱和順重見光明。

邱和順案義務律師團召集人尤伯祥以「中華民國目前為止最不正義的案子」形容邱和順案。

「對我們來說不可能有公正的判決,因為真正的判決來自上帝,當人們代替耶穌做出的判決時,不可能沒有瑕疵。」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教會與社會委員會幹事、牧師林偉聯援引《聖經》故事指出,當年形同審判官的本多·彼拉多做出錯誤審判,將耶穌處以死罪。他提到,基督教無論哪一個教派,都相信耶穌基督本身就是「被錯誤審判的人」,有鑑於此許多牧師更能理解同樣遭錯誤審判的邱和順,因此宗教界也有許多人參與聲援及連署。

林偉聯強調,宗教界「尊重」司法判決,並在乎受害者家屬的心情與感受,但整起案件中的審判瑕疵與不公絕對不容忽視。林呼籲蔡英文特赦邱和順,藉以彌補司法瑕疵。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周宇修也強調,邱和順長年遭囚禁在看守所,生活形同酷刑,政府應在520就職之際針對該案給予明確回應,讓邱和順恢復應有的自由。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教會與社會委員會幹事、牧師林偉聯表示:「對我們來說不可能有公正的判決,因為真正的判決來自上帝,當人們代替耶穌做出的判決時,不可能沒有瑕疵。」

紀錄片導演賀照緹表示,2011年曾透過拍製短片《肉圓哥阿順》,盼能與社會大眾交流邱和順冤獄案。當時有機會進入看守所進行訪談,他曾問邱和順最想吃到什麼食物?邱回答肉圓,也因此讓賀照緹暗自許諾,總有一天一定要讓邱和順在自由的空氣裡吃上一碗肉圓。

賀照緹指出,生為台灣人所享有非常基本且不可被剝奪的權利就是「自由」與「明天的時間」,人們可以對未來有期盼,也可以享受每日的自由時光。然而對於隨時會被執行死刑的邱和順而言,賀反問:「他還有明天嗎?或者他明天有機會吃到肉圓嗎?」呼籲蔡英文應盡速特赦邱和順,讓他和一般台灣民眾一樣享有自由與未來。

歷經冤獄之苦的蘇炳坤、鄭性澤、徐自強也出席此次活動,針對民間團體的行動,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蔡英文必須謹慎瞭解各界意見,以及相關法律專業觀點,再進行評估與判斷。即將卸任的副總統陳建仁也在今日總統府媒體茶敘活動表示,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已將邱和順特赦等相關正反面意見統整,並呈報蔡英文瞭解該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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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冤獄之苦的蘇炳坤出席此次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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